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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中旗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乌拉特中旗民政局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拉特中旗民政局联系。(地址:乌拉特中旗民政局;邮编:015300;电话:0478-5919810;电子邮箱:wltzqmzj2008@163.com)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wltz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拉特中旗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旗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提高民政工作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积极主动发布相关政府信息114条, 其中公开政策文件8条、机构职能概况2条、规划计划3条、数据发布38条、权责清单3条、基层政务公开15条、办事服务10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府集中采购1条、重点领域11条、政府信息指南及年报2条、国家级和旗县区本级制度2条、政策解读5条、重大会议及重点业务信息10条、人事信息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

  2023年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6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没有收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公开规范性文件,制作政策解读并公布,及时更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严格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按照新的要求,及时调整公开栏目,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严格落实常态化维护机制,做好日常信息更新和平台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及时更新调整我局政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室的工作责任,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对待政务服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2023年全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不断充实;二是文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与机关内部各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室的业务信息进行公开。二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惠民政策,通过数字化、图表解读、等多种解读方式予以展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明、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乌拉特中旗民政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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