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wltzq.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中旗医疗保障局联系(0478-5915605)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考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旗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医保部门职责任务,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加大医保重点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2023年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务动态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旗委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建立以我局政务公开平台为主,微信公众号、各类宣传媒介等形式为辅的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发布形式,增加新闻的采用率。全年在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报道300余篇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召开医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研究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认真编制政务信息公开年报,并在政务平台公开发布。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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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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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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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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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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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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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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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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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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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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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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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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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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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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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需要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医疗保障领域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则,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让政策内涵更加透明,解读质量持续提升,不断提升医疗保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乌拉特中旗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