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为规范全旗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加快推进政务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政务数据资源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关键词释义
政务数据资源,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各类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资源等。
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旗各政务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四、遵循原则
遵循“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
五、如何推进政务数据规范化
旗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政务数据标准化建设,研制政务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开放以及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标准,促进政务数据规范化管理。
六、如何保证政务数据安全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和技术防护措施,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建立政务数据安全应用规则,指导督促政务数据资源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过程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网络安全检查。
《乌拉特中旗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为规范全旗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加快推进政务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政务数据资源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关键词释义
政务数据资源,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各类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资源等。
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旗各政务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四、遵循原则
遵循“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
五、如何推进政务数据规范化
旗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政务数据标准化建设,研制政务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开放以及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标准,促进政务数据规范化管理。
六、如何保证政务数据安全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和技术防护措施,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建立政务数据安全应用规则,指导督促政务数据资源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过程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网络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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