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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 来源: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 时间:2024-08-06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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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编制了《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按照《巴彦淖尔市关于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巴农综改〔2015〕2号)有关规定现将《细则》予以公示,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公开征集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2日,共15天。
  二、公示方式: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建议”字样)。
  四、反馈意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联系人:姬建彪
  2、联系电话:0478-5915021
  3、电子邮箱: wzqjgzx@163.com
  4、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农科局经管服务中心1003室,邮政编码:015300。
  附件: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8月6日

关于公开征求《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6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编制了《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按照《巴彦淖尔市关于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巴农综改〔2015〕2号)有关规定现将《细则》予以公示,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公开征集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2日,共15天。
  二、公示方式: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建议”字样)。
  四、反馈意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联系人:姬建彪
  2、联系电话:0478-5915021
  3、电子邮箱: wzqjgzx@163.com
  4、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农科局经管服务中心1003室,邮政编码:015300。
  附件: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