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和科技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四)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五)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
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物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生产加工许可。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科技
(十五)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援外项目。
(十七)完成旗委、政府和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政策研究及文书起草、党务、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局域网的建设与维护、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职责: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财务支出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牧区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
(三)农业综合股职责:拟订全旗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度农情信息。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农业种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及农作物品种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
(四)畜牧兽医种业管理股职责:起草畜牧业和畜禽屠宰行业相关制度规范。拟订畜牧业、兽医事业、畜禽种业、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奶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承担推动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兽药行业安全生产,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负责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场认定和种畜管理工作。
(五)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管理股职责:承担着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对全旗合格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标准的产品展开认证登记和组织实施、审核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监督管理、风险评估及产地准出制度的管理工作。承担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和相关技术咨询、知识宣传及开展名优特农畜产品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农牧业行业职业技能进行鉴定,颁发绿色培训证书。
(六)政策法规和改革股职责: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依法行政,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负责“双随机、一公开” 、综治普法、政务公开等工作;提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改革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旗农牧业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协调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地区间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
(七)项目建设及发展规划股职责:负责农牧业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文本编制等工作;负责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上报;发展农牧业科技项目库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规划农牧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农田建设、基地布局,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八)乡村产业及农村牧区社会事业股职责: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农村牧区田牧园综合体建设与发展;拟订促进乡村产业、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承担农牧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建立农牧业产业化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牧区科技创业创新工作。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农村牧区经济合作股职责: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牧业产业损害调查、救济、外援项目的实施。负责家庭农牧场及合作社的备案和登记工作。
(十)科技教育及市场信息股职责:承担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科技教育培训,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为全旗农牧业系统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为全旗农牧业生产经营和农畜产品销售提供信息社会化服务;统一组织实施全旗农牧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承担乌中旗农牧和科技行业数据的采集、审核处理及统计;为全旗农牧业行业提供信息系统培训、咨询等服务;“12316”和“12396”三农信息服务热线的管理、运行等工作;指导农牧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承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遥感监测和智慧农牧业工作。
(十一)饲草饲料股职责:组织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草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饲草料生产、加工、利用技术指导服务。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2784
负 责 人:乌日格希拉图
所属单位:
(一)乌拉特中旗绿色产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局机关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科技合作及统计分析等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创新平台载体的过程管理等工作;为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技术市场交易平台等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二)开展全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农牧民创新创业指导、农牧民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及农技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农牧民体育健身活动。
(三)承担与区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接、引进、交流、合作及共建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和实践农牧业发展模式创新,在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服务。
(四)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5827
负 责 人:皇甫江
(二)乌拉特中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旗农牧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二)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査、监测与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三)承担农牧业生态与耕地质量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项目的筛选、申报、实施工作。
(四)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与防除工作。
(五)承担全旗耕地质量、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工作。
(六)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王岳
(三)乌拉特中旗原种繁育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农作物品种的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比试验、新品种展示、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二)承担小麦“三圃”田繁育工作;编制国有原种繁育中心的发展规划,制定原良种生产计划。
(三)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李宽元
(四)乌拉特中旗农牧业机械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推广项目,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全旗农机信息统计工作。
(二)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标准技术相关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质量调査以及农牧业机械维修服务、投诉受理与调解工作。
(三)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杜永峰
(五)乌拉特中旗畜牧业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拟定和实施全旗家畜遗传改良计划和区域规划;承担畜禽新品种培育、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建立健康养殖档案,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二)参与制定畜禽品种标准以及相关饲养和畜产品质量标准;承担养殖新技术引进、示范和应用;承担畜牧相关技术的科研、示范和项目推广工作。
(三)协助开展畜牧种质资源普查和遗传资源的质量监测以及种畜禽等级评定或鉴定;协助开展种畜禽场验收评审和种畜禽市场监测;承担地方良种培育、品种选育及保护利用相关工作。
(四)协助草拟全旗饲草产业区域发展规划,承担饲草料、牧草种子基地和人工草地保护建设利用的技术指导,构建现代饲草产业生产、加工、储运体系;参与制(修)订饲料饲草标准。
(五)为全旗饲料饲草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划定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
(六)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 孙雪峰
(六)乌拉特中旗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参与提出农技推广规划,组织农业科技项目实施,为全旗拟定农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供技术支持。
(三)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旗农业技术与推广项目;依托园区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
(四)承担农作物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示范、示范推广、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及生产备案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作物品种转基因检测、安全监管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
(五)承担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预测预报、危险性病虫草的监测和植物检疫;新农药、新药械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做好全旗农作物病虫草害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绿色防控技术集成与推广。
(六)参与拟定农牧业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开展农牧民和涉农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为全旗设施农业、休闲农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七)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农技推广站。研究拟定全旗农作物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查分析农作物种植结构,并提出结构调整意见和措施,负责全旗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推广,组织实施农作物科技推广项目;负责全旗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农技站协调工作,实施相关建设项目,改善推广条件;负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户,基地)建设和农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农牧业技术培训,联系指导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龙头企业,及时有效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三)植保植检站。负责全旗的植物检疫工作,严防危险性病虫草害通过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检疫的农副产品在调运过程中进行传播;负责植保新技术的宣传、普及、推广工作,负责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新农药、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解决全旗不断出现的有关植保方面的问题;开展全旗境内农药销售市场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经济作物站。拟定全旗经济作物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建议和生产技术措施;负责瓜类、果树、药材、花卉等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推广,调查分析经济作物生产形势、市场动态并研究提出结构调整措施;负责全旗设施农业发展和蔬菜生产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蔬菜新品种和设施栽培名、优、特农产品的开发、引进、示范与推广;负责全旗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的技术培训;负责设施农产品信息搜集、整理、发布指导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开展流通服务,提高设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五)种业发展股。承担农作物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示范、示范推广、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及生产备案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作物品种转基因检测、安全监管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朱贵琦
(七)乌拉特中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一)受农牧和科技局委托,依法行使农牧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二)宣传贯彻农牧林水法律法规,开展农牧林水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植物检疫、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动物防疫、屠宰以及危害农畜产品质量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水产养殖、农机、渔政、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负责跨苏木镇案件的协调和查处,监督指导苏木镇农牧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工作。
(五)对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业种苗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承担农机驾驶证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七)完成旗政府和旗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大队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执法督查股。负责对全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制度落实;负责农牧业行政处罚职能的法律适用界定;承担全旗农牧业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承担对农牧业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三)法制宣传股。承担农牧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负责总结交流普法工作经验,报道普法信息。
(四)执法一中队。承担农药、肥料、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检疫以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五)执法二中队。承担屠宰、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管理、兽医、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种畜禽、动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执法三中队。承担主要负责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业种苗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水行政、水产养殖、渔政和农机、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29
负 责 人:王俊龙
(八)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经营管理者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等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承担中央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协助指导督促苏木镇开展自治区级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査工作。
(三)承担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申报监测、评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协助草拟全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评审和项目库建设工作。
(四)承担与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集体经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开展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配合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化解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财务、资产审计;承担农牧民负担工作的服务保障,开展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和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测算等工作。
(七)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规范化建设和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和体系建设。
(八)承担各类科技会展、大型观摩、会议等组织服务工作。
(九)负责对全旗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标准的产品展开认证登记并组织实施审核、推荐、上报等工作。
(十)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土地承包管理股。依据法律法规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调解、复核、仲裁工作;认真做好站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农村资产财务管理股。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牧民负担工作的服务保障;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农畜产品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测算等工作;认真做好站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四)经营主体管理股。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规范化建设和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调查研究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问题;指导基层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和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人员与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负责对全旗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标准的产品展开认证登记并组织实施审核、推荐、上报等工作,开展对获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后质量、产地环境跟踪检查、质量控制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名优特农畜产品的对外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站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6503
负 责 人:特古斯
乌拉特中旗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和科技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四)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五)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
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物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生产加工许可。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科技
(十五)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援外项目。
(十七)完成旗委、政府和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政策研究及文书起草、党务、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局域网的建设与维护、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职责: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财务支出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牧区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
(三)农业综合股职责:拟订全旗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度农情信息。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农业种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及农作物品种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
(四)畜牧兽医种业管理股职责:起草畜牧业和畜禽屠宰行业相关制度规范。拟订畜牧业、兽医事业、畜禽种业、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奶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承担推动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兽药行业安全生产,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负责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场认定和种畜管理工作。
(五)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管理股职责:承担着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对全旗合格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标准的产品展开认证登记和组织实施、审核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监督管理、风险评估及产地准出制度的管理工作。承担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和相关技术咨询、知识宣传及开展名优特农畜产品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农牧业行业职业技能进行鉴定,颁发绿色培训证书。
(六)政策法规和改革股职责: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依法行政,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负责“双随机、一公开” 、综治普法、政务公开等工作;提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改革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旗农牧业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协调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地区间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
(七)项目建设及发展规划股职责:负责农牧业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文本编制等工作;负责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上报;发展农牧业科技项目库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规划农牧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农田建设、基地布局,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联系电话:0478-5919641,负责人:张立青)
(八)乡村产业及农村牧区社会事业股职责: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农村牧区田牧园综合体建设与发展;拟订促进乡村产业、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承担农牧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建立农牧业产业化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牧区科技创业创新工作。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农村牧区经济合作股职责: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牧业产业损害调查、救济、外援项目的实施。负责家庭农牧场及合作社的备案和登记工作。
(十)科技教育及市场信息股职责:承担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科技教育培训,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为全旗农牧业系统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为全旗农牧业生产经营和农畜产品销售提供信息社会化服务;统一组织实施全旗农牧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承担乌中旗农牧和科技行业数据的采集、审核处理及统计;为全旗农牧业行业提供信息系统培训、咨询等服务;“12316”和“12396”三农信息服务热线的管理、运行等工作;指导农牧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承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遥感监测和智慧农牧业工作。
(十一)饲草饲料股职责:组织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草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饲草料生产、加工、利用技术指导服务。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2784
负 责 人:张永胜
所属单位:
(一)乌拉特中旗绿色产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局机关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科技合作及统计分析等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创新平台载体的过程管理等工作;为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技术市场交易平台等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二)开展全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农牧民创新创业指导、农牧民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及农技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农牧民体育健身活动。
(三)承担与区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接、引进、交流、合作及共建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和实践农牧业发展模式创新,在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服务。
(四)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5827
负 责 人:皇甫江
(二)乌拉特中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旗农牧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二)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査、监测与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三)承担农牧业生态与耕地质量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项目的筛选、申报、实施工作。
(四)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与防除工作。
(五)承担全旗耕地质量、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工作。
(六)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王岳
(三)乌拉特中旗原种繁育中心
一、主要职责 刘奇
(一)承担农作物品种的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比试验、新品种展示、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二)承担小麦“三圃”田繁育工作;编制国有原种繁育中心的发展规划,制定原良种生产计划。
(三)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李宽元
(四)乌拉特中旗农牧业机械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推广项目,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全旗农机信息统计工作。
(二)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标准技术相关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质量调査以及农牧业机械维修服务、投诉受理与调解工作。
(三)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杜永峰
(五)乌拉特中旗畜牧业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拟定和实施全旗家畜遗传改良计划和区域规划;承担畜禽新品种培育、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建立健康养殖档案,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二)参与制定畜禽品种标准以及相关饲养和畜产品质量标准;承担养殖新技术引进、示范和应用;承担畜牧相关技术的科研、示范和项目推广工作。
(三)协助开展畜牧种质资源普查和遗传资源的质量监测以及种畜禽等级评定或鉴定;协助开展种畜禽场验收评审和种畜禽市场监测;承担地方良种培育、品种选育及保护利用相关工作。
(四)协助草拟全旗饲草产业区域发展规划,承担饲草料、牧草种子基地和人工草地保护建设利用的技术指导,构建现代饲草产业生产、加工、储运体系;参与制(修)订饲料饲草标准。
(五)为全旗饲料饲草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划定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
(六)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 孙雪峰
(六)乌拉特中旗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参与提出农技推广规划,组织农业科技项目实施,为全旗拟定农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供技术支持。
(三)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旗农业技术与推广项目;依托园区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
(四)承担农作物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示范、示范推广、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及生产备案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作物品种转基因检测、安全监管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
(五)承担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预测预报、危险性病虫草的监测和植物检疫;新农药、新药械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做好全旗农作物病虫草害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绿色防控技术集成与推广。
(六)参与拟定农牧业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开展农牧民和涉农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为全旗设施农业、休闲农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七)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联系电话:13848740040,负责人:孟海英)
(二)农技推广站。研究拟定全旗农作物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查分析农作物种植结构,并提出结构调整意见和措施,负责全旗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推广,组织实施农作物科技推广项目;负责全旗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农技站协调工作,实施相关建设项目,改善推广条件;负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户,基地)建设和农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农牧业技术培训,联系指导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龙头企业,及时有效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三)植保植检站。负责全旗的植物检疫工作,严防危险性病虫草害通过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检疫的农副产品在调运过程中进行传播;负责植保新技术的宣传、普及、推广工作,负责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新农药、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解决全旗不断出现的有关植保方面的问题;开展全旗境内农药销售市场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经济作物站。拟定全旗经济作物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建议和生产技术措施;负责瓜类、果树、药材、花卉等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推广,调查分析经济作物生产形势、市场动态并研究提出结构调整措施;负责全旗设施农业发展和蔬菜生产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蔬菜新品种和设施栽培名、优、特农产品的开发、引进、示范与推广;负责全旗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的技术培训;负责设施农产品信息搜集、整理、发布指导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开展流通服务,提高设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五)种业发展股。承担农作物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示范、示范推广、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及生产备案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作物品种转基因检测、安全监管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朱贵琦
(七)乌拉特中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一)受农牧和科技局委托,依法行使农牧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二)宣传贯彻农牧林水法律法规,开展农牧林水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植物检疫、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动物防疫、屠宰以及危害农畜产品质量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水产养殖、农机、渔政、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负责跨苏木镇案件的协调和查处,监督指导苏木镇农牧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工作。
(五)对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业种苗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承担农机驾驶证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七)完成旗政府和旗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大队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执法督查股。负责对全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制度落实;负责农牧业行政处罚职能的法律适用界定;承担全旗农牧业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承担对农牧业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三)法制宣传股。承担农牧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负责总结交流普法工作经验,报道普法信息。
(四)执法一中队。承担农药、肥料、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检疫以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五)执法二中队。承担屠宰、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管理、兽医、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种畜禽、动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执法三中队。承担主要负责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业种苗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水行政、水产养殖、渔政和农机、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29
负 责 人:王俊龙
(八)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经营管理者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三定方案)
(一)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等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承担中央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协助指导督促苏木镇开展自治区级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査工作。
(三)承担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申报监测、评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协助草拟全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评审和项目库建设工作。
(四)承担与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集体经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开展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配合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化解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财务、资产审计;承担农牧民负担工作的服务保障,开展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和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测算等工作。
(七)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规范化建设和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和体系建设。
(八)承担各类科技会展、大型观摩、会议等组织服务工作。
(九)负责对全旗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标准的产品展开认证登记并组织实施审核、推荐、上报等工作。
(十)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土地承包管理股。依据法律法规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调解、复核、仲裁工作;认真做好站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农村资产财务管理股。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牧民负担工作的服务保障;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农畜产品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测算等工作;认真做好站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四)经营主体管理股。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规范化建设和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调查研究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问题;指导基层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和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人员与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负责对全旗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标准的产品展开认证登记并组织实施审核、推荐、上报等工作,开展对获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后质量、产地环境跟踪检查、质量控制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名优特农畜产品的对外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站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6503
负 责 人:特古斯
(九)乌拉特中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动物疫病防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全旗动物防疫、疫情控制扑灭和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及应急物资储备,承担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调以及疫情报告、疫病消灭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净化效果的监测与评估工作;提供动物疫病可追溯和区域化管理技术支撑,承担流通环节和边境边界地区外来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防范。
(四)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协助开展动物饲养、流通等环节防疫监督工作;承担动物证章标识的发放、使用等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兽医实验室以及动物养殖、动物诊疗、无害化处理等场所有关生物安全业务支持和技术培训;开展动物防疫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等推广与研究,推动、监督、指导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六)承担畜禽屠宰企业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屠宰技术及官方兽医、基层动物防疫员培训。
(七)承担病死、病害动物及有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八)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监测检验股。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并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推广工作。
(三)防疫指导股。负责草拟制定和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组织各乡镇实施动物养殖场(户)免疫注射、养殖档案建立、审核等工作,直接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溯源和扑灭工作;负责疫情应急预案的制定、处置等工作。做好疫源追查,做好疫情处置及后续评估和善后工作。
(四)检疫股。承担对全旗动物检疫相关工作;负责为全旗养殖场、诊疗机构、屠宰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旗证照标识的申领、管理和发放;负责全旗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防疫监督服务工作。
(五)科技信息股。负责科技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及日常防疫工作信息报送,上传下达,科技信息的宣传培训等工作,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六)物资保障股。负责动物疫苗、防控物资、防疫器械、防疫标识的计划、订购、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2611
负 责 人:柴贵明
(十)乌拉特中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规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测技术保障。
(二)承担指导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供检验检测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三)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制定,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
(四)承担制定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相关技术咨询和宣传工作。
(五)承担全旗范围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六)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业务室。制定检测计划、方案、下达检测任务单;负责检测样品的采集、接收、样品初处理;负责标准样品、药品试剂及玻璃器械等的正常采购供应、保证物品保管发放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为检测室检验检测提供后勤和技术支持;负责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管理、发放、宣贯、人员培训;负责按计划开展内审、管理评审等工作。
(三)质量安全股。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测、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指导实施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承担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等工作。
(四)检测室。依据有关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分析工作、出具检测数据并汇总分析;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公示检测结果;组织实施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定和核查;依据本科室开展的检验检测内容,制定相关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提出检测室人员技术培训及考核计划;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2611
负 责 人:刘兰铸
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和科技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四)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五)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
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物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生产加工许可。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科技
(十五)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援外项目。
(十七)完成旗委、政府和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政策研究及文书起草、党务、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局域网的建设与维护、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职责: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财务支出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牧区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
(三)农业综合股职责:拟订全旗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度农情信息。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农业种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及农作物品种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
(四)畜牧兽医种业管理股职责:起草畜牧业和畜禽屠宰行业相关制度规范。拟订畜牧业、兽医事业、畜禽种业、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奶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承担推动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兽药行业安全生产,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负责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场认定和种畜管理工作。
(五)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管理股职责:承担着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对全旗合格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标准的产品展开认证登记和组织实施、审核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监督管理、风险评估及产地准出制度的管理工作。承担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和相关技术咨询、知识宣传及开展名优特农畜产品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农牧业行业职业技能进行鉴定,颁发绿色培训证书。
(六)政策法规和改革股职责: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依法行政,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负责“双随机、一公开” 、综治普法、政务公开等工作;提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改革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旗农牧业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协调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地区间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
(七)项目建设及发展规划股职责:负责农牧业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文本编制等工作;负责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上报;发展农牧业科技项目库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规划农牧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农田建设、基地布局,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八)乡村产业及农村牧区社会事业股职责: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农村牧区田牧园综合体建设与发展;拟订促进乡村产业、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承担农牧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建立农牧业产业化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牧区科技创业创新工作。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农村牧区经济合作股职责: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牧业产业损害调查、救济、外援项目的实施。负责家庭农牧场及合作社的备案和登记工作。
(十)科技教育及市场信息股职责:承担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科技教育培训,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为全旗农牧业系统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为全旗农牧业生产经营和农畜产品销售提供信息社会化服务;统一组织实施全旗农牧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承担乌中旗农牧和科技行业数据的采集、审核处理及统计;为全旗农牧业行业提供信息系统培训、咨询等服务;“12316”和“12396”三农信息服务热线的管理、运行等工作;指导农牧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承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遥感监测和智慧农牧业工作。
(十一)饲草饲料股职责:组织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草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饲草料生产、加工、利用技术指导服务。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2784
负 责 人:乌日格希拉图
所属单位:
(一)乌拉特中旗绿色产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局机关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科技合作及统计分析等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创新平台载体的过程管理等工作;为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技术市场交易平台等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二)开展全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农牧民创新创业指导、农牧民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及农技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农牧民体育健身活动。
(三)承担与区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接、引进、交流、合作及共建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和实践农牧业发展模式创新,在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服务。
(四)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5827
负 责 人:皇甫江
(二)乌拉特中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旗农牧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二)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査、监测与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三)承担农牧业生态与耕地质量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项目的筛选、申报、实施工作。
(四)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与防除工作。
(五)承担全旗耕地质量、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工作。
(六)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王岳
(三)乌拉特中旗原种繁育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农作物品种的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比试验、新品种展示、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二)承担小麦“三圃”田繁育工作;编制国有原种繁育中心的发展规划,制定原良种生产计划。
(三)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李宽元
(四)乌拉特中旗农牧业机械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推广项目,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全旗农机信息统计工作。
(二)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标准技术相关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质量调査以及农牧业机械维修服务、投诉受理与调解工作。
(三)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杜永峰
(五)乌拉特中旗畜牧业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拟定和实施全旗家畜遗传改良计划和区域规划;承担畜禽新品种培育、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建立健康养殖档案,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二)参与制定畜禽品种标准以及相关饲养和畜产品质量标准;承担养殖新技术引进、示范和应用;承担畜牧相关技术的科研、示范和项目推广工作。
(三)协助开展畜牧种质资源普查和遗传资源的质量监测以及种畜禽等级评定或鉴定;协助开展种畜禽场验收评审和种畜禽市场监测;承担地方良种培育、品种选育及保护利用相关工作。
(四)协助草拟全旗饲草产业区域发展规划,承担饲草料、牧草种子基地和人工草地保护建设利用的技术指导,构建现代饲草产业生产、加工、储运体系;参与制(修)订饲料饲草标准。
(五)为全旗饲料饲草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划定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
(六)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 孙雪峰
(六)乌拉特中旗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参与提出农技推广规划,组织农业科技项目实施,为全旗拟定农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供技术支持。
(三)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旗农业技术与推广项目;依托园区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
(四)承担农作物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示范、示范推广、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及生产备案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作物品种转基因检测、安全监管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
(五)承担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预测预报、危险性病虫草的监测和植物检疫;新农药、新药械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做好全旗农作物病虫草害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绿色防控技术集成与推广。
(六)参与拟定农牧业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开展农牧民和涉农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为全旗设施农业、休闲农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七)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农技推广站。研究拟定全旗农作物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查分析农作物种植结构,并提出结构调整意见和措施,负责全旗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推广,组织实施农作物科技推广项目;负责全旗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农技站协调工作,实施相关建设项目,改善推广条件;负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户,基地)建设和农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农牧业技术培训,联系指导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龙头企业,及时有效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三)植保植检站。负责全旗的植物检疫工作,严防危险性病虫草害通过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检疫的农副产品在调运过程中进行传播;负责植保新技术的宣传、普及、推广工作,负责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新农药、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解决全旗不断出现的有关植保方面的问题;开展全旗境内农药销售市场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经济作物站。拟定全旗经济作物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建议和生产技术措施;负责瓜类、果树、药材、花卉等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推广,调查分析经济作物生产形势、市场动态并研究提出结构调整措施;负责全旗设施农业发展和蔬菜生产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蔬菜新品种和设施栽培名、优、特农产品的开发、引进、示范与推广;负责全旗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的技术培训;负责设施农产品信息搜集、整理、发布指导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开展流通服务,提高设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五)种业发展股。承担农作物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示范、示范推广、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及生产备案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作物品种转基因检测、安全监管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朱贵琦
(七)乌拉特中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一)受农牧和科技局委托,依法行使农牧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二)宣传贯彻农牧林水法律法规,开展农牧林水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植物检疫、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动物防疫、屠宰以及危害农畜产品质量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水产养殖、农机、渔政、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负责跨苏木镇案件的协调和查处,监督指导苏木镇农牧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工作。
(五)对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业种苗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承担农机驾驶证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七)完成旗政府和旗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大队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执法督查股。负责对全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制度落实;负责农牧业行政处罚职能的法律适用界定;承担全旗农牧业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承担对农牧业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三)法制宣传股。承担农牧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负责总结交流普法工作经验,报道普法信息。
(四)执法一中队。承担农药、肥料、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检疫以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五)执法二中队。承担屠宰、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管理、兽医、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种畜禽、动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执法三中队。承担主要负责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业种苗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水行政、水产养殖、渔政和农机、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29
负 责 人:王俊龙
(八)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经营管理者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等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承担中央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协助指导督促苏木镇开展自治区级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査工作。
(三)承担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申报监测、评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协助草拟全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评审和项目库建设工作。
(四)承担与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集体经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开展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配合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化解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财务、资产审计;承担农牧民负担工作的服务保障,开展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和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测算等工作。
(七)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规范化建设和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和体系建设。
(八)承担各类科技会展、大型观摩、会议等组织服务工作。
(九)负责对全旗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标准的产品展开认证登记并组织实施审核、推荐、上报等工作。
(十)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土地承包管理股。依据法律法规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调解、复核、仲裁工作;认真做好站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农村资产财务管理股。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牧民负担工作的服务保障;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农畜产品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测算等工作;认真做好站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四)经营主体管理股。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规范化建设和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调查研究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问题;指导基层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和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人员与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负责对全旗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标准的产品展开认证登记并组织实施审核、推荐、上报等工作,开展对获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后质量、产地环境跟踪检查、质量控制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名优特农畜产品的对外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站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6503
负 责 人:特古斯
乌拉特中旗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和科技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四)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五)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
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物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生产加工许可。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科技
(十五)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援外项目。
(十七)完成旗委、政府和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政策研究及文书起草、党务、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局域网的建设与维护、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职责: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财务支出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牧区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
(三)农业综合股职责:拟订全旗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度农情信息。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农业种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及农作物品种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
(四)畜牧兽医种业管理股职责:起草畜牧业和畜禽屠宰行业相关制度规范。拟订畜牧业、兽医事业、畜禽种业、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奶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承担推动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兽药行业安全生产,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负责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场认定和种畜管理工作。
(五)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管理股职责:承担着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对全旗合格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标准的产品展开认证登记和组织实施、审核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监督管理、风险评估及产地准出制度的管理工作。承担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和相关技术咨询、知识宣传及开展名优特农畜产品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农牧业行业职业技能进行鉴定,颁发绿色培训证书。
(六)政策法规和改革股职责: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依法行政,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负责“双随机、一公开” 、综治普法、政务公开等工作;提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改革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旗农牧业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协调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地区间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
(七)项目建设及发展规划股职责:负责农牧业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文本编制等工作;负责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上报;发展农牧业科技项目库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规划农牧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农田建设、基地布局,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联系电话:0478-5919641,负责人:张立青)
(八)乡村产业及农村牧区社会事业股职责: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农村牧区田牧园综合体建设与发展;拟订促进乡村产业、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承担农牧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建立农牧业产业化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牧区科技创业创新工作。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农村牧区经济合作股职责: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牧业产业损害调查、救济、外援项目的实施。负责家庭农牧场及合作社的备案和登记工作。
(十)科技教育及市场信息股职责:承担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科技教育培训,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为全旗农牧业系统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为全旗农牧业生产经营和农畜产品销售提供信息社会化服务;统一组织实施全旗农牧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承担乌中旗农牧和科技行业数据的采集、审核处理及统计;为全旗农牧业行业提供信息系统培训、咨询等服务;“12316”和“12396”三农信息服务热线的管理、运行等工作;指导农牧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承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遥感监测和智慧农牧业工作。
(十一)饲草饲料股职责:组织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草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饲草料生产、加工、利用技术指导服务。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2784
负 责 人:张永胜
所属单位:
(一)乌拉特中旗绿色产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局机关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科技合作及统计分析等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创新平台载体的过程管理等工作;为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技术市场交易平台等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二)开展全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农牧民创新创业指导、农牧民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及农技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农牧民体育健身活动。
(三)承担与区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接、引进、交流、合作及共建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和实践农牧业发展模式创新,在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服务。
(四)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5827
负 责 人:皇甫江
(二)乌拉特中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旗农牧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二)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査、监测与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三)承担农牧业生态与耕地质量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项目的筛选、申报、实施工作。
(四)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与防除工作。
(五)承担全旗耕地质量、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工作。
(六)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王岳
(三)乌拉特中旗原种繁育中心
一、主要职责 刘奇
(一)承担农作物品种的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比试验、新品种展示、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二)承担小麦“三圃”田繁育工作;编制国有原种繁育中心的发展规划,制定原良种生产计划。
(三)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李宽元
(四)乌拉特中旗农牧业机械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推广项目,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全旗农机信息统计工作。
(二)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标准技术相关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质量调査以及农牧业机械维修服务、投诉受理与调解工作。
(三)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杜永峰
(五)乌拉特中旗畜牧业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拟定和实施全旗家畜遗传改良计划和区域规划;承担畜禽新品种培育、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建立健康养殖档案,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二)参与制定畜禽品种标准以及相关饲养和畜产品质量标准;承担养殖新技术引进、示范和应用;承担畜牧相关技术的科研、示范和项目推广工作。
(三)协助开展畜牧种质资源普查和遗传资源的质量监测以及种畜禽等级评定或鉴定;协助开展种畜禽场验收评审和种畜禽市场监测;承担地方良种培育、品种选育及保护利用相关工作。
(四)协助草拟全旗饲草产业区域发展规划,承担饲草料、牧草种子基地和人工草地保护建设利用的技术指导,构建现代饲草产业生产、加工、储运体系;参与制(修)订饲料饲草标准。
(五)为全旗饲料饲草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划定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
(六)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 孙雪峰
(六)乌拉特中旗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参与提出农技推广规划,组织农业科技项目实施,为全旗拟定农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供技术支持。
(三)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旗农业技术与推广项目;依托园区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
(四)承担农作物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示范、示范推广、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及生产备案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作物品种转基因检测、安全监管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
(五)承担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预测预报、危险性病虫草的监测和植物检疫;新农药、新药械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做好全旗农作物病虫草害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绿色防控技术集成与推广。
(六)参与拟定农牧业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开展农牧民和涉农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为全旗设施农业、休闲农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七)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联系电话:13848740040,负责人:孟海英)
(二)农技推广站。研究拟定全旗农作物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查分析农作物种植结构,并提出结构调整意见和措施,负责全旗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推广,组织实施农作物科技推广项目;负责全旗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农技站协调工作,实施相关建设项目,改善推广条件;负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户,基地)建设和农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农牧业技术培训,联系指导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龙头企业,及时有效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三)植保植检站。负责全旗的植物检疫工作,严防危险性病虫草害通过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检疫的农副产品在调运过程中进行传播;负责植保新技术的宣传、普及、推广工作,负责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新农药、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解决全旗不断出现的有关植保方面的问题;开展全旗境内农药销售市场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经济作物站。拟定全旗经济作物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建议和生产技术措施;负责瓜类、果树、药材、花卉等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推广,调查分析经济作物生产形势、市场动态并研究提出结构调整措施;负责全旗设施农业发展和蔬菜生产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蔬菜新品种和设施栽培名、优、特农产品的开发、引进、示范与推广;负责全旗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的技术培训;负责设施农产品信息搜集、整理、发布指导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开展流通服务,提高设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五)种业发展股。承担农作物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示范、示范推广、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及生产备案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作物品种转基因检测、安全监管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09
负 责 人:朱贵琦
(七)乌拉特中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一)受农牧和科技局委托,依法行使农牧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二)宣传贯彻农牧林水法律法规,开展农牧林水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植物检疫、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动物防疫、屠宰以及危害农畜产品质量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水产养殖、农机、渔政、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负责跨苏木镇案件的协调和查处,监督指导苏木镇农牧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工作。
(五)对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业种苗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承担农机驾驶证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七)完成旗政府和旗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大队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执法督查股。负责对全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制度落实;负责农牧业行政处罚职能的法律适用界定;承担全旗农牧业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承担对农牧业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三)法制宣传股。承担农牧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负责总结交流普法工作经验,报道普法信息。
(四)执法一中队。承担农药、肥料、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检疫以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五)执法二中队。承担屠宰、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管理、兽医、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种畜禽、动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执法三中队。承担主要负责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业种苗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水行政、水产养殖、渔政和农机、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1729
负 责 人:王俊龙
(八)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经营管理者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三定方案)
(一)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等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承担中央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协助指导督促苏木镇开展自治区级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査工作。
(三)承担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申报监测、评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协助草拟全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评审和项目库建设工作。
(四)承担与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集体经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开展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配合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化解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财务、资产审计;承担农牧民负担工作的服务保障,开展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和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测算等工作。
(七)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规范化建设和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和体系建设。
(八)承担各类科技会展、大型观摩、会议等组织服务工作。
(九)负责对全旗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标准的产品展开认证登记并组织实施审核、推荐、上报等工作。
(十)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土地承包管理股。依据法律法规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的调解、复核、仲裁工作;认真做好站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农村资产财务管理股。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牧民负担工作的服务保障;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农畜产品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统计测算等工作;认真做好站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四)经营主体管理股。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规范化建设和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调查研究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问题;指导基层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和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人员与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负责对全旗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标准的产品展开认证登记并组织实施审核、推荐、上报等工作,开展对获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后质量、产地环境跟踪检查、质量控制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名优特农畜产品的对外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站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6503
负 责 人:特古斯
(九)乌拉特中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动物疫病防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全旗动物防疫、疫情控制扑灭和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及应急物资储备,承担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调以及疫情报告、疫病消灭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净化效果的监测与评估工作;提供动物疫病可追溯和区域化管理技术支撑,承担流通环节和边境边界地区外来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防范。
(四)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协助开展动物饲养、流通等环节防疫监督工作;承担动物证章标识的发放、使用等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兽医实验室以及动物养殖、动物诊疗、无害化处理等场所有关生物安全业务支持和技术培训;开展动物防疫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等推广与研究,推动、监督、指导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六)承担畜禽屠宰企业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屠宰技术及官方兽医、基层动物防疫员培训。
(七)承担病死、病害动物及有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八)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监测检验股。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并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推广工作。
(三)防疫指导股。负责草拟制定和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组织各乡镇实施动物养殖场(户)免疫注射、养殖档案建立、审核等工作,直接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溯源和扑灭工作;负责疫情应急预案的制定、处置等工作。做好疫源追查,做好疫情处置及后续评估和善后工作。
(四)检疫股。承担对全旗动物检疫相关工作;负责为全旗养殖场、诊疗机构、屠宰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旗证照标识的申领、管理和发放;负责全旗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防疫监督服务工作。
(五)科技信息股。负责科技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及日常防疫工作信息报送,上传下达,科技信息的宣传培训等工作,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六)物资保障股。负责动物疫苗、防控物资、防疫器械、防疫标识的计划、订购、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2611
负 责 人:柴贵明
(十)乌拉特中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规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测技术保障。
(二)承担指导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供检验检测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三)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制定,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
(四)承担制定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相关技术咨询和宣传工作。
(五)承担全旗范围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六)完成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实绩考核、保密信访、文书档案以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业务室。制定检测计划、方案、下达检测任务单;负责检测样品的采集、接收、样品初处理;负责标准样品、药品试剂及玻璃器械等的正常采购供应、保证物品保管发放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为检测室检验检测提供后勤和技术支持;负责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管理、发放、宣贯、人员培训;负责按计划开展内审、管理评审等工作。
(三)质量安全股。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测、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指导实施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承担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等工作。
(四)检测室。依据有关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分析工作、出具检测数据并汇总分析;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公示检测结果;组织实施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定和核查;依据本科室开展的检验检测内容,制定相关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提出检测室人员技术培训及考核计划;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鸿雁大街)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5912611
负 责 人:刘兰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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