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特中旗行政执法单位基本信息公示的说明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乌中政办发〔2019〕72号),按照《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巴司发﹝2019﹞140号)和《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乌中政办发〔2019〕118号)文件要求,我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梳理了各自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职责、法定代表人、办公地点、通信地址、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经旗司法局统一汇总后,现予公布。各行政执法单位基本信息要严格依据动态管理制度进行动态调整,认真落实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确保客观、准确、便民、保证时效性。
| 保密局 | 档案局 | 道路运输管理所 | 烟草专卖局 | 森林公安分局 |
| 园林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政务服务局 | 公安局 | 教育局 |
| 气象局 | 人社局 | 司法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体旅游广电局 |
| 医疗保障局 | 应急管理局 |
关于乌拉特中旗行政执法单位基本信息公示的说明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乌中政办发〔2019〕72号),按照《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巴司发﹝2019﹞140号)和《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乌中政办发〔2019〕118号)文件要求,我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梳理了各自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职责、法定代表人、办公地点、通信地址、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经旗司法局统一汇总后,现予公布。各行政执法单位基本信息要严格依据动态管理制度进行动态调整,认真落实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确保客观、准确、便民、保证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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