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其毛都镇人民政府、温更镇人民政府、川井苏木人民政府、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加快推进该项目工程进度。
附:《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此页无正文)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2日
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是《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0年)》中新增的甘其毛都至乌拉山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点位于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规二路与规七街相交处顺接国门大道,途经巴音杭盖、川井苏木,终点止于海流图镇,全长131.2公里,总投资55亿元。该项目是国家和自治区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向北开放通往蒙古国的重要口岸通道。项目建成对于我旗乃至自治区加快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倡议,打造引进境外资源战略加工基地,增进中蒙经贸与文化交流,提升我旗区位优势,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使项目顺利实施,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征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树东 政府副旗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赵 俊 政府办副主任
刘 晔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李 钧 发改委主任
李 阳 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卢玉彬 公安局政委
段 磊 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常友 水利局局长
白海滨 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张建华 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乌日格希拉图 信访局局长
张诚捷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继东 甘其毛都镇镇长
巴图青格勒 川井苏木苏木达
乌云达来 温更镇镇长
孟克巴特尔 甘其毛都镇副镇长
敖特根巴雅尔 川井苏木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刘 峰 温更镇一级主任科员
刘晓庆 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许 斌 政府办法规室主任
张小兵 旗政府督查室主任
连 杰 供电分局局长
陈慧芳 移动公司总经理
拓 磊 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 浩 电信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刘晔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张诚捷副局长兼任。
(一)甘其毛都镇征拆工作组
组 长:杨继东 甘其毛都镇镇长
成 员:张诚捷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建生 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菊 自然资源局挂职副局长
巴音朝鲁 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赵 伟 水利局副局长
温 凯 供电分局副局长
陈慧芳 移动公司总经理
拓 磊 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 浩 电信公司总经理
(二)川井苏木征拆工作组
组 长:巴图青格勒 川井苏木苏木达
成 员:张诚捷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建生 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菊 自然资源局挂职副局长
巴音朝鲁 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赵 伟 水利局副局长
温 凯 供电分局副局长
陈慧芳 移动公司总经理
拓 磊 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 浩 电信公司总经理
(三)温更镇征拆工作组
组 长:乌云达来 温更镇镇长
成 员:张诚捷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建生 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菊 自然资源局挂职副局长
巴音朝鲁 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赵 伟 水利局副局长
温 凯 供电分局副局长
陈慧芳 移动公司总经理
拓 磊 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 浩 电信公司总经理
(四)电力征拆工作组
组 长:张诚捷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温 凯 供电分局副局长
王慧凯 交通运输局规划股股长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协调推进、督促落实S39征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2.审查相关苏木镇的征拆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机制;
3.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决策征拆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社会矛盾等问题;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组织专项督查,确保征地拆迁工作依法依规、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征拆准备工作;
2.统筹协调、定期调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遇到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集体会议研究;
3.及时收集征地拆迁资料,建立健全各类征地拆迁台账,详实掌握征地拆迁进度情况;
4.负责征地拆迁费用及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时支付已签订补偿合同的征地拆迁费用;
5.聘请第三方审计对征拆补偿费用进行跟踪审计;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各苏木镇:
1.各苏木镇为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做好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的征用、拆迁和社会矛盾化解等有关工作;
2.负责对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进行实际丈量;
3.及时完成丈量登记、入户动员、政策宣传、核实被征收土地、地上物及其附属物等工作,确保不延误施工,不发生影响较大的阻工,确保辖区内征拆工作顺利推进。
4.负责征迁补偿安置资金申报和资金拨付手续办理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设计单位,组织会同苏木镇开展放线土地测量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征拆资金并做好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临时用地和永久用地的组卷办理工作和压覆矿产等相关手续;
水利局:负责办理供水、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及管网、地上物征拆工作;
林草局:负责办理草原征占用地审批和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相关手续;
文体广电局:负责办理压覆文物审批等相关手续;
工信局:协调移动、联通、电信广电部门相关管线地缆道移的协调沟通工作。
信访局:做好被征迁人信访接待工作,协调督促和帮助业务部门办理回复;做好应诉和司法助拆工作等工作。
公安局:做好沿途治安、阻工等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施工过程中环评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电力、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项目所涉及的电力、通讯、管网改造和拆迁等相关工作。
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征迁进度、补偿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督办、通报。
三、征拆依据及标准
1.耕地、林地、草地征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以及相关地方法规等规定进行征拆补偿,原则上夹心角(边角地)耕地小于0.5亩,草原用地小于100亩以下进行征拆补偿。
2.地上物征拆:领导小组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地上物评估公司,一切地上物以评估结果为准。
3.电力、通讯等设施改迁:通过招投标方式实施该项目;
4.交通用地:在征占用原有边防公路范围内的土地时按照8米宽度控制,不再进行补偿。
四、征拆工作程序
(一)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初步确定征地拆迁范围。按照施工方提供施工图设计(包括变更设计)中征地、拆迁(含电力、电讯、管网)的项目、图表和数量,进行征地拆迁(剔除新大地公司已征用的土地),认真核实征占用的土地类型。
(二)实地测绘确定征地拆迁面积、数量。征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施工方、苏木镇人民政府和S39项目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征地、拆迁项目和数量。
(三)签定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在确定征地、拆迁项目和数量后,由苏木镇人民政府与农牧民签定确认表,经双方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签定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四)拨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征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征拆工作进度(已签订征地、拆迁相关补偿协议等)据实拨付补偿费。
1.按照和农牧民已签订征地、拆迁相关补偿协议或者评估报告汇总后苏木镇与征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定征拆补偿资金拨付合同,然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涉及相关部门和企业需要征拆的项目,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据实评估,然后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定征拆补偿资金拨付合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3.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网的移改工程先由相关单位做出工程移改设计和预算,征拆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同时跟踪移改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完工后凭据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工程审核报告、增值税发票和征拆工程合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4.征拆补偿费拨付后,及时回收土地及地上物,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工作要求
1.相关苏木镇是征地拆迁工作的主体,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征地拆迁领导小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力做好土地、地上物、相关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于2月底完成所辖行政区用地征收工作,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施工环境,全面做好社会矛盾处理等有关工作。
2.项目所需各有关部门包括其上级业务部门履行的相关报批文件由领导小组各对应成员单位负责办理。
3.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互相支持、协调联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便利条件。务必于3月底将土地用地手续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局,3月中旬将草原用地手续报送至市林草局。
4.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征地拆迁补偿款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严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要主动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关于印发《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其毛都镇人民政府、温更镇人民政府、川井苏木人民政府、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加快推进该项目工程进度。
附:《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此页无正文)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2日
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是《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0年)》中新增的甘其毛都至乌拉山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点位于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规二路与规七街相交处顺接国门大道,途经巴音杭盖、川井苏木,终点止于海流图镇,全长131.2公里,总投资55亿元。该项目是国家和自治区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向北开放通往蒙古国的重要口岸通道。项目建成对于我旗乃至自治区加快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倡议,打造引进境外资源战略加工基地,增进中蒙经贸与文化交流,提升我旗区位优势,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使项目顺利实施,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征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树东 政府副旗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赵 俊 政府办副主任
刘 晔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李 钧 发改委主任
李 阳 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卢玉彬 公安局政委
段 磊 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常友 水利局局长
白海滨 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张建华 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乌日格希拉图 信访局局长
张诚捷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继东 甘其毛都镇镇长
巴图青格勒 川井苏木苏木达
乌云达来 温更镇镇长
孟克巴特尔 甘其毛都镇副镇长
敖特根巴雅尔 川井苏木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刘 峰 温更镇一级主任科员
刘晓庆 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许 斌 政府办法规室主任
张小兵 旗政府督查室主任
连 杰 供电分局局长
陈慧芳 移动公司总经理
拓 磊 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 浩 电信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刘晔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张诚捷副局长兼任。
(一)甘其毛都镇征拆工作组
组 长:杨继东 甘其毛都镇镇长
成 员:张诚捷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建生 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菊 自然资源局挂职副局长
巴音朝鲁 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赵 伟 水利局副局长
温 凯 供电分局副局长
陈慧芳 移动公司总经理
拓 磊 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 浩 电信公司总经理
(二)川井苏木征拆工作组
组 长:巴图青格勒 川井苏木苏木达
成 员:张诚捷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建生 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菊 自然资源局挂职副局长
巴音朝鲁 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赵 伟 水利局副局长
温 凯 供电分局副局长
陈慧芳 移动公司总经理
拓 磊 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 浩 电信公司总经理
(三)温更镇征拆工作组
组 长:乌云达来 温更镇镇长
成 员:张诚捷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建生 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菊 自然资源局挂职副局长
巴音朝鲁 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赵 伟 水利局副局长
温 凯 供电分局副局长
陈慧芳 移动公司总经理
拓 磊 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 浩 电信公司总经理
(四)电力征拆工作组
组 长:张诚捷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温 凯 供电分局副局长
王慧凯 交通运输局规划股股长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协调推进、督促落实S39征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2.审查相关苏木镇的征拆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机制;
3.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决策征拆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社会矛盾等问题;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组织专项督查,确保征地拆迁工作依法依规、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征拆准备工作;
2.统筹协调、定期调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遇到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集体会议研究;
3.及时收集征地拆迁资料,建立健全各类征地拆迁台账,详实掌握征地拆迁进度情况;
4.负责征地拆迁费用及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时支付已签订补偿合同的征地拆迁费用;
5.聘请第三方审计对征拆补偿费用进行跟踪审计;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各苏木镇:
1.各苏木镇为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做好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的征用、拆迁和社会矛盾化解等有关工作;
2.负责对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进行实际丈量;
3.及时完成丈量登记、入户动员、政策宣传、核实被征收土地、地上物及其附属物等工作,确保不延误施工,不发生影响较大的阻工,确保辖区内征拆工作顺利推进。
4.负责征迁补偿安置资金申报和资金拨付手续办理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设计单位,组织会同苏木镇开展放线土地测量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征拆资金并做好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临时用地和永久用地的组卷办理工作和压覆矿产等相关手续;
水利局:负责办理供水、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及管网、地上物征拆工作;
林草局:负责办理草原征占用地审批和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相关手续;
文体广电局:负责办理压覆文物审批等相关手续;
工信局:协调移动、联通、电信广电部门相关管线地缆道移的协调沟通工作。
信访局:做好被征迁人信访接待工作,协调督促和帮助业务部门办理回复;做好应诉和司法助拆工作等工作。
公安局:做好沿途治安、阻工等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施工过程中环评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电力、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项目所涉及的电力、通讯、管网改造和拆迁等相关工作。
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征迁进度、补偿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督办、通报。
三、征拆依据及标准
1.耕地、林地、草地征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以及相关地方法规等规定进行征拆补偿,原则上夹心角(边角地)耕地小于0.5亩,草原用地小于100亩以下进行征拆补偿。
2.地上物征拆:领导小组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地上物评估公司,一切地上物以评估结果为准。
3.电力、通讯等设施改迁:通过招投标方式实施该项目;
4.交通用地:在征占用原有边防公路范围内的土地时按照8米宽度控制,不再进行补偿。
四、征拆工作程序
(一)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初步确定征地拆迁范围。按照施工方提供施工图设计(包括变更设计)中征地、拆迁(含电力、电讯、管网)的项目、图表和数量,进行征地拆迁(剔除新大地公司已征用的土地),认真核实征占用的土地类型。
(二)实地测绘确定征地拆迁面积、数量。征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施工方、苏木镇人民政府和S39项目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征地、拆迁项目和数量。
(三)签定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在确定征地、拆迁项目和数量后,由苏木镇人民政府与农牧民签定确认表,经双方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签定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四)拨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征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征拆工作进度(已签订征地、拆迁相关补偿协议等)据实拨付补偿费。
1.按照和农牧民已签订征地、拆迁相关补偿协议或者评估报告汇总后苏木镇与征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定征拆补偿资金拨付合同,然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涉及相关部门和企业需要征拆的项目,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据实评估,然后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定征拆补偿资金拨付合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3.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网的移改工程先由相关单位做出工程移改设计和预算,征拆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同时跟踪移改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完工后凭据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工程审核报告、增值税发票和征拆工程合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4.征拆补偿费拨付后,及时回收土地及地上物,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工作要求
1.相关苏木镇是征地拆迁工作的主体,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征地拆迁领导小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力做好土地、地上物、相关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于2月底完成所辖行政区用地征收工作,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施工环境,全面做好社会矛盾处理等有关工作。
2.项目所需各有关部门包括其上级业务部门履行的相关报批文件由领导小组各对应成员单位负责办理。
3.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互相支持、协调联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便利条件。务必于3月底将土地用地手续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局,3月中旬将草原用地手续报送至市林草局。
4.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征地拆迁补偿款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严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要主动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