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4〕1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16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数领办〔2024〕8号)和《巴彦淖尔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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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4〕1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16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数领办〔2024〕8号)和《巴彦淖尔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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