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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2024年推进牧区高质量发展 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系列政策之一》的通知

  • 来源:政府办
  •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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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中心、公司)、旗直(驻旗)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84号)、《乌拉特中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乌中党发〔20245号)文件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拉特中旗2024年推进牧区高质量发展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系列政策之一》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乌拉特中旗2024年推进牧区高质量发展

   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系列政策之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两件大事”,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协调发展,探索新质生产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84号、《乌拉特中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乌中党〔20245)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牲畜出栏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呼勒斯太苏木、巴音乌兰苏木、川井苏木、甘其毛都镇、新忽热苏木、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天然草原上从事畜牧业生产并履行草畜平衡责任的牧户。

  (二)补贴标准

  参照牲畜市场价格标准,在本政策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期间,按照出栏羔羊(12月龄内)80元/只、成年羊150元/只、大畜600元/头(匹、峰)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出栏小畜最高补贴5000元,出栏大畜最高补贴1万元。

  (三)资金发放程序

  1.由牧民向本苏木镇(中心)提出申请苏木镇(中心)组织嘎查、执法人员、网格员实地核实,由主要领导、执法人员、嘎查、牧户四方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2.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分批次拨付到苏木镇(中心),苏木镇(中心)负责发放到牧户。

  二、饲草料补贴

  (一)补贴对象

  温更镇、呼勒斯太苏木、巴音乌兰苏木、川井苏木、甘其毛都镇、新忽热苏木超载牲畜采取集中舍饲养殖(规模3000个羊单位以上)并签订托管协议的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

  按照牲畜每日饲草(料)用量核定总量(最长补贴时间90天)(见附件2),可享受饲草补贴180元/吨、饲料补贴200元/吨。

  (三)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1.由经营主体向本苏木镇提出饲草料需求申请,苏木镇实地核实、登记造册,由主要领导、执法人员、嘎查、经营主体四方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2.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分批次拨付到苏木镇,苏木镇负责发放到经营主体。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资金保障

  财政局负责牲畜出栏补贴资金及饲草(料)补贴资金需求筹集工作,并制定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二)组织保障

  1.各相关苏木镇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精准、科学、合理推动牲畜出栏及集中饲养工作,做到公平公正、不发生社会舆情。做好对申请资金主体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情况发生。

  2.林业和草原局要做好超载草原的植被恢复形势分析及草原执法监管工作。

  3.农牧和科技局要会同相关苏木镇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做好饲草料需求、质量监测及牲畜出栏统筹工作。5月10日前,各苏木镇将选定的闲置、半闲置集中养殖场修缮需求报农牧和科技局备案,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统筹资金维修。

  4.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民委、水利局负责暖棚、储草棚、遮阳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争取及组织实施。

  5.各苏木镇5月10日前将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报政府办,由政府办将实施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落实。

  6.相关部门为鸿景农投公司配套相关项目,建设旗级大型饲草料储备库、饲草料生产厂,进一步保障全旗饲草料供给。

  7.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职能职责做好履职工作。

  (三)加强督导问责

  财政局牵头,成立由旗纪委监委、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加强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对主体责任、监督监管责任、协调配合责任不落实、不担当,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相互推诿扯皮、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问责。

  (四)加大宣传引导

  宣传部、林业和草原局、农牧和科技局、各相关苏木镇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负面舆论发生,及时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做好与上级紧密对接,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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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2024年推进牧区高质量发展 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系列政策之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2日 16:10 来源:政府办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旗直(驻旗)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84号)、《乌拉特中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乌中党发〔20245号)文件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拉特中旗2024年推进牧区高质量发展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系列政策之一》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乌拉特中旗2024年推进牧区高质量发展

   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系列政策之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两件大事”,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协调发展,探索新质生产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84号、《乌拉特中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乌中党〔20245)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牲畜出栏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呼勒斯太苏木、巴音乌兰苏木、川井苏木、甘其毛都镇、新忽热苏木、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天然草原上从事畜牧业生产并履行草畜平衡责任的牧户。

  (二)补贴标准

  参照牲畜市场价格标准,在本政策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期间,按照出栏羔羊(12月龄内)80元/只、成年羊150元/只、大畜600元/头(匹、峰)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出栏小畜最高补贴5000元,出栏大畜最高补贴1万元。

  (三)资金发放程序

  1.由牧民向本苏木镇(中心)提出申请苏木镇(中心)组织嘎查、执法人员、网格员实地核实,由主要领导、执法人员、嘎查、牧户四方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2.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分批次拨付到苏木镇(中心),苏木镇(中心)负责发放到牧户。

  二、饲草料补贴

  (一)补贴对象

  温更镇、呼勒斯太苏木、巴音乌兰苏木、川井苏木、甘其毛都镇、新忽热苏木超载牲畜采取集中舍饲养殖(规模3000个羊单位以上)并签订托管协议的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

  按照牲畜每日饲草(料)用量核定总量(最长补贴时间90天)(见附件2),可享受饲草补贴180元/吨、饲料补贴200元/吨。

  (三)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1.由经营主体向本苏木镇提出饲草料需求申请,苏木镇实地核实、登记造册,由主要领导、执法人员、嘎查、经营主体四方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2.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分批次拨付到苏木镇,苏木镇负责发放到经营主体。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资金保障

  财政局负责牲畜出栏补贴资金及饲草(料)补贴资金需求筹集工作,并制定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二)组织保障

  1.各相关苏木镇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精准、科学、合理推动牲畜出栏及集中饲养工作,做到公平公正、不发生社会舆情。做好对申请资金主体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情况发生。

  2.林业和草原局要做好超载草原的植被恢复形势分析及草原执法监管工作。

  3.农牧和科技局要会同相关苏木镇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做好饲草料需求、质量监测及牲畜出栏统筹工作。5月10日前,各苏木镇将选定的闲置、半闲置集中养殖场修缮需求报农牧和科技局备案,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统筹资金维修。

  4.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民委、水利局负责暖棚、储草棚、遮阳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争取及组织实施。

  5.各苏木镇5月10日前将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报政府办,由政府办将实施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落实。

  6.相关部门为鸿景农投公司配套相关项目,建设旗级大型饲草料储备库、饲草料生产厂,进一步保障全旗饲草料供给。

  7.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职能职责做好履职工作。

  (三)加强督导问责

  财政局牵头,成立由旗纪委监委、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加强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对主体责任、监督监管责任、协调配合责任不落实、不担当,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相互推诿扯皮、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问责。

  (四)加大宣传引导

  宣传部、林业和草原局、农牧和科技局、各相关苏木镇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负面舆论发生,及时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做好与上级紧密对接,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