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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00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乌中政办发〔2024〕14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来源:政府办
  •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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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中旗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乌拉特中旗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为了有效预防和避免我旗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防治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度全旗地质灾害情况

2023年度汛期全旗降水量干旱少雨,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根据全旗情况,及时制定了《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案》,下发了汛期检查通知,并在汛期进行了巡回监督检查。为增强群众防灾和避险意识,我旗和部分重点矿山企业、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苏木镇(中心、公司)签订了防灾责任状,明确了责任人。2023年度全旗境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汛期各隐患点相对稳定。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重点防范区

经对我旗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及乌拉特中旗气象台2024年夏季气候趋势预测,202451930全旗大部地区降水量较年偏;预测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区易发生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2024年我旗实施的S39公路、省道215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露天开采矿山项目应特别注意防范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及重点防范区如下:

1.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狼山南北中低山区乌拉特中旗段。主要危害公路、居民、房屋、农田和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重点防治灾害类型为泥石流、崩塌。

2.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乌拉特中旗南部,地貌形态属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主要危害公路、居民、房屋、农田和矿山采矿人员及设备。

3.一般防治区。主要分布于乌拉特中旗北部、中东部和部的索伦山一带,地貌形态属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主要危害矿山采矿人员及设备。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旗气象情况预报,每年5—9月为大气降水的主要时段。因此,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1930日。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和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各苏木镇中心、公司)要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责任的责任机制。认真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做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对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区,掌握基本情况提出治理方案并加以落实,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环境和对防灾、减灾的意识。

2.苏木镇中心、公司)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等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积极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灾情,应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属地苏木镇应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让,并保障临时避让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3.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及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危险点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控和预防。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控巡查,重点防御区段的巡视工作,安排专人进行动态监控,重要时如暴雨、连阴雨要加强巡查,如发现重要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向上汇报。

4.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及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对重要地质隐患点制定明确的监测预报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和应急抢险措施。

自然资源局要联合气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反馈,充分利用电视、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发送到责任人群测群防测员和受害威胁群众。严格实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迅速上报上级政府及旗直各有关单位。

五、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及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为宣传时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水平、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灾害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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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00:00 来源:政府办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中旗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乌拉特中旗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为了有效预防和避免我旗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防治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度全旗地质灾害情况

2023年度汛期全旗降水量干旱少雨,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根据全旗情况,及时制定了《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案》,下发了汛期检查通知,并在汛期进行了巡回监督检查。为增强群众防灾和避险意识,我旗和部分重点矿山企业、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苏木镇(中心、公司)签订了防灾责任状,明确了责任人。2023年度全旗境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汛期各隐患点相对稳定。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重点防范区

经对我旗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及乌拉特中旗气象台2024年夏季气候趋势预测,202451930全旗大部地区降水量较年偏;预测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区易发生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2024年我旗实施的S39公路、省道215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露天开采矿山项目应特别注意防范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及重点防范区如下:

1.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狼山南北中低山区乌拉特中旗段。主要危害公路、居民、房屋、农田和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重点防治灾害类型为泥石流、崩塌。

2.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乌拉特中旗南部,地貌形态属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主要危害公路、居民、房屋、农田和矿山采矿人员及设备。

3.一般防治区。主要分布于乌拉特中旗北部、中东部和部的索伦山一带,地貌形态属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主要危害矿山采矿人员及设备。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旗气象情况预报,每年5—9月为大气降水的主要时段。因此,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1930日。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和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各苏木镇中心、公司)要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责任的责任机制。认真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做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对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区,掌握基本情况提出治理方案并加以落实,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环境和对防灾、减灾的意识。

2.苏木镇中心、公司)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等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积极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灾情,应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属地苏木镇应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让,并保障临时避让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3.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及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危险点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控和预防。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控巡查,重点防御区段的巡视工作,安排专人进行动态监控,重要时如暴雨、连阴雨要加强巡查,如发现重要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向上汇报。

4.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及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对重要地质隐患点制定明确的监测预报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和应急抢险措施。

自然资源局要联合气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反馈,充分利用电视、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发送到责任人群测群防测员和受害威胁群众。严格实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迅速上报上级政府及旗直各有关单位。

五、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及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为宣传时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水平、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灾害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