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中旗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乌拉特中旗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关于抓好“诚信建设工程”的总体要求,以有力措施加强诚信建设,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及《巴彦淖尔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各项工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办好“两件大事”,建设“五高五区”,落实“三四五”整体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将政务诚信作为“第一诚信”,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全力打造“守信政府”。坚持将商务诚信作为“第一基石”,推动市场主体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生态。坚持把诚信友善作为乌拉特中旗的“第一本色”,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个人诚信水平,以诚相待、以信为本,以诚信扮靓城市,让信用落地生根。坚持把司法公信作为“最后防线”,提升司法透明度,坚决杜绝司法不公。把乌拉特中旗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立起来,全力打造平安、诚信、和谐、法治的乌拉特中旗。
三、主要任务
诚信建设工程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项建设任务。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取信于民;商务诚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和行业自律,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社会诚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个人信用建设和公共服务、社会治理领域的诚信建设,推动形成全民守信、崇信向善的社会风尚;司法公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推进司法公开、公正、透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提高司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乌拉特中旗诚信建设工程专项工作推进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旗诚信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各苏木镇党委、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单位作为实施诚信建设工程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诚信建设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建立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部门要将诚信建设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工作,切实履行责任,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诚信建设工程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上来,不以任何理由延误工作,不以任何借口服务缺位。
(二)加强工作保障。诚信建设工程由司法局负责统筹、调度、汇总等工作,四项建设任务分别由四个诚信建设重点部门牵头实施,政务诚信建设由旗政务服务局牵头实施,商务诚信建设由旗发改委牵头实施,社会诚信建设由旗委宣传部牵头实施,司法公信建设由旗委政法委牵头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实诚信建设工程人员力量,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责成专人负责。加强技术支持,加大对信用数字化建设、信用宣传培训、信用服务机构培育、重点领域创新工程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守信践诺、公务员诚信建设、政务诚信评价等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各信用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信部门要健全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给予优惠和支持,推进合同履约诚信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制定行业诚信规范,推动企业自觉遵守行业规则和商业道德。旗委政法委和司法部门要完善司法信息公开、保障依法行使职权、强化司法执行方面制度机制,透明、独立、依法、公正、有力行使司法权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强化督促指导。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提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一抓到底,推进落实。旗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将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各监督部门要将诚信建设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纳入党委(党组)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整改任务。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对诚信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和处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诚信环境。
(五)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调动各类资源,大力宣传实施诚信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结合信用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支持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激发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重信的良好氛围,把旗委和政府大抓诚信建设、下决心改善营商环境的鲜明态度释放出来,把乌拉特中旗人讲信用、守信用的正面形象树立起来,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人物评选,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和宣传推广,把诚信乌拉特中旗的故事讲足讲好讲精彩,共同营造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浓厚社会氛围。
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中旗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乌拉特中旗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关于抓好“诚信建设工程”的总体要求,以有力措施加强诚信建设,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及《巴彦淖尔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各项工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办好“两件大事”,建设“五高五区”,落实“三四五”整体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将政务诚信作为“第一诚信”,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全力打造“守信政府”。坚持将商务诚信作为“第一基石”,推动市场主体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生态。坚持把诚信友善作为乌拉特中旗的“第一本色”,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个人诚信水平,以诚相待、以信为本,以诚信扮靓城市,让信用落地生根。坚持把司法公信作为“最后防线”,提升司法透明度,坚决杜绝司法不公。把乌拉特中旗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立起来,全力打造平安、诚信、和谐、法治的乌拉特中旗。
三、主要任务
诚信建设工程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项建设任务。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取信于民;商务诚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和行业自律,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社会诚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个人信用建设和公共服务、社会治理领域的诚信建设,推动形成全民守信、崇信向善的社会风尚;司法公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推进司法公开、公正、透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提高司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乌拉特中旗诚信建设工程专项工作推进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旗诚信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各苏木镇党委、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单位作为实施诚信建设工程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诚信建设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建立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部门要将诚信建设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工作,切实履行责任,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诚信建设工程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上来,不以任何理由延误工作,不以任何借口服务缺位。
(二)加强工作保障。诚信建设工程由司法局负责统筹、调度、汇总等工作,四项建设任务分别由四个诚信建设重点部门牵头实施,政务诚信建设由旗政务服务局牵头实施,商务诚信建设由旗发改委牵头实施,社会诚信建设由旗委宣传部牵头实施,司法公信建设由旗委政法委牵头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实诚信建设工程人员力量,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责成专人负责。加强技术支持,加大对信用数字化建设、信用宣传培训、信用服务机构培育、重点领域创新工程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守信践诺、公务员诚信建设、政务诚信评价等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各信用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信部门要健全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给予优惠和支持,推进合同履约诚信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制定行业诚信规范,推动企业自觉遵守行业规则和商业道德。旗委政法委和司法部门要完善司法信息公开、保障依法行使职权、强化司法执行方面制度机制,透明、独立、依法、公正、有力行使司法权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强化督促指导。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提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一抓到底,推进落实。旗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将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各监督部门要将诚信建设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纳入党委(党组)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整改任务。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对诚信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和处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诚信环境。
(五)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调动各类资源,大力宣传实施诚信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结合信用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支持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激发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重信的良好氛围,把旗委和政府大抓诚信建设、下决心改善营商环境的鲜明态度释放出来,把乌拉特中旗人讲信用、守信用的正面形象树立起来,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人物评选,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和宣传推广,把诚信乌拉特中旗的故事讲足讲好讲精彩,共同营造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