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乌拉特中旗旗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15:21
来源: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羊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各部门“三定”规定,现将《乌拉特中旗旗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乌拉特中旗旗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经清理,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46)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29)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7)个,和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17)个,分别为:
一、法定行政机关(29个)
乌拉特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旗能源局、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
乌拉特中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乌拉特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乌拉特中旗公安局
乌拉特中旗民政局
乌拉特中旗司法局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
乌拉特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局
乌拉特中旗水利局
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旗商务局)
乌拉特中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旗文物局)
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乌拉特中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乌拉特中旗应急管理局(旗矿山安全监管局)
乌拉特中旗审计局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知识产权局)
乌拉特中旗统计局
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
乌拉特中旗医疗保障局
乌拉特中旗旗委办公室(旗档案局)
乌拉特中旗旗委宣传部(旗新闻出版版权局)
乌拉特中旗旗委统战部(旗宗教事务局)
乌拉特中旗国家保密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中旗税务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7个)
乌拉特中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巴彦淖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授权)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拉特中旗大队
乌拉特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乌拉特中旗气象局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烟草专卖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中旗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中旗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人民政府
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人民政府
乌拉特中旗川井苏木人民政府
乌拉特中旗呼勒斯太苏木人民政府
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苏木人民政府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人民政府
乌拉特中旗温更镇人民政府
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人民政府
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人民政府
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人民政府
三、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17个)
乌拉特中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受旗住建局委托)
乌拉特中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乌拉特中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乌拉特中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乌拉特中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
乌拉特中旗川井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
乌拉特中旗呼勒斯太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
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乌拉特中旗温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