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同和太种畜繁育中心、牧洋海牧场有限公司,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乌拉特中旗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增储上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拉特中旗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治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旗区域地质环境、水文、气象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请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各苏木镇(中心、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地质灾害与地质灾害应急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造成地质环境恶化及生态环境破坏,直接或间接地给国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秩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
二、2026年全旗地质灾害隐患点概况
2026年全旗共有5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型隐患点9处),其中,崩塌隐患点24处,泥石流隐患点31处,地面塌陷隐患点1处。
三、2025年度全旗地质灾害情况
2025年度全旗多雨,并在汛期进行了巡回监督检查。为提高群众防灾和避险意识,明确了责任人。2025年度全旗境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汛期各隐患点相对稳定。
四、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重点防范区
经对我旗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及2026年5月1日-9月30日全旗大部地区降水量比往年较多的分析;预计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区易发生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我旗的S39公路、G335、省道215、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露天开采矿山项目应特别注意防范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及重点防范区如下:
(一)高易发区
1.呼勒斯太苏木团结嘎查北部重点防治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8处。其中泥石流7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6处,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6处,较易发1处;潜在崩塌1处,为小型。主要危害公路(G335)、居民房屋、农田、输电线路等以及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
2.德岭山镇兴丰村北部高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4处。其中泥石流2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1处,均为易发;崩塌2处,均为小型。
主要威胁对象为公路(G335)、县道、居民房屋、农田、输电线路等以及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
(二)中易发区
1.呼勒斯太苏木-哈日葫芦嘎查北部中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8处。其中泥石流7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6处,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1处,较易发6处;崩塌1处,为小型。
2.乌加河镇北部中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4处。全部为泥石流,按规模划分:中型3处,小型1处,按易发程度划分:较易发3处,轻度易发1处。
3.德岭山镇李贵圪旦以北中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8处。其中泥石流5处,规模均为小型,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1处,较易发4处;崩塌3处,均为小型。
中易发区内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点有呼勒斯太苏木烂不产沟泥石流、呼勒斯太苏木独贵尔沟泥石流、呼勒斯太苏木肖布和沟泥石流、呼勒斯太苏木伊和扎拉格南沟泥石流、呼勒斯太苏木呼勒斯太沟泥石流、呼勒斯太苏木千里庙沟泥石流、呼勒斯太苏木呼勒斯太西沟泥石流、乌加河镇海其沟泥石流、乌加河镇养狼沟泥石流、乌加河镇粮台沟泥石流、乌加河镇西海林木庆沟泥石流、德岭山镇红旗村兵房沟泥石流、德岭山镇红旗村鲁大湾西沟泥石流、德岭山镇伊肯牙马沟泥石流、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崩塌。共15处地质灾害点,其中泥石流14处,崩塌一处。
主要威胁对象为公路(G335)、县道、居民房屋、农田、输电线路等以及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
(三)低易发区
1.乌加河镇联丰奋斗村-扎木呼都格,该区共有地质灾害9处。其中泥石流3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2处,按易发程度划分:较易发2处,轻度易发1处;崩塌6处,均为小型。威胁对象为乡镇、村庄、G335公路、乡村道路等。
2.非易发区是指乌拉特中旗易发区以外的区域。该区域共零散分布有地质灾害14处。其中泥石流3处,均为小型,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1处,较易发2处;崩塌11处,中型1处,小型10处。威胁对象为居民点、乡村道路、输电线路等。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旗气象预报,每年5月-9月为大气降水的主要时段。因此,202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9月30日。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和各苏木镇(中心、公司)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六、202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主要防治任务
1.隐患排查与动态监测:全面排查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台账;对高风险区域布设监测设备,实时跟踪雨情、地质变形数据,确保隐患早发现、早防治。
2.预警预报与信息传递:联合气象、水利部门,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广播、微信、群测群防员等确保预警信息直达受威胁群众,明确撤离信号与路径。
3.撤离转移与应急保障:制定科学的人员撤离方案,明确撤离路线和安置点;储备抢险物资(如救生衣、帐篷、食品),组建抢险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各苏木镇(中心、公司)要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的责任机制。认真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做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危险点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控和预防。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控巡查,重点防御区段的巡视工作,要安排专人进行动态监控,重要时如暴雨、连阴雨、强对流天气要加强巡查,如发现重要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迅速向上汇报。
(二)加大宣传培训与演练力度,增强应急响应能力
旗人民政府应组织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业局、水利局、卫生局、气象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局、武警乌拉特中旗中队、电业局等部门单位,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积极参与各种宣传活动并在现场布置宣传咨询台,现场宣传解答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避险应对等基本技能知识,及时发放宣传资料,向人民群众和矿山企业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等有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和重点企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排查任务
旗人民政府需组织各苏木镇、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业局、水利局、卫生局、气象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局、武警乌拉特中旗中队、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与汛后复查工作。特别是在强降雨期间,应加强对山区城镇、村庄、旅游景区、主要交通干线、重点矿山、重要在建工程等区域的巡查力度,并进行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一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于新发现并经实地核实确认的隐患点,应迅速纳入防治体系,并实施监测、避让等预防措施。
(四)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
2026年依托专业技术队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更新划定危险区范围、受威胁对象和风险等级,完善更新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区划成果,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通过汛前、汛中、汛后“三查”工作方式,完善地质灾害风险区分布现状,进一步理清地质灾害隐患及风险区发育特征以及影响范围,开展隐患点及风险区群测群防员信息更新、填报,动态更新乌拉特中旗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
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
旗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组成部门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做好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各组成部门的职责如下:
自然资源局:(1)负责组织应急调查、核查险(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负责全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2)编制全旗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报旗政府批准实施;(3)对较大级以下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处理,提出防治方案,报旗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应急管理局: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与旗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组织灾区环境的监测与评价,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组织应急治理项目,指导当地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发改委:负责安排救灾基建项目立项,协调建设资金的计划安排。
公安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在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维护社会治安,疏导交通,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序进行。
民政局:负责调查受灾人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救灾捐赠工作,接收和安排社会各界提供的捐赠款物。
财政局:负责审核旗自然资源局编制的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预算,审查救灾款的分配、投向和效益,负责救灾应急款拨付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住建局:负责组织、指挥、抢修和鉴定因灾害损坏的房屋,在危房地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协调选择转移人员的住所;抢修避灾场所;组织抢修受损的供气等设施,保障供气等生命线正常运行;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
交通局:负责公路交通沿线地质灾害的险情排查,保障运送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和设备的道路畅通,组织公路交通沿线路域范围内地质灾害抢险和修复工作。
农科局: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险情排查,灾区供水,以及水情、汛情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水利工程抢险和毁坏水利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卫健委:负责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和抢险伤病员工作;监测饮用水,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对重大疫情组织实施紧急处理。
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监测天气变化,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与旗自然资源局会商、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外事办(商务局):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文体广电局:组织赈灾募捐义演活动,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确保及时准确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抢修因灾害损坏的通信基础设施和保障灾害现场应急通信,确保重要救灾通信线路通畅。
武警乌拉特中旗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供电公司:负责组织进行灾区电力设施抢修,恢复电力供应。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八、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及各苏木镇(中心、公司)要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群众保护环境和防灾减灾意识,尤其是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工矿企业和附近的居民,让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突发前的征兆和发生时的紧急避让线路及方法,避免人员伤亡。
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为宣传契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水平、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灾害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