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拉特中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5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塞纳、阿拉腾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扶持牧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乌拉特中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全旗东西长203.8公里,南北宽148.9公里,总面积22868.11平方公里。乌拉特中旗蕴藏着十分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根据实地测光数据显示太阳能年总辐射值达6323.98兆焦/平方米,年均日照3250小时,日照百分率71%-73%。据已投产光伏场实际运行情况分析,年平均利用小时数可达1700小时以上,非常适合建设光伏电站。实施光伏帮扶工程对于推进乡村用能清洁低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实施全区光伏帮扶工程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3号)文件要求,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乡村振兴特色产业,推动新能源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助监测对象稳定增收,增加嘎查村集体收入,结合我旗实际,联合乡村振兴局制定了乌拉特中旗光伏帮扶工程初步实施方案。
经旗政府会议议定,光伏帮扶工程交由乌拉特中旗鸿瑞能源投资公司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备案,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总投资为105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政府筹措。此项目将建设村级联建光伏帮扶电站1个、总规模3.22兆瓦,采用“全额上网”模式运行,电站建成后,产权按照联建的52个行政村(嘎查)监测对象人数所占比例确权到行政村(嘎查),项目收益按照涉及村嘎查的监测人口所占比例分配到村嘎查,由村嘎查结合实际进行分配。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扶持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议》提案,我旗非常认同分布式光伏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乡村振兴特色产业,推动新能源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助监测对象稳定增收,增加嘎查村集体收入的积极作用。下一步我旗将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确保光伏帮扶项目能够按期投产。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