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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拉特中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 来源: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时间:2025-04-1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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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彩云、刘彩芬代表:

  您二位提出的《关于加强阴山北麓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也是我旗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您未提出该问题时我旗已多次对石哈河镇地下水进行实地勘察走访,寻求最佳解决办法,主要的方法如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旗长为组长的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旗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各责任部门的职能职责,将全旗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正式纳入年度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严格落实水资源管控指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计划用水管理,杜绝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建立旗、镇、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印发《乌拉特中旗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乌拉特中旗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河湖长制责任单位职责,形成党政负责、河长牵头、部门联动、镇村落实的工作格局。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同时开展以下主要内容:一是引导农民调减籽粒玉米、小麦等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增加谷子、耕地内牧草等作物种植面积,同时大力推广区域化种植和集中连片种植。并通过大马力拖拉机牵引深松整地机械,进行田间土壤耕作,打破坚硬的犁底层,疏松耕层土壤,改善土壤耕层结构,增强土壤蓄水保墒功能;二是采取工程节水措施。实行“总量控制、高效管理、阶梯水价、节奖超罚”等管理措施,大力推进群管体制改革,建设标准化协会,开展农业精准化配水集成技术推广应用。此外,2021年市里统一实施了“以电折水”项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农业灌溉井能够实现“以用电量核定用水量”,为我旗在地下水灌区实现总量控制。
  下一步我旗全面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监控设施建设,实时掌握来水、取水、用水和排水动态,保证第一手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和精细化,为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提供手段和依据。近年上级部门无安装智能计量设施此类项目投资计划,乌拉特中旗仅有德岭山镇557眼机电井安装了智能计量设施,石哈河镇农业灌溉全部未安装计量设施,无法有效了解地下水的基本信息,更无法控制地下水的使用和管理,机电井智能计量设施覆盖率较低。难以适应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要求,无法保障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任务目标的实现。
  针对擅自凿井,保护地下水资源的问题,我旗关于举报非法打井发布了如下通告:为贯彻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实现全旗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打井、无证取水等违法取水有奖举报活动,现通告如下:
  1、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含地热水)。
  2、 严禁单位或个人在没有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情况下雇佣钻井施工企业打井;严禁钻井施工企业为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单位或个人打井。
  (以上两项包括农用井、工业用井、绿化用井、建筑行业施工基坑排水井)
  3、 严禁申请注销取水许可证后未经批准启用水井。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及苏木、镇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等规定,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从快,绝不姑息迁就。举报内容一经查实,给予一次性1000元现金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对举报对象不明、举报事实不清、举报人不提供联系方式、举报的涉嫌违法行为已由相关部门查处的,不予奖励。
  下一步我旗将多举措对保护地下水入手,首先宣传上,应注重方式内容。水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具体工作推进中既要讲清可持续发展“硬道理”,也要提出水资源治理“精要求”。即运用告知书、宣传单、公众号、入户走访等方式,围绕保护生态的时代背景、水源稀少的实际状况、严禁违法取水的具体要求、申请打井的审批流程、违法取水的惩罚等内容,开展层层深入的警示宣传。
  对于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工作试点的建议,我旗同相关专家认真研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该地区实际情况,争取早日实施该项工作。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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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拉特中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5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刘彩云、刘彩芬代表:

  您二位提出的《关于加强阴山北麓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也是我旗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您未提出该问题时我旗已多次对石哈河镇地下水进行实地勘察走访,寻求最佳解决办法,主要的方法如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旗长为组长的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旗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各责任部门的职能职责,将全旗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正式纳入年度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严格落实水资源管控指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计划用水管理,杜绝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建立旗、镇、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印发《乌拉特中旗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乌拉特中旗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河湖长制责任单位职责,形成党政负责、河长牵头、部门联动、镇村落实的工作格局。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同时开展以下主要内容:一是引导农民调减籽粒玉米、小麦等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增加谷子、耕地内牧草等作物种植面积,同时大力推广区域化种植和集中连片种植。并通过大马力拖拉机牵引深松整地机械,进行田间土壤耕作,打破坚硬的犁底层,疏松耕层土壤,改善土壤耕层结构,增强土壤蓄水保墒功能;二是采取工程节水措施。实行“总量控制、高效管理、阶梯水价、节奖超罚”等管理措施,大力推进群管体制改革,建设标准化协会,开展农业精准化配水集成技术推广应用。此外,2021年市里统一实施了“以电折水”项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农业灌溉井能够实现“以用电量核定用水量”,为我旗在地下水灌区实现总量控制。
  下一步我旗全面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监控设施建设,实时掌握来水、取水、用水和排水动态,保证第一手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和精细化,为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提供手段和依据。近年上级部门无安装智能计量设施此类项目投资计划,乌拉特中旗仅有德岭山镇557眼机电井安装了智能计量设施,石哈河镇农业灌溉全部未安装计量设施,无法有效了解地下水的基本信息,更无法控制地下水的使用和管理,机电井智能计量设施覆盖率较低。难以适应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要求,无法保障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任务目标的实现。
  针对擅自凿井,保护地下水资源的问题,我旗关于举报非法打井发布了如下通告:为贯彻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实现全旗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打井、无证取水等违法取水有奖举报活动,现通告如下:
  1、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含地热水)。
  2、 严禁单位或个人在没有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情况下雇佣钻井施工企业打井;严禁钻井施工企业为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单位或个人打井。
  (以上两项包括农用井、工业用井、绿化用井、建筑行业施工基坑排水井)
  3、 严禁申请注销取水许可证后未经批准启用水井。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及苏木、镇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等规定,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从快,绝不姑息迁就。举报内容一经查实,给予一次性1000元现金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对举报对象不明、举报事实不清、举报人不提供联系方式、举报的涉嫌违法行为已由相关部门查处的,不予奖励。
  下一步我旗将多举措对保护地下水入手,首先宣传上,应注重方式内容。水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具体工作推进中既要讲清可持续发展“硬道理”,也要提出水资源治理“精要求”。即运用告知书、宣传单、公众号、入户走访等方式,围绕保护生态的时代背景、水源稀少的实际状况、严禁违法取水的具体要求、申请打井的审批流程、违法取水的惩罚等内容,开展层层深入的警示宣传。
  对于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工作试点的建议,我旗同相关专家认真研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该地区实际情况,争取早日实施该项工作。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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