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2022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2年内蒙古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市农牧局相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把培育高素质农牧民作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高素质农牧民,带动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牧民队伍,促进农牧业转型升级、农村牧区持续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
二、培训目标
以农牧民和全旗乡村振兴人才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效能为重点,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类分层开展培训。2022年全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任务300人,分4期举办。
(一)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培训2期:以涉农涉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带头人(骨干)为主,重点突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经营管理、标准化生产、全程质量管控、品牌创建、产品营销等内容,积极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农牧业经理人等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带头人队伍,提升其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和带动能力。
(二)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员培训2期:一是落实国家精准扶贫“四不摘”政策,以扶贫产业园为载体,帮助产业户掌握1-2项职业技能,促进其稳定增收。农广校要组织优秀教师深入贫困嘎查村,加强产业户的技术服务,现场教学优先安排产业户“走出去”学习脱贫经验。二是加强种养加大户和产业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育,重点强化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关键技能的培训,开拓学员创新创业思维,提高学员生产、经营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三)返乡下乡创业者、回乡创业大学、中高职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培训67人:重点突出创业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包括人文素质、创业精神、产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特别要加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发展意愿留乡人员的培训,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
配合旗妇联,将优秀的妇女群体纳入全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队伍,发挥妇女在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中半边天的作用。鼓励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的学员积极参加农牧民学历教育。加强牧区学员的培育力度,为我旗牧区现代化试点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三、工作重点
(一) 遴选培训对象。一是在农牧和科技局登记备案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二是从我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学员库》(2020年6月建库)内进行学员选拔。学员年龄16---55周岁。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各苏木镇场如有优秀学员,在培训开班15日前,推荐上报旗农牧和科技局科教股。
(二)完善培育体系。农牧和科技局科教股负责全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和绩效管理,对培训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支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农广校负责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全程教学工作,学员管理、信息统计、相应数据信息管理和宣传,运营管理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培训培育、实训实操基地的遴选管理。按照产业类型,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综合培育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实行挂牌管理,为农牧民实习、实践创造条件,满足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加强农牧民田间学校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农牧民田间学校培训、实训的作用。
(三)创新培训形式。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加强孵化指导。农广校要根据培训对象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训形式,提高教学效果。
1、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
3、线上学习。通过“云上智农”手机应用程序、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导,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
4、模拟教学。包括模拟演练、情景体验等现场拟真教学形式。
5、孵化指导。在模拟创业环境下,组织学员创业见习和创业实训,演练创业过程。
(四)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要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充分利用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积极开发学习资源。支持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按培训对象线上学习情况支付在线学习的费用,逐步向“线上培训、线下集中、实训观摩”的“三段式”培训过渡。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围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等为农牧民量身打造一批精品课程。积极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将“云上智农”APP 应用纳入培训课程,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学员、师资及课程安排上线可查,更好地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牧户衔接现代农牧业,全面提升农牧民信息化应用水平。
(五)做好高素质农牧民队伍管理与延伸服务。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牧民队伍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牧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加强农牧民队伍信息统计和入库管理,做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农广校围绕培训对象生产需求开展全周期跟踪指导和服务,鼓励组织高质素农牧民跨旗县、盟市交流,支持高素质农牧民成立专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实现抱团发展。
(六)加强考核。2020年将继续对农牧民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线上线下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应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核结果。培训结束后,按照学员表现及考试成绩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农牧民教育培训证书》。通过评选优秀学员等活动,对培训学员进行适当的学习奖励,激发学员在培训中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精神。
完成全程培育学时要求的学员,颁发《高素质农牧民培训结业证书》,由农牧和科技部门建立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享受后续产业扶持,并可以承担相关项目。对于没有参加或未完成全程培育学时要求的学员所在的新型经营主体,不再享受产业政策支持,取消承担农牧业生产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的资格。
(七)提升培育能力。大力夯实培育基础条件,努力构建培育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师资选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培育师资库,遴选优秀师资入库,打造名师队伍。严格按规定向进入师资库并完成授课任务的教师发放讲课费。为充分发挥“三区”人才服务支持我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将选派到我旗服务的“三区”人才充实到培训师资队伍,并根据他们各自研究或业务领域精心准备课件,用通俗易懂语言开展培训。强化培训教材建设,按照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优先选用省部级规划教材,积极编写具有本地特色的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教材。
四、经费预算
按照《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20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我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专项资金为104.5万元,人均34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全过程各环节开支,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预算如下:
(一)集中培训59万元。
1、食宿费:33万元。
伙食标准:110元/人/天(早餐10元/人/天、正餐100元/人/天),餐费合计21万元。
住宿标准: 60元/人/天,住宿费预算11.1万元;外聘教师住宿0.9万元;住宿费合计12万元。
2、交通费:5万元。用于培育项目的调研评估、招生遴选、租车接送学员上下学、实践教学租车、认定考核和项目验收等。
3、教材及培训文印费9.78万元。包括教材购买,培训手册订制、证书、宣传标识、集体照、存档图片、培训档案整理等)。
4、教学和办公用品4.1万元(电脑耗材、纸张、书包、台卡、胸卡、笔记本、水笔、组旗、军体作训服、纸杯、文体活动用品和知识竞赛小奖品等)
5、教师讲课费4.32万元(讲课费标准:授课教师1000元/半天,军体文艺教师300元/每天)
6、网络费:2万元,用于线上培训和信息管理系统。
7、疫情防控:0.8万元,其中立体测温仪0.6万元,口罩0.2万元。
(二)实践培训36万元。包括市内、市外培训观摩培训费。
(三)跟踪服务5万元。教师教课费、交通费等。
培育项目经费用于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的全过程,项目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我旗实际,在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调配统筹使用。
五、进度安排
(一)2020年9月。启动本项目培训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培训机构开展需求调研,遴选、确定培育对象,建立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对象库。
(二)2020年12月。按照培训任务具体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全面完成集中培训任务。
(三)2020年12月--2021年5月。
1、开展现场教学、线上学习、模拟教学和孵化指导等形式的培训;
2、以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培育对象学习成果,给予合格证颁发培训证书。
3、按照绩效考核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上报绩效评价考核自评报告、总结及证明材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旗政府把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作为改革创新,促进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重要载体,积极推进国家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摆上“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布 和 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刘建平 政府办副主任
宝勒格 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高俊生 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维召 科协主席
达 来 商务局局长
苏文元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李 忠 财政局副局长
张龙飞 乌加河镇镇长
吕元盛 德岭山镇镇长
杜俊龙 石哈河镇镇长
玛拉沁夫 呼勒斯太苏木苏木达
巴图青格乐 川井苏木苏木达
格日勒图 巴音乌兰苏木苏木达
照日格图 新忽热苏木苏木达
乌云达来 温更镇镇长
刘星龙 海流图镇镇长
孟克乌力吉 甘其毛都镇镇长
呼格吉乐图 同和太种畜场党委书记、场长
王晓伟 牧羊海牧场副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和科技局,主任由苏文元兼任,具体负责项目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方案制定、总结的编制、培训对象的确定、培训组织实施、培训过程监管、生产实习操作、考试考核到经验模式提炼全程监管。
(二)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
1、信息报送制度:在开展培育的同时,及时把培训进度、取得效果等信息向上级部门报送。
2、资金管理制度:参加培育的农牧民不收任何费用,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支出,不得挪用进行其他支出。
3、检查验收制度:对于每期培训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听取参训农牧民的意见,不规范的一律不予通过。
4、台账登记制度:农广校要建立健全高素质农牧民的培育台账,并要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做好疫情防控
要提高站位、顾全大局,充分认识在开展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性,要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的有关精神,一要做好培训、住宿、就餐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培训学员体温测量、口罩配送等常态化防范工作;二要对参训学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宣传,让学员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在生活上行动起来,确保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具体防范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及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一批高素质农牧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牧民教育培训工作经验和成效,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农牧局科教科。
乌拉特中旗2022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2年内蒙古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市农牧局相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把培育高素质农牧民作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高素质农牧民,带动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牧民队伍,促进农牧业转型升级、农村牧区持续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
二、培训目标
以农牧民和全旗乡村振兴人才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效能为重点,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类分层开展培训。2022年全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任务300人,分4期举办。
(一)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培训2期:以涉农涉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带头人(骨干)为主,重点突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经营管理、标准化生产、全程质量管控、品牌创建、产品营销等内容,积极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农牧业经理人等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带头人队伍,提升其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和带动能力。
(二)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员培训2期:一是落实国家精准扶贫“四不摘”政策,以扶贫产业园为载体,帮助产业户掌握1-2项职业技能,促进其稳定增收。农广校要组织优秀教师深入贫困嘎查村,加强产业户的技术服务,现场教学优先安排产业户“走出去”学习脱贫经验。二是加强种养加大户和产业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育,重点强化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关键技能的培训,开拓学员创新创业思维,提高学员生产、经营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三)返乡下乡创业者、回乡创业大学、中高职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培训67人:重点突出创业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包括人文素质、创业精神、产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特别要加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发展意愿留乡人员的培训,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
配合旗妇联,将优秀的妇女群体纳入全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队伍,发挥妇女在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中半边天的作用。鼓励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的学员积极参加农牧民学历教育。加强牧区学员的培育力度,为我旗牧区现代化试点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三、工作重点
(一) 遴选培训对象。一是在农牧和科技局登记备案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二是从我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学员库》(2020年6月建库)内进行学员选拔。学员年龄16---55周岁。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各苏木镇场如有优秀学员,在培训开班15日前,推荐上报旗农牧和科技局科教股。
(二)完善培育体系。农牧和科技局科教股负责全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和绩效管理,对培训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支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农广校负责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全程教学工作,学员管理、信息统计、相应数据信息管理和宣传,运营管理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培训培育、实训实操基地的遴选管理。按照产业类型,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综合培育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实行挂牌管理,为农牧民实习、实践创造条件,满足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加强农牧民田间学校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农牧民田间学校培训、实训的作用。
(三)创新培训形式。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加强孵化指导。农广校要根据培训对象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训形式,提高教学效果。
1、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
3、线上学习。通过“云上智农”手机应用程序、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导,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
4、模拟教学。包括模拟演练、情景体验等现场拟真教学形式。
5、孵化指导。在模拟创业环境下,组织学员创业见习和创业实训,演练创业过程。
(四)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要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充分利用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积极开发学习资源。支持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按培训对象线上学习情况支付在线学习的费用,逐步向“线上培训、线下集中、实训观摩”的“三段式”培训过渡。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围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等为农牧民量身打造一批精品课程。积极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将“云上智农”APP 应用纳入培训课程,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学员、师资及课程安排上线可查,更好地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牧户衔接现代农牧业,全面提升农牧民信息化应用水平。
(五)做好高素质农牧民队伍管理与延伸服务。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牧民队伍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牧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加强农牧民队伍信息统计和入库管理,做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农广校围绕培训对象生产需求开展全周期跟踪指导和服务,鼓励组织高质素农牧民跨旗县、盟市交流,支持高素质农牧民成立专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实现抱团发展。
(六)加强考核。2020年将继续对农牧民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线上线下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应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核结果。培训结束后,按照学员表现及考试成绩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农牧民教育培训证书》。通过评选优秀学员等活动,对培训学员进行适当的学习奖励,激发学员在培训中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精神。
完成全程培育学时要求的学员,颁发《高素质农牧民培训结业证书》,由农牧和科技部门建立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享受后续产业扶持,并可以承担相关项目。对于没有参加或未完成全程培育学时要求的学员所在的新型经营主体,不再享受产业政策支持,取消承担农牧业生产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的资格。
(七)提升培育能力。大力夯实培育基础条件,努力构建培育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师资选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培育师资库,遴选优秀师资入库,打造名师队伍。严格按规定向进入师资库并完成授课任务的教师发放讲课费。为充分发挥“三区”人才服务支持我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将选派到我旗服务的“三区”人才充实到培训师资队伍,并根据他们各自研究或业务领域精心准备课件,用通俗易懂语言开展培训。强化培训教材建设,按照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优先选用省部级规划教材,积极编写具有本地特色的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教材。
四、经费预算
按照《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20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我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专项资金为104.5万元,人均34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全过程各环节开支,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预算如下:
(一)集中培训59万元。
1、食宿费:33万元。
伙食标准:110元/人/天(早餐10元/人/天、正餐100元/人/天),餐费合计21万元。
住宿标准: 60元/人/天,住宿费预算11.1万元;外聘教师住宿0.9万元;住宿费合计12万元。
2、交通费:5万元。用于培育项目的调研评估、招生遴选、租车接送学员上下学、实践教学租车、认定考核和项目验收等。
3、教材及培训文印费9.78万元。包括教材购买,培训手册订制、证书、宣传标识、集体照、存档图片、培训档案整理等)。
4、教学和办公用品4.1万元(电脑耗材、纸张、书包、台卡、胸卡、笔记本、水笔、组旗、军体作训服、纸杯、文体活动用品和知识竞赛小奖品等)
5、教师讲课费4.32万元(讲课费标准:授课教师1000元/半天,军体文艺教师300元/每天)
6、网络费:2万元,用于线上培训和信息管理系统。
7、疫情防控:0.8万元,其中立体测温仪0.6万元,口罩0.2万元。
(二)实践培训36万元。包括市内、市外培训观摩培训费。
(三)跟踪服务5万元。教师教课费、交通费等。
培育项目经费用于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的全过程,项目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我旗实际,在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调配统筹使用。
五、进度安排
(一)2020年9月。启动本项目培训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培训机构开展需求调研,遴选、确定培育对象,建立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对象库。
(二)2020年12月。按照培训任务具体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全面完成集中培训任务。
(三)2020年12月--2021年5月。
1、开展现场教学、线上学习、模拟教学和孵化指导等形式的培训;
2、以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培育对象学习成果,给予合格证颁发培训证书。
3、按照绩效考核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上报绩效评价考核自评报告、总结及证明材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旗政府把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作为改革创新,促进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重要载体,积极推进国家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摆上“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布 和 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刘建平 政府办副主任
宝勒格 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高俊生 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维召 科协主席
达 来 商务局局长
苏文元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李 忠 财政局副局长
张龙飞 乌加河镇镇长
吕元盛 德岭山镇镇长
杜俊龙 石哈河镇镇长
玛拉沁夫 呼勒斯太苏木苏木达
巴图青格乐 川井苏木苏木达
格日勒图 巴音乌兰苏木苏木达
照日格图 新忽热苏木苏木达
乌云达来 温更镇镇长
刘星龙 海流图镇镇长
孟克乌力吉 甘其毛都镇镇长
呼格吉乐图 同和太种畜场党委书记、场长
王晓伟 牧羊海牧场副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和科技局,主任由苏文元兼任,具体负责项目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方案制定、总结的编制、培训对象的确定、培训组织实施、培训过程监管、生产实习操作、考试考核到经验模式提炼全程监管。
(二)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
1、信息报送制度:在开展培育的同时,及时把培训进度、取得效果等信息向上级部门报送。
2、资金管理制度:参加培育的农牧民不收任何费用,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支出,不得挪用进行其他支出。
3、检查验收制度:对于每期培训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听取参训农牧民的意见,不规范的一律不予通过。
4、台账登记制度:农广校要建立健全高素质农牧民的培育台账,并要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做好疫情防控
要提高站位、顾全大局,充分认识在开展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性,要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的有关精神,一要做好培训、住宿、就餐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培训学员体温测量、口罩配送等常态化防范工作;二要对参训学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宣传,让学员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在生活上行动起来,确保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具体防范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及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一批高素质农牧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牧民教育培训工作经验和成效,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农牧局科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