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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旗普通中小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
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乌拉特中旗教育局
  • 时间:2023-09-2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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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了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旗普通中小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以下简称“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旗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依据各中小学规模进行分配(见附件1),各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上报学生人数,不得突破分配名额。评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学生和班级不参加旗级“评优”。
  二、小学和中学“三好学生”分别按照《小学三好学生考核评价标准》(附件2)和《中学三好学生考核评价标准》(附件3)的要求进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办法进行。“先进班集体”应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三、拟评选上报的旗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分别填写教育局统一印制的登记表,花名册学校统一汇总。5月10日前到教育局普教股2006室领取各类“评优”登记表。
  四、填表要求
  1.在填写登记表和花名册时,一律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工整,各校要严格审核,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批。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中“学业成绩”栏内,各科成绩以优、良、中、差等级制呈现。“班级平均学业成绩”以百分制方式呈现。
  3.“历年受奖情况”主要指本学段(小学、初中或高中)获得学校、旗、县、区及以上级别的奖励。“担任社会工作简历”主要指在班级、学校、团(队)担任工作情况。
  五、花名册须参照样表(附件 4、5、6) 自行制表。填好的各类表册加盖学校公章,务必于5月16日前上报教育局德育办,不按要求填写的表册不予评定,电子版需提供 Excel表格汇总报送。
  联系电话:0478——7978656
  电子信箱:2686138955@qq.com
  六、评选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掌握政策,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不得弄虚作假,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切实把评选工作引导到培养和选拔“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轨道上来,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的作用。
  附件: 1.乌拉特中旗2022~2023学年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小学“三好学生”考核评价标准
  3.中学“三好学生”考核评价标准
  4.“三好学生”花名册(样表)
  5.“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样表)
  6.“先进班集体”花名册(样表)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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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旗普通中小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
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教育局
各中小学:
  为了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旗普通中小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以下简称“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旗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依据各中小学规模进行分配(见附件1),各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上报学生人数,不得突破分配名额。评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学生和班级不参加旗级“评优”。
  二、小学和中学“三好学生”分别按照《小学三好学生考核评价标准》(附件2)和《中学三好学生考核评价标准》(附件3)的要求进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办法进行。“先进班集体”应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三、拟评选上报的旗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分别填写教育局统一印制的登记表,花名册学校统一汇总。5月10日前到教育局普教股2006室领取各类“评优”登记表。
  四、填表要求
  1.在填写登记表和花名册时,一律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工整,各校要严格审核,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批。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中“学业成绩”栏内,各科成绩以优、良、中、差等级制呈现。“班级平均学业成绩”以百分制方式呈现。
  3.“历年受奖情况”主要指本学段(小学、初中或高中)获得学校、旗、县、区及以上级别的奖励。“担任社会工作简历”主要指在班级、学校、团(队)担任工作情况。
  五、花名册须参照样表(附件 4、5、6) 自行制表。填好的各类表册加盖学校公章,务必于5月16日前上报教育局德育办,不按要求填写的表册不予评定,电子版需提供 Excel表格汇总报送。
  联系电话:0478——7978656
  电子信箱:2686138955@qq.com
  六、评选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掌握政策,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不得弄虚作假,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切实把评选工作引导到培养和选拔“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轨道上来,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的作用。
  附件: 1.乌拉特中旗2022~2023学年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小学“三好学生”考核评价标准
  3.中学“三好学生”考核评价标准
  4.“三好学生”花名册(样表)
  5.“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样表)
  6.“先进班集体”花名册(样表)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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