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2日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内财农﹝2023﹞285号),并结合市发改委提出的项目分配意见,下达乌拉特中旗113万元,为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现予公示。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将另行公告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公告期: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1日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纪检监督电话: 0478-5635155
旗财政局 李玉梅: 0478-5608535
旗民委 秦 彪: 0478-5915059
邮箱:wzqmzj@126.com
反馈地址:旗党政大楼3012办公室
附件: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