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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 来源:乌拉特中旗乡村振兴局
  • 时间:2024-11-2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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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5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和市局《关于上报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避免资金使用“小散乱”问题,最大程度发挥衔接资金作用,我旗按照“以有限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以企业参与促进产业发展”的项目建设思路,通过苏木镇(中心、公司)策划申报、行业部门评审、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乌拉特中旗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过渡期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协调、集中整合。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二是调整项目比例。调整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健康帮扶、教育帮扶、村基础设施、金融帮扶、生活条件改善、村公共服务等项目安排比例,鼓励安排15%到旗资金保障到人到户项目,重点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三是坚持渠道不变,注重权责。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提前抓好资金下达和监督管理,实施主体落实好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四是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三)目标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农业基础产业有序发展,增强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种养专业合作社持续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实施计划
  2025年计划实施2类20个项目,计划使用衔接资金8086万元,具体分项为:
  1、产业发展项目17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7750万元;
  2、其他类项目3个,计划投资336万元。
  三、项目管理
  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要明确项目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
  四、资产管理
  按照《乌拉特中旗扶贫(帮扶)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完成建设后尽快开展生产,并移交个人。由受益户所在村集体监督,防止提前变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公告期: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监督电话:13847856638
  旗财政局:李玉梅 0478-5608535
  旗乡村振兴局     党占富16604780066
  旗民委         郑瑶   18347863000
  旗发改委       王露   15174929364
  邮箱:wzqfpb@126.com
  反馈地址:旗乡村振兴局6021办公室
  乌拉特中旗乡村振兴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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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乡村振兴局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5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和市局《关于上报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避免资金使用“小散乱”问题,最大程度发挥衔接资金作用,我旗按照“以有限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以企业参与促进产业发展”的项目建设思路,通过苏木镇(中心、公司)策划申报、行业部门评审、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乌拉特中旗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过渡期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协调、集中整合。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二是调整项目比例。调整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健康帮扶、教育帮扶、村基础设施、金融帮扶、生活条件改善、村公共服务等项目安排比例,鼓励安排15%到旗资金保障到人到户项目,重点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三是坚持渠道不变,注重权责。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提前抓好资金下达和监督管理,实施主体落实好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四是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三)目标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农业基础产业有序发展,增强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种养专业合作社持续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实施计划
  2025年计划实施2类20个项目,计划使用衔接资金8086万元,具体分项为:
  1、产业发展项目17个,计划使用衔接资金7750万元;
  2、其他类项目3个,计划投资336万元。
  三、项目管理
  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要明确项目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
  四、资产管理
  按照《乌拉特中旗扶贫(帮扶)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完成建设后尽快开展生产,并移交个人。由受益户所在村集体监督,防止提前变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公告期: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监督电话:13847856638
  旗财政局:李玉梅 0478-5608535
  旗乡村振兴局     党占富16604780066
  旗民委         郑瑶   18347863000
  旗发改委       王露   15174929364
  邮箱:wzqfpb@126.com
  反馈地址:旗乡村振兴局6021办公室
  乌拉特中旗乡村振兴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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