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2025年旗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和收益金实施项目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苏木乡镇(公司、中心)申报,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申报,旗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请示》的阅处单文件和旗财政《关于调整其本级财政衔接资金预算执行单位的报告》的承办筏文件同意,安排旗级衔接资金50万元石哈河镇格日楚鲁村张家圪旦组食用油生产作坊建设项目;安排旗级衔接资金38万元实施巴音乌兰苏木努和日乐嘎查风干肉加工设备购置项目;安排旗级衔接资金25万元实施川井苏木巴彦高勒嘎查智能立体鲜草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安排旗级衔接资金15万元实施温更镇畜禽产品加工配套建设项目;安排旗级衔接资金77.5万元为5个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配套旗本级资金(3个中央级项目配套各12.5万元,自治区级项目配套各20万元)安排收益金15万元实施德岭山镇乌镇村小型公益性项目;安排收益金30万元实施乌加河镇宏丰村新建公共卫生厕所项目;安排收益金20万元实施乌加河镇宏丰村集镇公共硬化项目项目;安排收益金10万元实施新忽热苏木乌兰朝鲁嘎查自然风干肉加工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现予以公告,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公告期: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3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监督电话:13847856638
旗财政局:李玉梅0478-5608535
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党占富16604780066
邮箱:wzqfpb@126.com
反馈地址: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6021办公室
附:2025年旗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和收益金实施项目汇总表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乡村振兴局)
2025年8月4日
关于使用2025年旗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和收益金实施项目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苏木乡镇(公司、中心)申报,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申报,旗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请示》的阅处单文件和旗财政《关于调整其本级财政衔接资金预算执行单位的报告》的承办筏文件同意,安排旗级衔接资金50万元石哈河镇格日楚鲁村张家圪旦组食用油生产作坊建设项目;安排旗级衔接资金38万元实施巴音乌兰苏木努和日乐嘎查风干肉加工设备购置项目;安排旗级衔接资金25万元实施川井苏木巴彦高勒嘎查智能立体鲜草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安排旗级衔接资金15万元实施温更镇畜禽产品加工配套建设项目;安排旗级衔接资金77.5万元为5个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配套旗本级资金(3个中央级项目配套各12.5万元,自治区级项目配套各20万元)安排收益金15万元实施德岭山镇乌镇村小型公益性项目;安排收益金30万元实施乌加河镇宏丰村新建公共卫生厕所项目;安排收益金20万元实施乌加河镇宏丰村集镇公共硬化项目项目;安排收益金10万元实施新忽热苏木乌兰朝鲁嘎查自然风干肉加工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现予以公告,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公告期: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3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监督电话:13847856638
旗财政局:李玉梅0478-5608535
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党占富16604780066
邮箱:wzqfpb@126.com
反馈地址: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6021办公室
附:2025年旗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和收益金实施项目汇总表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乡村振兴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