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收益金实施项目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苏木乡镇(公司、中心)申报,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申报,旗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请示》的阅处单文件,安排收益金7万元实施川井苏木哈拉图嘎查自然风干肉配套设备项目、安排收益金7万元实施新忽热苏木乌兰朝鲁嘎查自然风干肉加工厂配套设施项目、安排收益金15万元实施新忽热苏木肉酱厂供水及清洁供暖设施配套项目。
关于使用收益金实施项目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苏木乡镇(公司、中心)申报,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申报,旗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请示》的阅处单文件,安排收益金7万元实施川井苏木哈拉图嘎查自然风干肉配套设备项目、安排收益金7万元实施新忽热苏木乌兰朝鲁嘎查自然风干肉加工厂配套设施项目、安排收益金15万元实施新忽热苏木肉酱厂供水及清洁供暖设施配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