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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关于2026年2月9日作出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 时间:2026-02-0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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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9日我分局对上海中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284东矿区露天采坑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41803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015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上海中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284东矿区露天采坑修复治理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伊恒查干嘎查284东矿区

上海中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天柏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利用企业现有处理能力100t/d选矿厂产生的尾矿渣对矿区现有露天采坑进行回填,最终进行封场绿化以达到露天采坑修复目的。本次填方量总计298834m3,生态恢复面积为5.2868h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1、废气治理

影响:治理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尾矿渣道路运输扬尘、卸车倾倒产生的颗粒物、回填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措施: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运输道路采取路面洒水抑尘措施;分区作业、及时碾压,洒水车喷洒抑尘。

2、废水治理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生产用水主要为洒水抑尘用水及灌溉用水,全部地表挥发。

3、噪声治理

影响:工程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其次有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噪声。

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及车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避免多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4、固废治理

项目治理期工作人员依托现有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5、防渗工程

本项目治理区回填尾矿渣全部为一般固废I类,项目区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0.75m,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I类场技术要求,本项目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

6、生态保护

生态恢复面积5.2868hm2,恢复植被覆盖率不低于项目所在区域现有植被覆盖率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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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关于2026年2月9日作出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9日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9日我分局对上海中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284东矿区露天采坑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41803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015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上海中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284东矿区露天采坑修复治理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伊恒查干嘎查284东矿区

上海中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天柏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利用企业现有处理能力100t/d选矿厂产生的尾矿渣对矿区现有露天采坑进行回填,最终进行封场绿化以达到露天采坑修复目的。本次填方量总计298834m3,生态恢复面积为5.2868h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1、废气治理

影响:治理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尾矿渣道路运输扬尘、卸车倾倒产生的颗粒物、回填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措施: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运输道路采取路面洒水抑尘措施;分区作业、及时碾压,洒水车喷洒抑尘。

2、废水治理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生产用水主要为洒水抑尘用水及灌溉用水,全部地表挥发。

3、噪声治理

影响:工程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其次有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噪声。

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及车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避免多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4、固废治理

项目治理期工作人员依托现有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5、防渗工程

本项目治理区回填尾矿渣全部为一般固废I类,项目区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0.75m,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I类场技术要求,本项目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

6、生态保护

生态恢复面积5.2868hm2,恢复植被覆盖率不低于项目所在区域现有植被覆盖率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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