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2026年第二批自治区级帮扶资金实施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5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政数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苏木乡镇(公司、中心)申报,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申报,旗政府《关于实施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项目的请示》的阅处单文件审议同意,安排第二批自治区级帮扶资金344万元,用于实施石哈河镇格日楚鲁村榨油生产加工项目(200万元)、海流图镇巴仁宝勒格村高标准智慧智能温室大棚樱桃苗木采购项目(50万元)、甘其毛都镇图古日格红驼产品加工生产项目(50万元)、乌拉特中旗温更煤矿1000k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与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供电线路改造项目(38万元)、提取项目管理费6万元。
现予以公告,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公告期: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3日
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监督电话:13847856638
旗财政局:李玉梅0478-5608535
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党占富16604780066
邮箱:wzqfpb@126.com
反馈地址: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6021办公室
附:乌拉特中旗2026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帮扶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乡村振兴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