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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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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受 理 编 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 查 核 实 情 况 |
是否 属实 |
处 理 和 整 改 情 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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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BY20231110001 |
2011年至今,有关部门不给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的牧羊海湿地供水、补水,湿地严重缺水、干旱;全市各湖、海子水位逐年下降。 |
乌拉特中旗 |
生态—保护区, 水—其他 |
接到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后,市水利局及乌拉特中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现场安排部署工作,经实地核查、分析研判,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查,群众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信访人反映“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的牧羊海湿地”位于乌拉特中旗南部,现有水域面积约4000亩。 1.关于“2011年至今,有关部门不给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的牧羊海湿地供水、补水,湿地严重缺水、干旱”的问题。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1)“2011年至今,有关部门不给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的牧羊海湿地供水、补水”的问题部分属实。全市生态补水原则是利用黄河凌汛期、灌溉间隙期和秋浇后期对乌梁素海等湖泊进行生态补水。2018年至2021年,国家黄委加大了对乌梁素海水生态环境治理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黄河来水丰沛的有利时机,在分配可供水量的基础上,额外分配下达河道外生态补水指标。根据巴彦淖尔市义长灌域分中心提供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向牧羊海湿地累计实施生态补水3220万立方米。 (2)“湿地严重缺水、干旱”的问题属实。2022年以来,黄河流域进入枯水期,国家黄委再未下达生态补水指标。加之牧羊海地区连年气候干旱,降雨量少,蒸发量大,导致牧羊海湿地缺水、干旱。 2.关于“全市各湖、海子水位逐年下降”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对全市范围内的湖泊海子水位情况进行调研,湖泊海子水位与生态补水情况动态相关。2018年至2021年,因黄河上游来水偏丰,国家黄委、自治区下达额外河道外生态补水指标,全市湖泊海子水位维持基本水位。自2022年以后,黄河上游来水持续偏枯,国家黄委、自治区再未下达额外的河道外生态补水指标,巴彦淖尔市的大部分湖泊海子生态补水量明显减少,加之巴彦淖尔市一直降水量偏少、蒸发量大,致使部分湖泊海子水位下降。 |
部分 属实 |
一是市政府、市水利局加大向水利部黄委、自治区水利厅争取生态补水指标的力度,解决全市湖泊湿地生态补水问题。 二是充分利用每年黄河分凌补水的有利时机,早安排、早动手,按照优先保证重点湖泊湿地生态补水的原则,能补尽补。 三是市水利局、林草局牵头,在优先保障乌梁素海生态补水的基础上,制定全市重点湖泊湿地生态补水计划,每年根据自治区水利厅用水指标分配情况,合理进行生态补水。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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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BY20231130007 |
位于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二连沟村的铸合矿业年产量为12万吨银矿石,该企业从2022年至今,开采了约1000万吨矿石,超负荷生产,超采地下水,导致附近地下水位下降,影响厂区北1公里处耕地用水;举报人听矿场工人说,位于厂区内北侧的氢(氰)化堆有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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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地下水 土壤—危险废物 生态—矿山开发 |
接到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后,乌拉特中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相关包联和分管领导具体办理,立即组织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石哈河镇到实地核查,并多次召开研判会对核查办理情况进行研判,保证案件高质高效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查,群众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位于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二连沟村的铸合矿业年产量为12万吨银矿石,该企业从2022年至今,开采了约1000万吨矿石,超负荷生产”的问题,经查,群众投诉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经核查,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石哈河矿区银金铅锌矿位于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柏木井村,于2021年1月27日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1508002021014210151364,矿山服务年限18年,其中一期服务年限11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2万吨/年,矿区面积1.7507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27日至2032年1月27日。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陆续办理生产前相关手续,于2022年12月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2022〕00668)。依据《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矿岩量统计表》,并经旗自然资源部门核查认定,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石哈河矿区银金铅锌矿从2022年12月至今生产矿石量为5.37万吨,小于证载生产规模12万吨/年,不属于超规模开采,不存在超负荷生产情况。 2.关于“超采地下水,导致附近地下水位下降,影响厂区北1公里处耕地用水”的问题,经查,群众投诉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超采地下水”情况不属实。经核查,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7月28日办理取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D150824G2021-0006),许可年取水量64.32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7.3万立方米、生产用水57.02万立方米,有效期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27日。根据用水量水表数据,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从2021年7月至今总取水量为20.56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56万立方米、生产用水20万立方米,不存在超采地下水情况。 “附近地下水位下降,影响厂区北1公里处耕地用水”情况部分属实。 该地区地下水为浅层裂隙水,主要补给来源为降雨入渗。旗气象局数据显示,石哈河地区2022年降水量为214.5mm,2023年降水量为144.5mm,年均蒸发量达800.3mm;距离该地区最近的地下水水位监测井(L49)数据显示,2022年9月地下水位为1.54米,2023年9月为1.65米,同期下降0.11米。干旱少雨,入渗补给不足导致该地区地下水水位较上一年度下降。 经实地调查,厂区北1公里处耕地水源井位于该公司上游,根据相对位置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取水不在该耕地水源井水量影响范围内,该耕地水源井水量不足主要原因为干旱少雨,入渗补给不足。 3.关于“举报人听矿场工人说,位于厂区内北侧的氢(氰)化堆有渗漏”的问题,经查,群众投诉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信访人所指“厂区内北侧的氢(氰)化堆”,即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低品味银矿石500吨堆浸选矿项目堆浸场,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4月16日取得了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巴环审〔2020〕6号)。2023年4月17日,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理工程竣工资料显示,堆浸场按规范进行了全防渗处理,主要采用粘土、HDPE土工膜、长丝无纺布及彩条布进行多层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12cm/s。经调查核实,堆浸选矿项目投产以来,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例行环境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场区周边7处地下水监测井各类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堆浸场上游、下游土壤监测点氰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后,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于2023年11月4日委托内蒙古乾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周边七处地下水监测井及堆浸场周边土壤进行了监测。根据地下水和土壤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七处地下水监测井氰化物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堆浸场周边3处土壤监测点氰化物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未发现氰化堆渗漏情况。 |
部分 属实 |
一是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石哈河镇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地下水水位监测,确保不发生超采矿产资源、超采地下水资源行为; 二是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石哈河镇继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相关规定,定期修编并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坚决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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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无 |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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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受 理 编 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 查 核 实 情 况 |
是否 属实 |
处 理 和 整 改 情 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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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BY20231110001 |
2011年至今,有关部门不给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的牧羊海湿地供水、补水,湿地严重缺水、干旱;全市各湖、海子水位逐年下降。 |
乌拉特中旗 |
生态—保护区, 水—其他 |
接到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后,市水利局及乌拉特中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现场安排部署工作,经实地核查、分析研判,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查,群众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信访人反映“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的牧羊海湿地”位于乌拉特中旗南部,现有水域面积约4000亩。 1.关于“2011年至今,有关部门不给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的牧羊海湿地供水、补水,湿地严重缺水、干旱”的问题。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1)“2011年至今,有关部门不给乌拉特中旗牧羊海牧场的牧羊海湿地供水、补水”的问题部分属实。全市生态补水原则是利用黄河凌汛期、灌溉间隙期和秋浇后期对乌梁素海等湖泊进行生态补水。2018年至2021年,国家黄委加大了对乌梁素海水生态环境治理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黄河来水丰沛的有利时机,在分配可供水量的基础上,额外分配下达河道外生态补水指标。根据巴彦淖尔市义长灌域分中心提供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向牧羊海湿地累计实施生态补水3220万立方米。 (2)“湿地严重缺水、干旱”的问题属实。2022年以来,黄河流域进入枯水期,国家黄委再未下达生态补水指标。加之牧羊海地区连年气候干旱,降雨量少,蒸发量大,导致牧羊海湿地缺水、干旱。 2.关于“全市各湖、海子水位逐年下降”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对全市范围内的湖泊海子水位情况进行调研,湖泊海子水位与生态补水情况动态相关。2018年至2021年,因黄河上游来水偏丰,国家黄委、自治区下达额外河道外生态补水指标,全市湖泊海子水位维持基本水位。自2022年以后,黄河上游来水持续偏枯,国家黄委、自治区再未下达额外的河道外生态补水指标,巴彦淖尔市的大部分湖泊海子生态补水量明显减少,加之巴彦淖尔市一直降水量偏少、蒸发量大,致使部分湖泊海子水位下降。 |
部分 属实 |
一是市政府、市水利局加大向水利部黄委、自治区水利厅争取生态补水指标的力度,解决全市湖泊湿地生态补水问题。 二是充分利用每年黄河分凌补水的有利时机,早安排、早动手,按照优先保证重点湖泊湿地生态补水的原则,能补尽补。 三是市水利局、林草局牵头,在优先保障乌梁素海生态补水的基础上,制定全市重点湖泊湿地生态补水计划,每年根据自治区水利厅用水指标分配情况,合理进行生态补水。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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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BY20231130007 |
位于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二连沟村的铸合矿业年产量为12万吨银矿石,该企业从2022年至今,开采了约1000万吨矿石,超负荷生产,超采地下水,导致附近地下水位下降,影响厂区北1公里处耕地用水;举报人听矿场工人说,位于厂区内北侧的氢(氰)化堆有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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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地下水 土壤—危险废物 生态—矿山开发 |
接到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后,乌拉特中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相关包联和分管领导具体办理,立即组织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石哈河镇到实地核查,并多次召开研判会对核查办理情况进行研判,保证案件高质高效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查,群众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位于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二连沟村的铸合矿业年产量为12万吨银矿石,该企业从2022年至今,开采了约1000万吨矿石,超负荷生产”的问题,经查,群众投诉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经核查,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石哈河矿区银金铅锌矿位于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柏木井村,于2021年1月27日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1508002021014210151364,矿山服务年限18年,其中一期服务年限11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2万吨/年,矿区面积1.7507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27日至2032年1月27日。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陆续办理生产前相关手续,于2022年12月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2022〕00668)。依据《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矿岩量统计表》,并经旗自然资源部门核查认定,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石哈河矿区银金铅锌矿从2022年12月至今生产矿石量为5.37万吨,小于证载生产规模12万吨/年,不属于超规模开采,不存在超负荷生产情况。 2.关于“超采地下水,导致附近地下水位下降,影响厂区北1公里处耕地用水”的问题,经查,群众投诉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超采地下水”情况不属实。经核查,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7月28日办理取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D150824G2021-0006),许可年取水量64.32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7.3万立方米、生产用水57.02万立方米,有效期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27日。根据用水量水表数据,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从2021年7月至今总取水量为20.56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56万立方米、生产用水20万立方米,不存在超采地下水情况。 “附近地下水位下降,影响厂区北1公里处耕地用水”情况部分属实。 该地区地下水为浅层裂隙水,主要补给来源为降雨入渗。旗气象局数据显示,石哈河地区2022年降水量为214.5mm,2023年降水量为144.5mm,年均蒸发量达800.3mm;距离该地区最近的地下水水位监测井(L49)数据显示,2022年9月地下水位为1.54米,2023年9月为1.65米,同期下降0.11米。干旱少雨,入渗补给不足导致该地区地下水水位较上一年度下降。 经实地调查,厂区北1公里处耕地水源井位于该公司上游,根据相对位置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取水不在该耕地水源井水量影响范围内,该耕地水源井水量不足主要原因为干旱少雨,入渗补给不足。 3.关于“举报人听矿场工人说,位于厂区内北侧的氢(氰)化堆有渗漏”的问题,经查,群众投诉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信访人所指“厂区内北侧的氢(氰)化堆”,即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低品味银矿石500吨堆浸选矿项目堆浸场,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4月16日取得了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巴环审〔2020〕6号)。2023年4月17日,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理工程竣工资料显示,堆浸场按规范进行了全防渗处理,主要采用粘土、HDPE土工膜、长丝无纺布及彩条布进行多层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12cm/s。经调查核实,堆浸选矿项目投产以来,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例行环境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场区周边7处地下水监测井各类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堆浸场上游、下游土壤监测点氰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后,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于2023年11月4日委托内蒙古乾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内蒙古铸合矿业有限公司周边七处地下水监测井及堆浸场周边土壤进行了监测。根据地下水和土壤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七处地下水监测井氰化物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堆浸场周边3处土壤监测点氰化物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未发现氰化堆渗漏情况。 |
部分 属实 |
一是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石哈河镇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地下水水位监测,确保不发生超采矿产资源、超采地下水资源行为; 二是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石哈河镇继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相关规定,定期修编并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坚决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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