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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芳继承公告

  • 来源: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专栏
  • 时间:2024-03-0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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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芳继承公告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4第(017)号

继承人: 刘振芳

被继承人:刘太荣、索树兰

不动产坐落: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兰街坊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字第990000711号 房屋面积:110.39㎡ 用途:住宅 土地使用证号:乌中国用(2000)字第531490号 土地面积:195.37㎡ 用途:住宅

  截止公告日期无抵押无查封。

   被继承人刘太荣于2016年9月21日去世,被继承人索树兰于2021年3月10日去世,继承人刘振芳已向我中心提供了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五原县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被继承人刘太荣、索树兰的父母均先于刘太荣、索树兰去世,因去世多年,继承人刘振芳无法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刘振芳已做承诺。现继承人刘振芳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太荣、索树兰的不动产份额。继承人刘振芳已承诺办理该登记后,1年内不以转移、抵押等方式处分该不动产。

  被继承人刘太荣、索树兰与继承人刘振芳为父女、母女关系。继承人刘伟(刘太荣、索树兰的儿子)承诺放弃该处不动产的继承权,同意由继承人刘振芳一人继承该处不动产。现继承人刘振芳申请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7139054)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申请登记。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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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芳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专栏

刘振芳继承公告

乌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4第(017)号

继承人: 刘振芳

被继承人:刘太荣、索树兰

不动产坐落: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兰街坊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字第990000711号 房屋面积:110.39㎡ 用途:住宅 土地使用证号:乌中国用(2000)字第531490号 土地面积:195.37㎡ 用途:住宅

  截止公告日期无抵押无查封。

   被继承人刘太荣于2016年9月21日去世,被继承人索树兰于2021年3月10日去世,继承人刘振芳已向我中心提供了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五原县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被继承人刘太荣、索树兰的父母均先于刘太荣、索树兰去世,因去世多年,继承人刘振芳无法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刘振芳已做承诺。现继承人刘振芳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太荣、索树兰的不动产份额。继承人刘振芳已承诺办理该登记后,1年内不以转移、抵押等方式处分该不动产。

  被继承人刘太荣、索树兰与继承人刘振芳为父女、母女关系。继承人刘伟(刘太荣、索树兰的儿子)承诺放弃该处不动产的继承权,同意由继承人刘振芳一人继承该处不动产。现继承人刘振芳申请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7139054)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申请登记。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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