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方向)预算的通知
市农牧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 购置与应用补贴方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26〕461号) 要求和市农牧局资金分配意见,现分配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 展 资 金 ( 农 机 购 置 与 应 用 补 贴 方 向 ) ( 项 目 编 码 : 10000023Z231403000002), 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方向, 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权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优化惠农惠牧财政 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内财农〔2025〕82号)要求,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提级发放,旗县不列支出、不作为指标 使用、无需进行账务处理,由市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补 贴对象账户,按照旗县谁先提交申报数据谁先享受补贴的原则, 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附件:1.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 补贴方向)分配表
2.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8日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方向)预算的通知
市农牧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 购置与应用补贴方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26〕461号) 要求和市农牧局资金分配意见,现分配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 展 资 金 ( 农 机 购 置 与 应 用 补 贴 方 向 ) ( 项 目 编 码 : 10000023Z231403000002), 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方向, 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权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优化惠农惠牧财政 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内财农〔2025〕82号)要求,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提级发放,旗县不列支出、不作为指标 使用、无需进行账务处理,由市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补 贴对象账户,按照旗县谁先提交申报数据谁先享受补贴的原则, 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附件:1.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 补贴方向)分配表
2.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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