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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对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全社会公开。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报告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wltzq.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478-5913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拉特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严格按照旗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自治区、市有关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共计2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遇有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批,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责任,明确由主要负责人把关,一切对外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之前,必须经过领导小组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现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我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高效维护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宣传导向作用,全面提升平台权威性和影响力。同时,积极利用乌拉特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我委民族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

  依据《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审核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持续提升工作质量同时强化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各股室落实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相关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公开的信息数量相对较少且形式单一。 

  (二)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我委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把握重点,及时调整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乌拉特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特此报告

      乌拉特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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