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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和鼓励乌拉特中旗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及《支持直播电商助力集约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起草说明

  • 来源:商务局
  • 时间:2026-07-1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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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述

本次同步起草《支持和鼓励乌拉特中旗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及配套《支持直播电商助力集约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其中,《激励办法》作为《行动方案》的专属配套附件,将同步印发、落地实施,形成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保障全旗直播电商产业规范化、系统化推进。

二、起草背景、依据、过程

(一)起草背景

一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当前,直播电商作为数字经济核心新业态,在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激活新型消费市场、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培育区域经济新动能等方面作用凸显,是推动产业提质、消费扩容的重要抓手。国家、自治区、市级层面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对发展直播电商、壮大数字消费作出明确部署,为我旗直播电商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和根本遵循。制定专项三年行动方案,是精准对接上级工作要求、细化落实各项部署任务的必要举措。

二是盘活本地特色资源、激活旗域经济活力的现实需要。我旗兼具特色农牧业、口岸经济、文旅资源叠加优势,立足“直播电商+特色产业+口岸经济+文旅融合”核心发展主线,通过系统规划、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可有效培育壮大电商市场主体、提升网络交易规模、塑造本土特色品牌、完善全链条产业生态。同时,针对性破解当前我旗直播电商发展存在的市场主体偏弱、业态融合不深、品牌影响力不足、产业体系不完善等突出短板,推动直播电商与旗域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协同赋能,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拓宽农牧民增收路径,培育旗域经济全新增长极。

三是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助推全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当前产业发展核心趋势,直播电商是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本土特色产品知名度的关键载体。本《行动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能够有效整合全旗电商优质资源、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健全长效发展机制,持续巩固拓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成效,推动直播电商全面融入产业升级、消费提质、乡村振兴、口岸开放、文旅融合全过程,构建多元协同、充满活力、提质增效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二)主要依据

1.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

2.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3.商务部《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牧区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5.《2026年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起草过程

2026年3月底,我单位启动专项方案起草工作,通过实地调研、资料梳理、对标政策等方式,全面梳理上级政策要求与我旗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于4月底形成方案初稿。先后通过局务会、党组会专题研讨,对文稿条款内容、适用范围、表述规范等进行多轮修改完善。2026年6月10日至7月14日,依托政务办公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面向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文稿。完成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后,最终形成本次草案。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是明确阶梯式发展目标。立足三年发展周期,分阶段、分层次推进产业发展。2026年重点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搭建直播电商整体发展框架,培育一批重点企业、示范点位和本土电商人才,实现产业发展起势突破;2027年聚焦扩量提质、集聚成势,持续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质效,提高本土产品线上销售占比,形成初步产业集聚效应;2028年侧重完善产业体系、打造标杆示范,全面优化直播电商产业生态,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主播队伍,打造沿边地区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标杆。

二是部署八大重点发展任务。全方位打通直播电商全产业链发展链路,聚焦核心领域精准发力:培育引进优质市场主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激活本土小微电商活力,壮大电商产业集群;依托本地农牧业资源,打造特色直播矩阵,完善供应链体系,拓宽农特产品线上营销渠道;立足甘其毛都口岸开放优势,创新跨境直播、边民互市直播新业态,赋能口岸电商发展;整合文旅、商圈、夜经济资源,打造多元化沉浸式直播消费场景;升级改造直播电商基地,重点打造“金石交”文创直播基地,夯实产业发展载体;搭建本地电商产品数据库和选品供应链中心,健全产销对接配套体系;强化冷链物流、仓储配送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物流配套短板;分层分类开展电商人才引育,落实人才扶持政策,筑牢产业人才支撑。

三是健全多维保障工作机制。构建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苏木镇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设立直播电商专项扶持及奖补资金,精准扶持初创主体、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赋能产业发展。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严格落实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监管要求,引导行业诚信自律,保障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是配套专项激励扶持政策。将《激励办法》作为专属配套文件,聚焦企业培育、品牌打造、人才培育、产业带动等关键环节,明确具体激励奖补标准,对示范企业、优质主播、带货经营主体及重点示范项目予以专项奖励。通过正向激励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助力全旗直播电商产业扩容提质,切实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四、施行日期

建议本文件自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0日,切实保障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接续落地、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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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和鼓励乌拉特中旗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及《支持直播电商助力集约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7日 来源:商务局

一、总述

本次同步起草《支持和鼓励乌拉特中旗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及配套《支持直播电商助力集约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其中,《激励办法》作为《行动方案》的专属配套附件,将同步印发、落地实施,形成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保障全旗直播电商产业规范化、系统化推进。

二、起草背景、依据、过程

(一)起草背景

一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当前,直播电商作为数字经济核心新业态,在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激活新型消费市场、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培育区域经济新动能等方面作用凸显,是推动产业提质、消费扩容的重要抓手。国家、自治区、市级层面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对发展直播电商、壮大数字消费作出明确部署,为我旗直播电商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和根本遵循。制定专项三年行动方案,是精准对接上级工作要求、细化落实各项部署任务的必要举措。

二是盘活本地特色资源、激活旗域经济活力的现实需要。我旗兼具特色农牧业、口岸经济、文旅资源叠加优势,立足“直播电商+特色产业+口岸经济+文旅融合”核心发展主线,通过系统规划、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可有效培育壮大电商市场主体、提升网络交易规模、塑造本土特色品牌、完善全链条产业生态。同时,针对性破解当前我旗直播电商发展存在的市场主体偏弱、业态融合不深、品牌影响力不足、产业体系不完善等突出短板,推动直播电商与旗域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协同赋能,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拓宽农牧民增收路径,培育旗域经济全新增长极。

三是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助推全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当前产业发展核心趋势,直播电商是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本土特色产品知名度的关键载体。本《行动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能够有效整合全旗电商优质资源、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健全长效发展机制,持续巩固拓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成效,推动直播电商全面融入产业升级、消费提质、乡村振兴、口岸开放、文旅融合全过程,构建多元协同、充满活力、提质增效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二)主要依据

1.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

2.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3.商务部《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牧区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5.《2026年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起草过程

2026年3月底,我单位启动专项方案起草工作,通过实地调研、资料梳理、对标政策等方式,全面梳理上级政策要求与我旗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于4月底形成方案初稿。先后通过局务会、党组会专题研讨,对文稿条款内容、适用范围、表述规范等进行多轮修改完善。2026年6月10日至7月14日,依托政务办公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面向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文稿。完成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后,最终形成本次草案。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是明确阶梯式发展目标。立足三年发展周期,分阶段、分层次推进产业发展。2026年重点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搭建直播电商整体发展框架,培育一批重点企业、示范点位和本土电商人才,实现产业发展起势突破;2027年聚焦扩量提质、集聚成势,持续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质效,提高本土产品线上销售占比,形成初步产业集聚效应;2028年侧重完善产业体系、打造标杆示范,全面优化直播电商产业生态,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主播队伍,打造沿边地区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标杆。

二是部署八大重点发展任务。全方位打通直播电商全产业链发展链路,聚焦核心领域精准发力:培育引进优质市场主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激活本土小微电商活力,壮大电商产业集群;依托本地农牧业资源,打造特色直播矩阵,完善供应链体系,拓宽农特产品线上营销渠道;立足甘其毛都口岸开放优势,创新跨境直播、边民互市直播新业态,赋能口岸电商发展;整合文旅、商圈、夜经济资源,打造多元化沉浸式直播消费场景;升级改造直播电商基地,重点打造“金石交”文创直播基地,夯实产业发展载体;搭建本地电商产品数据库和选品供应链中心,健全产销对接配套体系;强化冷链物流、仓储配送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物流配套短板;分层分类开展电商人才引育,落实人才扶持政策,筑牢产业人才支撑。

三是健全多维保障工作机制。构建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苏木镇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设立直播电商专项扶持及奖补资金,精准扶持初创主体、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赋能产业发展。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严格落实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监管要求,引导行业诚信自律,保障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是配套专项激励扶持政策。将《激励办法》作为专属配套文件,聚焦企业培育、品牌打造、人才培育、产业带动等关键环节,明确具体激励奖补标准,对示范企业、优质主播、带货经营主体及重点示范项目予以专项奖励。通过正向激励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助力全旗直播电商产业扩容提质,切实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四、施行日期

建议本文件自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0日,切实保障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接续落地、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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