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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水利局

  • 来源:乌拉特中旗政数局
  • 时间:2026-05-2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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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水灾害防治、水环境治理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水利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拟订全旗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三)按规定拟订全旗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旗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国家、自治区、市、旗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做好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四)指导全旗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旗重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统筹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统筹和保障全旗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拟订全旗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六)负责全旗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河流、湖、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
  (八)指导全旗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指导全旗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旗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库移民工作。负责全旗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指导与协调全旗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负责全旗水利方面的科技、培训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旗水利科技队伍建设。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一)负责全旗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旗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上报、审批、监督实施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二)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和苏木镇场供水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灌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三)按权限负责全旗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旗主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防御旱灾应急方案,按程序审批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担旗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构建河长制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及审批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审查及项目管理等工作。
  (十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七)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旗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巴音街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0231
  负 责 人:池文斌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贯彻落实水利工作的政策,承担政务、党务、党风康政、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接待、后勤保障、财务、统计、审计、规章制度建设等综合性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管理、干部监督考核等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全旗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分配与监督,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统筹协调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组织指导、实施全旗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全旗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治理和开发和保护,承担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旗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旗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科技信息工作,承担全旗水利科技、培训、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职工科技培训等工作。
  负责水库移民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牧区节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
  (三)水资源管理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全旗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等。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及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组织指导全旗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工作,负责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全旗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审批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全旗主要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方案的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执法监督股。承办水利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按权限组织查处全旗涉水违法事件。
  (五)河湖管理股。负责乌拉特中旗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承担督导河流、湖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河流、湖泊采砂管理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审查及项目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巴音街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0231
  负 责 人:池文斌
  三、所属单位
  (一)乌拉特中旗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工作。编制水旱灾害预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水库和重要水工程防汛应急预案。承担全旗汛情、旱情、灾情预警技术工作。指导山洪灾害防治、抗旱减灾技术服务工作。开展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全旗防洪工程及非工程措施建设技术支撑工作。协调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和运用补偿技术工作;为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提供技术服务。
  (3)承担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4)完成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巴音街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0231
  负 责 人:张永新
  (二)乌拉特中旗灌排与河湖长制工作中心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农村牧区水利和农村水电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灌区和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的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查、考核等有关事务性工作和技术支撑;承担河流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管理、河湖管理范围内划定有关事务性工作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监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有关辅助性工作和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旗水利局法治审查、水法规宣传和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等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4)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工作。
  (5)完成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巴音街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0231
  负 责 人:高培轩
  (三)乌拉特中旗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参与拟定编制全旗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及政策法规制定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为全旗水利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的执行落实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生态及水环境工程建设的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成果报告和方案的技术服务工作。
  (3)承担全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的学术交流、合作、技术开发推广、培训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为全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评估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为全旗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性论证。
  (4)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为水利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水利应急通信系统建设,为水利信息化建设及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水资源承载能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7)参与区域水土保持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和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等技术服务工作。
  (8)承担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监测评价的技术支撑。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材料核验及备案后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旗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工作。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治理技术服务工作。为全旗水土保持规划、项目实施和考核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9)完成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综合类文件起草、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群团、政务公开;负责党建、纪检、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三务公开、舆论宣传工作;承担劳资、机构编制、年度考核、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驻旗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工作及政务服务审批转办等工作。
  (三)水保股。承担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水土保持规划监督实施和考核评估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农村牧区供水股。承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村牧区饮用水水质检测等工作。承担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各类水资源规划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水资源管理、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治理、超采区治理、生态补偿、饮用水源地管理和用水统计年报编制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法制保障服务工作。
  (五)规划与财务股。参与编制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综合、专业、专项规划。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生态修复及水环境工程、灌溉排水、农村饮水等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技术支撑工作。参与水利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承担水利网络和水利通信系统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中心预决算的编制与执行、日常财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旗本级水利基建项目财务会计核算、水利项目立项的政策研究、水利项目统计、绩效评价及造价咨询等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六)工程建设股。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为全旗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考核提供技术服务。承担职业资格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考核验收、评审、开发、培训、工程项目咨询评估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利监督、安全检查、稽查的技术支撑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巴音街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0231
  负 责 人: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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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6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政数局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水灾害防治、水环境治理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水利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拟订全旗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三)按规定拟订全旗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旗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国家、自治区、市、旗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做好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四)指导全旗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旗重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统筹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统筹和保障全旗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拟订全旗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六)负责全旗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河流、湖、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
  (八)指导全旗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指导全旗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旗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库移民工作。负责全旗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指导与协调全旗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负责全旗水利方面的科技、培训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旗水利科技队伍建设。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一)负责全旗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旗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上报、审批、监督实施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二)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和苏木镇场供水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灌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三)按权限负责全旗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旗主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防御旱灾应急方案,按程序审批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担旗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构建河长制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及审批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审查及项目管理等工作。
  (十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七)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旗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巴音街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0231
  负 责 人:池文斌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贯彻落实水利工作的政策,承担政务、党务、党风康政、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接待、后勤保障、财务、统计、审计、规章制度建设等综合性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管理、干部监督考核等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全旗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分配与监督,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统筹协调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组织指导、实施全旗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全旗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治理和开发和保护,承担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旗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旗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科技信息工作,承担全旗水利科技、培训、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职工科技培训等工作。
  负责水库移民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牧区节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
  (三)水资源管理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全旗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等。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及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组织指导全旗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工作,负责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全旗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审批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全旗主要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方案的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执法监督股。承办水利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按权限组织查处全旗涉水违法事件。
  (五)河湖管理股。负责乌拉特中旗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承担督导河流、湖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河流、湖泊采砂管理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审查及项目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巴音街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0231
  负 责 人:池文斌
  三、所属单位
  (一)乌拉特中旗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工作。编制水旱灾害预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水库和重要水工程防汛应急预案。承担全旗汛情、旱情、灾情预警技术工作。指导山洪灾害防治、抗旱减灾技术服务工作。开展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全旗防洪工程及非工程措施建设技术支撑工作。协调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和运用补偿技术工作;为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提供技术服务。
  (3)承担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4)完成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巴音街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0231
  负 责 人:张永新
  (二)乌拉特中旗灌排与河湖长制工作中心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农村牧区水利和农村水电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灌区和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的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查、考核等有关事务性工作和技术支撑;承担河流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管理、河湖管理范围内划定有关事务性工作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监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有关辅助性工作和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旗水利局法治审查、水法规宣传和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等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4)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工作。
  (5)完成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巴音街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0231
  负 责 人:高培轩
  (三)乌拉特中旗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参与拟定编制全旗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及政策法规制定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为全旗水利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的执行落实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生态及水环境工程建设的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成果报告和方案的技术服务工作。
  (3)承担全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的学术交流、合作、技术开发推广、培训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为全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评估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为全旗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性论证。
  (4)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为水利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水利应急通信系统建设,为水利信息化建设及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水资源承载能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7)参与区域水土保持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和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等技术服务工作。
  (8)承担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监测评价的技术支撑。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材料核验及备案后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旗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工作。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治理技术服务工作。为全旗水土保持规划、项目实施和考核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9)完成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综合类文件起草、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群团、政务公开;负责党建、纪检、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三务公开、舆论宣传工作;承担劳资、机构编制、年度考核、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驻旗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工作及政务服务审批转办等工作。
  (三)水保股。承担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水土保持规划监督实施和考核评估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农村牧区供水股。承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村牧区饮用水水质检测等工作。承担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各类水资源规划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水资源管理、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治理、超采区治理、生态补偿、饮用水源地管理和用水统计年报编制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法制保障服务工作。
  (五)规划与财务股。参与编制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综合、专业、专项规划。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生态修复及水环境工程、灌溉排水、农村饮水等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技术支撑工作。参与水利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承担水利网络和水利通信系统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中心预决算的编制与执行、日常财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旗本级水利基建项目财务会计核算、水利项目立项的政策研究、水利项目统计、绩效评价及造价咨询等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六)工程建设股。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为全旗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考核提供技术服务。承担职业资格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考核验收、评审、开发、培训、工程项目咨询评估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利监督、安全检查、稽查的技术支撑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巴音街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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