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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来源:乌拉特中旗政数局
  • 时间:2026-05-2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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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政管理、卫生监督、健康管理、医疗保健、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管理、人口家庭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研究拟订全旗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全旗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旗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四)牵头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研究,提出全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措施及建议。
  (五)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负责全旗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全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做好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负责推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等工作,拟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六)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疾病预防控制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授工作职责;做好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的工作,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和隔离管控等相关工作,建全完善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提出传染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七)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准入管理并进行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八)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九)负责旗本级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旗违法行为,办理大案要案。指导、监督、管理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拟订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以及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十二)负责推进全旗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十三)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十四)指导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
  (十五)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建立卫生健康新闻发布制度,监控和应对舆情。承担全旗爱国卫生相关工作。
  (十六)承担全旗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十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八)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旗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旗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自治区、市、旗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旗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旗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在乌拉特中旗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下,乌拉特中旗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3.与乌拉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旗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乌拉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建立口岸输入性疫情的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药品标准和规范工作,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旗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云英街怡海园东北侧约160米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2580
  负 责 人:陈和平
  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对外合作交流、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普法、精神文明工作。负责指导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承担全旗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基本药物核算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项目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指导卫生系统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技教育股:承担所属医疗机构的人才发展、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负责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和聘任的审查及申报工作。负责专业人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旗乡村医生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教育工作。
  (三)医政药政医改股(规划信息股):承担研究拟订全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负责医改指标数据的监测和报送工作。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负责全旗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医疗纠纷协调与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指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承担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相关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旗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旗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方案拟订工作。负责对全旗各级医疗机构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
  (四)疾病预防与卫生应急股;承担拟订并实施全旗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承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发展规划、专项预案和规范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预案的演练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监测预警、隔离管控、医学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建全完善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提出传染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五)基层卫生股:拟订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卫生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综合管理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居民健康状况信息收集、分析,监督检查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卫生政策落实情况。
  (六)妇幼健康股: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和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药具管理工作。
  (七)中医药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对中医药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按权限管理中医药专项经费和相关项目。负责中医药相关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的监管。负责指导协调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结构布局。负责中医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和临床用药的管理、评价。参与监督管理中医药事工作。审核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室设立申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知识普及。负责拟订中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促进传承、保护、开发、发展中医药医学文化有关工作。负责医中医重点专科、名院名医评审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八)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指导和督促基层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网络建设。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
  (九)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承担卫生健康法规、规章的实施及合同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全旗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卫生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督办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实施全旗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评价。指导化学品毒性鉴定。
  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一)乌拉特中旗计划生育协会:乌拉特中旗计划生育协会,为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正股级群团机关单位。乌拉特中旗计划生育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任务: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生育关怀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落实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自治区、市、旗有关工作要求,拟定和实施全旗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3.指导全旗计划生育协会加强组织建设,发展志愿者队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群众开展活动。
  4.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5.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
  6.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应群众诉求。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7.协助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向旗委、旗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促进人口福利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8.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9.协助开展全旗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培训,组织落实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10.承办旗委、旗政府和上级计生协会及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云英街怡海园东北侧约160米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2580
  负 责 人:刘改仙
  (二)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机构规格仍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主要职责为:
  1.受旗卫健委委托,负责推进全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2.指导医共体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3.负责协调公共卫生单位积极参与医共体建设,促进医防深度融合。
  4.配合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保基金打包总额进行考核分配,开展对医共体成员单位医保基金、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规范基金使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5.配合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医共体运行质量监测与评价,定期汇总、分析指标,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云英街怡海园东北侧约160米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2580
  负 责 人:陈和平
  (三)健康教育所(乌拉特中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康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健康乌拉特行动相关工作,指导健康教育、健康促进 各项工作落实,并承担相关监测评估工作。指导落实全旗爱国卫生工作。
  2.承担推进全旗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工作。协调推动控 烟工作实施。承担推进全旗城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协助主管部 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实施与监督。
  3.承担卫生创建相关工作。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等 宣传教育工作。
  4.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等行政辅助性工 作。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社会协作,负责媒体渠道的对接 和信息发布。
  5.完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云英街怡海园东北侧约160米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乌拉特中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拉特中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职责任务: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人才队伍建设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全旗传染病(含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的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4.承担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5.承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6.开展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工作。
  7.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8.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承担对全旗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等工作。
  9.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的受理和现场审核验收工作。
  10.开展卫生健康专项整治、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及卫生健康领域各专业综合执法工作。
  11.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12.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中蒙医药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
  13.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工作。
  14.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和职业健康检查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疫苗接种等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
  15.开展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
  16.开展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17.对苏木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査,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18.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9.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卫生健康执法稽查工作。
  20.完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务、纪检和群团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等工作;承担信息、宣传等工作;承担人事管理、岗位绩效与薪酬、教育培训、科研与专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中心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基建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信息与网络管理、网络安全及系统运维管理等工作;负责落实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承担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内各系统的统筹管理和使用,负责辖区内系统管理员账号分配和管理;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系统应用工作,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的实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与应急处置;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启动预警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与协调等工作。
  (三)监测股:承担营养与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空气污染物、土壤、室内空气、人体生物样本、学校卫生、学生常见病等监测工作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学评价工作;承担对全旗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放射事故监测、调查与处理。
  (四)慢性非传染疾病预防控制股:承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伤害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与干预工作;承担中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行为于预;承担对全旗慢性病防控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
  (五)检验室:承担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食品与健康相关产品及环境微生物检验病毒学、病毒核酸检测、细菌学、寄生虫学、生化血清学、艾滋病、性病、丙肝、结核杆菌痰涂片、麻风病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理化检验、食品与健康相关产品理化检验、环境卫生与职业卫生理化检验、放射性、化学中毒检测、地方病等相关理化检验检测工作;承担业务工作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管理。
  (六)传染病预防控制与免疫规划股:承担传染病防控、肠道、呼吸道、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等传染病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对全旗传染病防控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监测、规划、技术指导与培训;负责疫苗接种率和安全性监测技术指导和评价,开展疫苗应用、接种服务政策与策略研究和评价,开展免疫规划重大事件调查处置,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公众交流;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培训及技术咨询。
  (七)地方病预防控制股:承担地方病的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对全旗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承担对全旗地方病防治状况、发展趋势及防治对策进行预测和效果评价;对地方病消除控制工作进行评估及动态管理;承担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承担结核病、布病的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等相关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开展结核病、布病的宣传教育与干预工作;承担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抗药性监测、分类鉴定、消毒消杀以及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工作。
  (八)鼠疫预防控制股:承担鼠疫的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常态化鼠疫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动物间及人间鼠疫疫情,及时处置;承担对全旗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
  (九)公共卫生监督股:承担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涉水产品等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对公共卫生进行监督指导;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稽查和投诉举报的处理;承担本单位与其他行政执法机构的协调管理、案件交接等工作。
  (十)医疗卫生监督股:承担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中蒙医药机构、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依法打击“两非”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稽查和投诉举报的处理;承担本单位与其他行政执法机构的协调管理、案件交接等工作。
  (十一)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股:承担行政区域内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旗职业健康检查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开展非医疗单位放射性职业危害和个人防护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稽查和投诉举报的处理;承担本单位与其他行政执法机构的协调管理、案件交接等工作。
  (十二)传染病与消毒卫生监督股: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疫苗接种等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科研机构以及社会企业设立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权限范围内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稽查和投诉举报的处理;承担本单位与其他行政执法机构的协调管理、案件交接等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新忽热路阳光别院北侧约190米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7978986
  负责人:郝强
  (五)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为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市旗有关医疗服务、健康保健、急诊急救、教学培训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疗救护:负责全旗人民日常医疗诊疗救护工作; 
  3.健康检查:负责全旗人民日常健康体检及上级指定的每年学生体检及每年冬春两季征兵体检工作; 
  4.计划生育:协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一定范围的计划生育工作,如引产、放环、人流、男扎、女扎等日常工作; 
  5.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参与全旗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不同业务、职能配置、医院开展工作需要和医院级别,医院需设立29个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14个综合管理部门、2个后勤科室、3个其他科室:
  (一)临床科室(29个)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内分泌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老年病专业、肾病学专业([血液透析室]);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门诊)、急诊医学科、预防保健科、感染性疾病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病理科、中医科、民族医学科(蒙医学专业门诊)、重症医学科、精神科(门诊)、疼痛科、肛肠科。
  29个临床科室主要负责辖区内日常疾病救治、医疗服务、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等相关工作。
  (二)医技科室(13个)
  1、检验科:负责医院开展的各项医学检验、病理切片等工作。
  2、心电图室:负责一切门诊,住院患者心电图检查任务。
  3、彩超室职能:彩超室主要负责运用彩色多普勒超声技术,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超声检查服务及碎石等工作。
  4、中药房:负责调配中药处方。
  5、西药房职能:负责调配西药处方,药品调配完毕后,应由复核人员严格核对,无误后,双方确认签字后,才能发出,发药时先叫字,说明注意事项,以保证用药安全。 
  6、煎药室职能:负责对中药处方进行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需临时炮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 
  7、放射科:负责普通X线片、电子计算机体层摄影(CT)等医学影像工作,为临床医生提供诊断支持。  
  8、病理科:在医疗过程中承担病理诊断工作,包括通过活体组织检查、脱落和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以及尸体剖检,为临床提供明确的病理诊断,确定疾病的性质等工作。
  9、血库:根据本院医疗需要定期向当地中心血站申报用血计划,贮备一定数量的血液,负责临床医疗用血。开展输血前相关的血清学及免疫学检查试验。根据临床用血申请,提供相应的血液和血液成分。配合医院临床输血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10、消毒供应室:负责及时供应各科医疗器材、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在供应器材类别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向医疗器药械科或有关科室清领等工作。 
  11、体检科:完成招工、招收公务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年度体检,离退休干部保健体检、各类职业性体检、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叉车、制冷、高空作业等)体检、不同年龄段的社会其它人群健康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发现的阳性体征和慢性疾病,适时进行医疗和生活保健指导是体检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之一,有助于全面提高体检质量和培育体检者对体检中心的信任度。
  12、介入导管室:介入导管室是医院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部门,它主要负责进行各种介入性诊疗操作。这些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神经血管、外周血管以及肿瘤介入治疗等。
  内镜中心:负责全院胃镜、肠镜及各类内镜常规检查、专项诊疗及微创治疗工作,规范开展内镜诊断与治疗业务,保障诊疗安全、精准、规范。
  (三)综合管理部门(14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在院长领导下,协助院长做好计划、总结,以指导和推动工作。承办行政事务工作,包括文件审核、打字、印签管理,公文收发、传阅、立卷、归档,执业资格证年审、管理,通讯联络,接待信访,参观考察等;负责医院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保存、传输及反馈,包括上情下达,下情上呈,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沟通情况,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运行;负责协调工作,包括政策性协调和事务性协调;负责文秘档案、电话管理、会议安排、来客接待、卫生创建、医疗改革等工作;负责各项制度、决议的督办落实,搞好综合服务;负责安排医院党支部的各类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根据党支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理论学习,协助科室抓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党费的收缴入帐工作。配合纪委、监察组搞好行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如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医院良好形象,提高医院在社会公众的知名度、赞誉度和信任感;密切与各民主党派的联系,协助做好党派成员学习培训工作。
  2、财务科(会计室、出纳室):严格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保证会计工作规 范有序地进行;建立并严格执行医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工作程序。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合理组织收入、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支出,为挖掘内部增收节支的潜力以及提高经济效益提出建议和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认真编制并执行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专题分析、半年和年度综合分析,并形成财务分析报告;按规定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年度财务决算和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说明书。发挥会计控制和监督作用,对医院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参与医院经营决策及经济合同、协议、方案的签订;参与医院药品、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对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严格按有关规定上报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后执行。 
  3、医务科:负责制定落实全年业务计划和进行医疗工作总结,协助分管院长对诊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各级医务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工作情况,主持、组织院内外重大会诊及业务讨论;协调科室之间与医疗有关的事宜,参加医院各种会议,接受、参与各类检查,配合医院中心任务,布置医疗工作,起草医疗文件,完成上级指令性任务(各类医疗队,医疗任务)的安排,接待医疗投诉,调查、取证、协调、反馈、主持重大医疗纠纷的讨论、鉴定,对安全医疗进行分析总结,管理及本院医生外出进修的选送安排,负责与各类学会的联络,负责处方权的审批。负责医院各种统计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分类和保管。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定期进行医疗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的统计分析,并向领导汇报。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做好各种统计,核对准确、完整,经院领导审签后按时上报。
  4、护理部:负责全院的护理业务和护理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总结、汇报;拟定全院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护理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经常深入临床科室,掌握、指导对危重、抢救病人的护理工作;做好与各职能科室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工作;定期召开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动态,布置、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与有关科室共同研究处理护理人员发生的事故、纠纷;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提出对护理人员的升、调、奖、惩的意见;负责护理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组织领导全院护士开展护理科研工作。
  5、感染控制科:根据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拟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卫生学标准,主持制订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负责组织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培训,并组织考核。负责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的卫生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通报。及时汇总、分析检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与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沟通,制订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对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监督指导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
  6、医保物价科:负责建立健全各级物价管理组织,分工明确、奖罚分明、抓好落实。根据上级指示布置、监督、检查物价管理工作。对全院的物价管理进行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维护调控全院各项医疗收费价格。负责新医疗项目和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备案工作。深入科室指导物价工作并抽查各科物价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违反物价政策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定期报医院领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负责与各级医保机构的联络沟通、申请医保额度、协议签定;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配合医保机构病历抽查、审核及费用反馈;接待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咨询、医保费用的查询;负责办理医保特种检查、治疗及药品的审批;负责医疗收费项目的设置及医疗服务新项目的成本测算及申报工作;负责医疗收费的培训、指导、监管。
  7、人事科:全面负责医院劳动人事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全院的职称晋升、工资调整、奖惩、计划生育、年度考核及离退休工作;熟悉全院人员的情况,协助院领导做好行政科室及临床医疗、医技科室领导的考察聘任工作。并组织实施全院职工的聘任工作;负责院内外人员的调配、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的就收安置及计划外用工的使用工作;负责医院及各科室人员的编制及定岗、定员工作;做好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出国人员的政审;做好有关人事方面的接待工作;负责制定医院有关人事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完成院长、主管院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8、信息科:负责全院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维护、信息资源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信息化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保证网络与信息安全。负责维护全院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集线器、不间断电源等硬件设备,保证全院网络畅通。编制全院信息设备计划,提出预算建议。负责或协助处理全院信息设备、计算机及与计算机相关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和维护,协助做好信息设备的资产管理。做好全院计算机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协助、监督、指导相关科室对重要数据库的管理,保证医院信息资源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根据院内执行人员的资格,做好网络用户使用权限设定和管理落实信息保密制度。维护医院内网和外网的正常运行,协助医院推行无纸化网络办公模式。 
  9、质控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按时总结汇报。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体制策划,制定医院医疗质量方针和医疗质量目标,组织制定医疗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保持现实有效性。负责组织对医院相关领域开展的新工作审查和检测结果的验证评估工作。深入科室,了解科室标准化医疗工作情况,保证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病案室的管理工作。开展医疗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医疗质量管理意识,提高职工医疗质量管理技能。根据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对全院的等级评审工作进行督导、申报并负责相关事宜。
  10、医学工程科: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请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汇编、制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后实施。严格执行国家要求的招投标制度。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使用和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工作,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负责本科室的业务训练,掌握本科室人员的工作、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并向院长提出晋升、奖惩意见。承担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11、项目办:根据医院的中心工作,制定医院基建项目发展、规划,并负责负责筛选、确定,提出重点项目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严把基建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协助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图纸设计、工程预算等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财务、材料管理,做到合理使用资金、入库有据、出库有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负责检查验收建材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搞好决策服务,做好参谋助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公共卫生科:负责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疾病健康教育,定期检查、督促、布置、指导各病区的健康宣教专栏的工作。  
  13、药剂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制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组织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建立临床药师制度,积极倡导和鼓励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负责全旗基层卫生院西药处方审核与用药管控工作。编辑出版本院药品信息通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14.病案室:负责全院出院病历的统一回收、整理、装订、审核、归档及库存管理工作,保证病案资料完整、有序。
  (三)后勤科室(2个)
  1、后勤科: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做好全院后勤保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满足医疗服务需要。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全院后勤保障供应、水电管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氧气配送及管理等工作。
  2、安全生产办:全面负责医院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拟定全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定期总结汇报。经常性的对保卫干事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法制、保密观念的教育。受理在医院内发生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和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及时向医院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配合公安机关,组织指挥保卫干事做好现场保护、案情调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维护院内治安秩序。负责治安队及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教育和发动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治观念,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特、防毒)。负责医院职工的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负责组织医院的民兵预备役组织,定期进行军事训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四)其他科室(3个)
  1、一站式服务中心:做到分诊合理,分科准确。要知道每个医生的专业特长和接诊特点,疾病对口,患者特点与医生特点对应。导医接待患者应按患者疾病的轻、重、缓、急及病种有序地挂号分诊。对待残疾、高龄、身体虚弱的患者应主动接待,应合理安排就诊,优先安排检查、治疗。对行动不便的患者应主动上前搀扶,并引导至就诊科室或交给下一位导医引导至就诊科室。对用担架抬来的急危病人,应立即协助送急诊科处理。经常巡视大厅,引导患者挂号、候诊、检查。负责患者进出迎送,展示导医风采,时刻保持角色状态,让患者在不知不觉中感应医院的文化特色。
  2.收费室:费用收缴结算:负责全院门诊、住院患者费用收取、结算、退费及医保结算工作,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做到收费准确无误。医保政策执行:严格落实医保报销、异地就医、医保退费相关政策,规范医保结算流程,确保医保数据准确、合规。票据账务管理:负责收费票据、印章、备用金的规范管理,日清日结,按时对账、交账,保证账款相符、账目清晰。收费审核管控:核对患者诊疗项目、药品及检查费用,及时处理错收、漏收问题,杜绝乱收费、重复收费现象。窗口服务工作:做好患者咨询解释、费用查询、清单打印工作,规范服务言行,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与患者满意度。
  3.120室:急救接警调度:负责120急救电话24小时接听、登记、调度工作,快速精准派车,规范记录急救信息,确保响应及时高效。院前急救处置:承担各类急危重症、突发意外事故的院前出诊、现场救治、病情监护及转运工作,规范开展急救诊疗操作。急诊衔接转运:负责急救患者安全转运至院内对应科室,做好病情、诊疗信息交接,保障急救流程连贯顺畅。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加路北路与鸿雁大街交叉口东南方向171米左右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5656105
  负责人:刘巧灵
  (六)乌拉特中旗蒙中医医院:乌拉特中旗蒙中医医院为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市旗有关医疗服务、健康保健、急诊急救、教学培训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疗救护:负责全旗人民日常医疗诊疗救护工作; 
  3.健康检查:负责全旗人民日常健康体检; 
  4.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参与全旗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5.开展蒙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及流动医院巡回诊疗。
  6.常见病多发病的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管理。
  二、内设机构
  (一)院办公室
  1.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做好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 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3.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4.做好旗委、旗政府及旗卫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务科
  1.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及其与医疗有关的其他工作。
  2.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年度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与实施检查,定期完成总结评价。
  3.组织院医疗护、病案、医保、职保、药事等管理委员会完成医疗质量控制的制度制订、技术指导、病例讨论、监控检查、技术鉴定、科研论证、奖项评审等医疗指导性工作。
  4.协调院内、外日常医疗工作,主要包括:医疗政务一般性管理如重大抢救的实施,疑难病例讨论、各类会诊安排以及门诊、病房医疗工作的日常检查等。
  5.承担院内医疗纠纷的调查与协调、讨论与鉴定、赔偿协议签订以及法院庭审等工作。
  6.认真组织完成每年度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每年度医师资格与执业注册以及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等工作。
  (三)感控科
  1.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2.负责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及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制度、措施,进行医院感染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和反馈,进行医院感染状况调查、统计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
  3.负责对各科室医院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手卫生规范感染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考核。
  4.负责医院感染病例、消毒灭菌效果及重点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分析、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时向医院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医院感染控制的最新动态,定期向全院通报。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5.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向院长、业务副院长以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调,分析原因,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6.负责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和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进行培训和指导。
  7.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情况进行督查。
  (四)财务科
  1.负责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和财政部门决算工作,根据医院战略规划,统筹财务收支计划,强化运营管理,确保“医、教、研、防”工作资金支持。
  2.牵头开展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好会计监督控制工作。
  3.负责全院的入院、结账、门诊收退费及各类收费票据的管理;
  4.负责工资、绩效的发放,对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五险的汇缴工作。
  5.负责债务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外部评价。
  6.配合年度财务报表外部审计工作,保证会计核算及会计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医院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
  7.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装订、保管、借阅、移交及销毁会计档案。
  (五)药械科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精神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在医院院两委的统一领导及医务科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规范、科学地管理全院药品,为医院医疗需要及时准确地调剂处方和制备各种普通制剂,供应质量合格的药品,配合医疗需要积极开展医院药学工作。
  3.根据医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采购、保管、供应工作。
  4.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建立健全药品检查和验收制度,不合格药品不准入库和供临床使用。
  5.积极宣传用药知识,不定期向临床介绍新药知识,监督、指导合理用药、规范用药。
  6.定期组织人员抽查处方和出院病历,检查处方合格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等,并对其进行评价。
  7.配合医务科检查各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的使用、保管、记录、安全等情况。
  (六)信息科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信息化建设做出合理规划。对分管科室和人员做好工作安排。
  2.根据医院的日常工作,对医院再用系统进行日常运维。
  3.制定日常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工作,定期总结汇报。
  4.负责组织实施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
  5.做好临床信息与管理信息的采集、整理、传输、汇总、分析与之相关的财务、管理、统计、等信息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充分、准确的参考信息。
  6.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总结。
  7.按照国家规定,医院要求做好相关业务信息的保密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护理部
  1.负责全院的护理管理工作,领导和协助各科护士长搞好病房的管理工作。  
  2.拟定护理部门的管理目标,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检查总结。
  3.负责组织制定全院护理工作制度和各级护理人员职责、护理操作常规、护理质量标准,并严格督促执行,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4.深入科室对危重、抢救病人的护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遇有重症抢救、特护任务等,(负责人力、物力调配。
  5.负责拟定全院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及考核。
  6.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布置安排护理工作,定期组织护士长进行质控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并进行质量讲圆鼓鼓,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7.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调配,疫情防控、特殊应急突发情况下合理安排护理人员。
  8.负责来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与护理有关的投诉和纠纷。
  (八)病案室
  1.负责全院病历的回收、编目、检索、归档、借阅提供利用以及病历质检、病案随访和病案统计工作及安全保管工作。定期向主管院长、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2.病案编目要准确无误,对疾病诊断编码、手术编码、M编码、E编码要依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编目。
  3.出院病案要求3日内归档,对不能及时归档病案要督促并印发催还归档通知单。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乌兰大街与哈太路交叉口正东方向102米左右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5916301-8006
  负 责 人:巴格那
  (七)乌拉特中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乌拉特中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主要职责任务:
  在上级业务机构指导下,为全旗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和计划生育三查一治)、优生指导、避孕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具体事物、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负责对下级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受旗卫生和计划生育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培训、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院办公室: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医院行政、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会务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配合院领导行政查房、工作调研。负责医院行政工作计划、总结、各类公文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与督办。负责上级及有关单位来文、来电的登记与处理工作。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借阅等工作,执行保密制度。做好公务接待承办与协调工作。负责院领导参加各种会议、外事活动等服务工作。负责医院和总值班管理。配合各职能科室做好应急管理有关工作。抓好医院办公室、院领导办公室内务管理,保持规范、整洁。
  (二)医务科
  1.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及其与医疗有关的其他工作。
  2.负责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健全院内医疗业务管理的系列规章制度,定期对业务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和制度反馈,并监督健全制度,对各科室发生的问题,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3.落实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做好母婴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方案、工作流程等,组织临床科室按时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演练,协调各科室开展院内急诊急救工作,按时更新院内母婴保健相关证件。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做好患者转院、转科、转介等流程和绿色通道管理,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5.抓好病历、处方书写质量的控制,协助病案室和药械科按时开展病历、处方的点评工作并进行汇总分析通报。
  6.负责医疗保健技术管理、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的上报,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职业道德教育,预防、减少、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临床医疗安全,增强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7.负责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医疗纠纷、来信、来访、安排院内会诊、转诊、卫生咨询宣传等工作。
  8.负责本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建立、更新、管理工作,协助医师、护士进行执业注册、变更、延续、注销等,监督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按时为临床医务人员购买医疗保险。
  9.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医师定期考核、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
  10.制定全院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卫计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开展“三基”、“三严”考试、考核工作,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外出培训、进修学习计划和人选,建立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培训档案。
  11.负责联盟医院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外聘医师的备案及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外聘医务人员的合同签订及管理,对新进人员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
  (三)感控科
  1. 医院感控科为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2. 负责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及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制度、措施,进行医院感染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和反馈,进行医院感染状况调查、统计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
  3.负责对各部门、各科室医院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手卫生规范以及传染病医院感染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考核。
  4. 负责医院感染病例、消毒灭菌效果及重点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分析、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时向医院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医院感染控制的最新动态,定期向全院通报。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5. 负责开展全院综合性监测和目标性监测。连续不断地对所有临床科室的全部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及其有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6.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向院长、分管院长以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调,分析原因,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7. 负责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和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进行培训和指导。
  8. 负责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准入使用以及使用后的处理进行审核与监管。
  9. 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情况进行上报。
  10. 完成上级和院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财务科
  1.负责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和财政部门预决算工作,根据医院战略规划,统筹财务收支计划,强化运营管理,确保“医、教、研、防”工作资金支持。
  2.牵头开展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好会计监督控制工作。
  3.负责全院的入院、结账、门诊收退费及各类收费票据的管理;
  4.负责工资、绩效的发放,对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五险的汇缴工作。
  5.负责债务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外部评价。
  6.配合年度财务报表外部审计工作,保证会计核算及会计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医院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
  7.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装订、保管、借阅、移交及销毁会计档案。
  8.负责固定资产相关系统的工作开展。
  (五)信息科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信息化建设做出合理规划。对分管科室和人员做好工作安排。
  2.根据医院的日常工作,对医院再用系统进行日常运维。
  3.制定日常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工作,定期总结汇报。
  4.负责组织实施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
  5.做好临床信息与管理信息的采集、整理、传输、汇总、分析与之相关的财务、管理、统计、等信息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充分、准确的参考信息。
  6.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总结。
  7.按照国家规定,医院要求做好相关业务信息的保密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妇幼保健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全市的妇幼保健业务工作,组织实施本市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市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危重症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网络直报;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负责本旗妇幼卫生业务工作的质量监测和质量评价。根据需要,开展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我旗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孕产保健部: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八)儿童保健部: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九)计划生育指导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组织并提供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开展婚前保健、妇女系列保健、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及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兰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7米左右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2598
  负 责 人:王宝林
  (八)乌拉特中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拉特中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以下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推行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
  (3)卫健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科:负责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对外联络沟通、信息收集整理;承担信息化规划建设、数据管理分析、技术支持与培训等工作。
  (二)医务科:负责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及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
  (三)护理部:负责拟定全院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及考核。
  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布置护理工作,组织质控检查、反馈讲评,持续提升护理质量。
  负责全院护理人员调配,疫情防控及应急突发情况下合理排班。
  负责来访接待,妥善处理护理相关投诉与纠纷。
  (四)感控科: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和业务工作。
  拟定院感工作计划、制度、措施,开展院感及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反馈与持续改进。
  监督指导科室清洁、消毒灭菌、隔离、无菌技术、医疗废物管理、手卫生等工作并考核。
  开展院感病例、消毒灭菌效果及重点部门环境卫生学监测,及时报告与通报。
  发生院感暴发时,按规定上报并组织调查、采样、流调、落实防控措施。
  组织院感、传染病防治、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培训与指导。
  督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等管理工作。
  (五)医(住院、门诊):负责患者接诊、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制定、医学知识更新提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诊疗服务。
  (六)护:负责患者护理服务、护理信息管理、护理资源协调、护士培训与业务指导。
  (七)药剂科:负责药品供应、质量管理、药学服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
  (八)医技科室:统一管理检验科、功能科、放射科等,负责检查检验、结果报告、设备维护、质量控制,配合临床诊疗。
  (九)收费室:负责患者接待、费用核算、医疗费用收取、发票登记及相关财务支出处理。
  (十)医保结算:负责医保管理、医保登记、报销、结算等相关事务。
  (十一)导医台:负责门诊预检分诊、就医引导、咨询解答、秩序维护、便民服务及健康宣教,完成临时性工作。
  (十二)公共卫生科: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食源性疾病报告、预防接种管理、妇幼健康服务、健康促进教育、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等工作,协助完成上级交办的公共卫生任务。
  (十三)妇幼科:负责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健康宣教、高危孕产妇管理、0-6岁儿童体检与生长发育监测等工作。
  (十四)计免科:负责预防接种、疫苗管理、政策落实、专业培训、健康宣教,确保接种安全规范可追溯。
  (十五)健康教育科:负责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十六)财务科:负责预算决算、内控建设、会计核算、门诊住院收费票据管理、工资绩效发放、五险一金汇缴、债务与专项资金管理、外部审计配合、会计档案管理。
  (十七)安全生产、后勤:负责全院后勤保障、水电管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设备维护、物资采购与管理、氧气配送等工作。
  (十八)工会:负责职工培训、身心健康、文化生活、权益保障,推动单位健康发展。
  (十九)优质服务基层行负责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满足群众优质服务需求。
  (二十)病案管理科:负责病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为医疗、教学、科研、鉴定及法律事务提供依据。
  (二十一)荣军养老康健院:负责退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康复期患者康养医疗结合服务。
  (二十二)口腔科:负责口腔疾病诊疗、预防、健康宣教,提供个性化口腔治疗服务。
  (二十三)儿科:负责儿童健康管理、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初级诊疗等工作。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迎宾路13号安康巷,九维宾馆东100米处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6560
  负 责 人:李文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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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6日 来源:乌拉特中旗政数局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政管理、卫生监督、健康管理、医疗保健、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管理、人口家庭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研究拟订全旗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全旗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旗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四)牵头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研究,提出全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措施及建议。
  (五)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负责全旗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全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做好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负责推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等工作,拟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六)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疾病预防控制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授工作职责;做好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的工作,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和隔离管控等相关工作,建全完善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提出传染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七)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准入管理并进行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八)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九)负责旗本级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旗违法行为,办理大案要案。指导、监督、管理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拟订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以及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十二)负责推进全旗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十三)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十四)指导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
  (十五)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建立卫生健康新闻发布制度,监控和应对舆情。承担全旗爱国卫生相关工作。
  (十六)承担全旗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十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八)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旗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旗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自治区、市、旗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旗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旗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在乌拉特中旗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下,乌拉特中旗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3.与乌拉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旗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乌拉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建立口岸输入性疫情的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药品标准和规范工作,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旗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云英街怡海园东北侧约160米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2580
  负 责 人:陈和平
  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对外合作交流、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普法、精神文明工作。负责指导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承担全旗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基本药物核算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项目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指导卫生系统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技教育股:承担所属医疗机构的人才发展、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负责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和聘任的审查及申报工作。负责专业人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旗乡村医生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教育工作。
  (三)医政药政医改股(规划信息股):承担研究拟订全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负责医改指标数据的监测和报送工作。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负责全旗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医疗纠纷协调与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指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承担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相关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旗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旗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方案拟订工作。负责对全旗各级医疗机构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
  (四)疾病预防与卫生应急股;承担拟订并实施全旗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承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发展规划、专项预案和规范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预案的演练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监测预警、隔离管控、医学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建全完善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提出传染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五)基层卫生股:拟订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卫生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综合管理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居民健康状况信息收集、分析,监督检查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卫生政策落实情况。
  (六)妇幼健康股: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和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药具管理工作。
  (七)中医药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对中医药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按权限管理中医药专项经费和相关项目。负责中医药相关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的监管。负责指导协调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结构布局。负责中医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和临床用药的管理、评价。参与监督管理中医药事工作。审核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室设立申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知识普及。负责拟订中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促进传承、保护、开发、发展中医药医学文化有关工作。负责医中医重点专科、名院名医评审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八)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指导和督促基层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网络建设。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
  (九)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承担卫生健康法规、规章的实施及合同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全旗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卫生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督办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实施全旗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评价。指导化学品毒性鉴定。
  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一)乌拉特中旗计划生育协会:乌拉特中旗计划生育协会,为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正股级群团机关单位。乌拉特中旗计划生育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任务: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生育关怀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落实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自治区、市、旗有关工作要求,拟定和实施全旗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3.指导全旗计划生育协会加强组织建设,发展志愿者队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群众开展活动。
  4.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5.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
  6.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应群众诉求。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7.协助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向旗委、旗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促进人口福利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8.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9.协助开展全旗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培训,组织落实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10.承办旗委、旗政府和上级计生协会及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云英街怡海园东北侧约160米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2580
  负 责 人:刘改仙
  (二)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机构规格仍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乌拉特中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主要职责为:
  1.受旗卫健委委托,负责推进全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2.指导医共体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3.负责协调公共卫生单位积极参与医共体建设,促进医防深度融合。
  4.配合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保基金打包总额进行考核分配,开展对医共体成员单位医保基金、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规范基金使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5.配合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医共体运行质量监测与评价,定期汇总、分析指标,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云英街怡海园东北侧约160米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2580
  负 责 人:陈和平
  (三)健康教育所(乌拉特中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康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健康乌拉特行动相关工作,指导健康教育、健康促进 各项工作落实,并承担相关监测评估工作。指导落实全旗爱国卫生工作。
  2.承担推进全旗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工作。协调推动控 烟工作实施。承担推进全旗城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协助主管部 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实施与监督。
  3.承担卫生创建相关工作。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等 宣传教育工作。
  4.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等行政辅助性工 作。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社会协作,负责媒体渠道的对接 和信息发布。
  5.完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云英街怡海园东北侧约160米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乌拉特中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拉特中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职责任务: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人才队伍建设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全旗传染病(含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的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4.承担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5.承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6.开展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工作。
  7.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8.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承担对全旗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等工作。
  9.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的受理和现场审核验收工作。
  10.开展卫生健康专项整治、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及卫生健康领域各专业综合执法工作。
  11.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12.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中蒙医药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
  13.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工作。
  14.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和职业健康检查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疫苗接种等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
  15.开展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作。
  16.开展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17.对苏木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査,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18.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9.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卫生健康执法稽查工作。
  20.完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务、纪检和群团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等工作;承担信息、宣传等工作;承担人事管理、岗位绩效与薪酬、教育培训、科研与专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中心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基建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信息与网络管理、网络安全及系统运维管理等工作;负责落实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承担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内各系统的统筹管理和使用,负责辖区内系统管理员账号分配和管理;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系统应用工作,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的实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与应急处置;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启动预警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与协调等工作。
  (三)监测股:承担营养与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空气污染物、土壤、室内空气、人体生物样本、学校卫生、学生常见病等监测工作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学评价工作;承担对全旗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放射事故监测、调查与处理。
  (四)慢性非传染疾病预防控制股:承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伤害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与干预工作;承担中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行为于预;承担对全旗慢性病防控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
  (五)检验室:承担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食品与健康相关产品及环境微生物检验病毒学、病毒核酸检测、细菌学、寄生虫学、生化血清学、艾滋病、性病、丙肝、结核杆菌痰涂片、麻风病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理化检验、食品与健康相关产品理化检验、环境卫生与职业卫生理化检验、放射性、化学中毒检测、地方病等相关理化检验检测工作;承担业务工作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管理。
  (六)传染病预防控制与免疫规划股:承担传染病防控、肠道、呼吸道、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等传染病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对全旗传染病防控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监测、规划、技术指导与培训;负责疫苗接种率和安全性监测技术指导和评价,开展疫苗应用、接种服务政策与策略研究和评价,开展免疫规划重大事件调查处置,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公众交流;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培训及技术咨询。
  (七)地方病预防控制股:承担地方病的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对全旗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承担对全旗地方病防治状况、发展趋势及防治对策进行预测和效果评价;对地方病消除控制工作进行评估及动态管理;承担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承担结核病、布病的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等相关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开展结核病、布病的宣传教育与干预工作;承担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抗药性监测、分类鉴定、消毒消杀以及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工作。
  (八)鼠疫预防控制股:承担鼠疫的监测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常态化鼠疫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动物间及人间鼠疫疫情,及时处置;承担对全旗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
  (九)公共卫生监督股:承担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涉水产品等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对公共卫生进行监督指导;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稽查和投诉举报的处理;承担本单位与其他行政执法机构的协调管理、案件交接等工作。
  (十)医疗卫生监督股:承担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中蒙医药机构、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依法打击“两非”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稽查和投诉举报的处理;承担本单位与其他行政执法机构的协调管理、案件交接等工作。
  (十一)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股:承担行政区域内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旗职业健康检查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开展非医疗单位放射性职业危害和个人防护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稽查和投诉举报的处理;承担本单位与其他行政执法机构的协调管理、案件交接等工作。
  (十二)传染病与消毒卫生监督股: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疫苗接种等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科研机构以及社会企业设立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权限范围内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稽查和投诉举报的处理;承担本单位与其他行政执法机构的协调管理、案件交接等工作。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新忽热路阳光别院北侧约190米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7978986
  负责人:郝强
  (五)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为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市旗有关医疗服务、健康保健、急诊急救、教学培训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疗救护:负责全旗人民日常医疗诊疗救护工作; 
  3.健康检查:负责全旗人民日常健康体检及上级指定的每年学生体检及每年冬春两季征兵体检工作; 
  4.计划生育:协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一定范围的计划生育工作,如引产、放环、人流、男扎、女扎等日常工作; 
  5.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参与全旗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不同业务、职能配置、医院开展工作需要和医院级别,医院需设立29个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14个综合管理部门、2个后勤科室、3个其他科室:
  (一)临床科室(29个)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内分泌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老年病专业、肾病学专业([血液透析室]);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门诊)、急诊医学科、预防保健科、感染性疾病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病理科、中医科、民族医学科(蒙医学专业门诊)、重症医学科、精神科(门诊)、疼痛科、肛肠科。
  29个临床科室主要负责辖区内日常疾病救治、医疗服务、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等相关工作。
  (二)医技科室(13个)
  1、检验科:负责医院开展的各项医学检验、病理切片等工作。
  2、心电图室:负责一切门诊,住院患者心电图检查任务。
  3、彩超室职能:彩超室主要负责运用彩色多普勒超声技术,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超声检查服务及碎石等工作。
  4、中药房:负责调配中药处方。
  5、西药房职能:负责调配西药处方,药品调配完毕后,应由复核人员严格核对,无误后,双方确认签字后,才能发出,发药时先叫字,说明注意事项,以保证用药安全。 
  6、煎药室职能:负责对中药处方进行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需临时炮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 
  7、放射科:负责普通X线片、电子计算机体层摄影(CT)等医学影像工作,为临床医生提供诊断支持。  
  8、病理科:在医疗过程中承担病理诊断工作,包括通过活体组织检查、脱落和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以及尸体剖检,为临床提供明确的病理诊断,确定疾病的性质等工作。
  9、血库:根据本院医疗需要定期向当地中心血站申报用血计划,贮备一定数量的血液,负责临床医疗用血。开展输血前相关的血清学及免疫学检查试验。根据临床用血申请,提供相应的血液和血液成分。配合医院临床输血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10、消毒供应室:负责及时供应各科医疗器材、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在供应器材类别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向医疗器药械科或有关科室清领等工作。 
  11、体检科:完成招工、招收公务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年度体检,离退休干部保健体检、各类职业性体检、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叉车、制冷、高空作业等)体检、不同年龄段的社会其它人群健康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发现的阳性体征和慢性疾病,适时进行医疗和生活保健指导是体检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之一,有助于全面提高体检质量和培育体检者对体检中心的信任度。
  12、介入导管室:介入导管室是医院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部门,它主要负责进行各种介入性诊疗操作。这些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神经血管、外周血管以及肿瘤介入治疗等。
  内镜中心:负责全院胃镜、肠镜及各类内镜常规检查、专项诊疗及微创治疗工作,规范开展内镜诊断与治疗业务,保障诊疗安全、精准、规范。
  (三)综合管理部门(14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在院长领导下,协助院长做好计划、总结,以指导和推动工作。承办行政事务工作,包括文件审核、打字、印签管理,公文收发、传阅、立卷、归档,执业资格证年审、管理,通讯联络,接待信访,参观考察等;负责医院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保存、传输及反馈,包括上情下达,下情上呈,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沟通情况,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运行;负责协调工作,包括政策性协调和事务性协调;负责文秘档案、电话管理、会议安排、来客接待、卫生创建、医疗改革等工作;负责各项制度、决议的督办落实,搞好综合服务;负责安排医院党支部的各类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根据党支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理论学习,协助科室抓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党费的收缴入帐工作。配合纪委、监察组搞好行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如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医院良好形象,提高医院在社会公众的知名度、赞誉度和信任感;密切与各民主党派的联系,协助做好党派成员学习培训工作。
  2、财务科(会计室、出纳室):严格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保证会计工作规 范有序地进行;建立并严格执行医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工作程序。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合理组织收入、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支出,为挖掘内部增收节支的潜力以及提高经济效益提出建议和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认真编制并执行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专题分析、半年和年度综合分析,并形成财务分析报告;按规定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年度财务决算和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说明书。发挥会计控制和监督作用,对医院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参与医院经营决策及经济合同、协议、方案的签订;参与医院药品、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对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严格按有关规定上报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后执行。 
  3、医务科:负责制定落实全年业务计划和进行医疗工作总结,协助分管院长对诊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各级医务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工作情况,主持、组织院内外重大会诊及业务讨论;协调科室之间与医疗有关的事宜,参加医院各种会议,接受、参与各类检查,配合医院中心任务,布置医疗工作,起草医疗文件,完成上级指令性任务(各类医疗队,医疗任务)的安排,接待医疗投诉,调查、取证、协调、反馈、主持重大医疗纠纷的讨论、鉴定,对安全医疗进行分析总结,管理及本院医生外出进修的选送安排,负责与各类学会的联络,负责处方权的审批。负责医院各种统计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分类和保管。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定期进行医疗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的统计分析,并向领导汇报。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做好各种统计,核对准确、完整,经院领导审签后按时上报。
  4、护理部:负责全院的护理业务和护理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总结、汇报;拟定全院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护理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经常深入临床科室,掌握、指导对危重、抢救病人的护理工作;做好与各职能科室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工作;定期召开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动态,布置、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与有关科室共同研究处理护理人员发生的事故、纠纷;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提出对护理人员的升、调、奖、惩的意见;负责护理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组织领导全院护士开展护理科研工作。
  5、感染控制科:根据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拟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卫生学标准,主持制订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负责组织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培训,并组织考核。负责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的卫生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通报。及时汇总、分析检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与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沟通,制订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对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监督指导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
  6、医保物价科:负责建立健全各级物价管理组织,分工明确、奖罚分明、抓好落实。根据上级指示布置、监督、检查物价管理工作。对全院的物价管理进行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维护调控全院各项医疗收费价格。负责新医疗项目和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备案工作。深入科室指导物价工作并抽查各科物价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违反物价政策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定期报医院领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负责与各级医保机构的联络沟通、申请医保额度、协议签定;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配合医保机构病历抽查、审核及费用反馈;接待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咨询、医保费用的查询;负责办理医保特种检查、治疗及药品的审批;负责医疗收费项目的设置及医疗服务新项目的成本测算及申报工作;负责医疗收费的培训、指导、监管。
  7、人事科:全面负责医院劳动人事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全院的职称晋升、工资调整、奖惩、计划生育、年度考核及离退休工作;熟悉全院人员的情况,协助院领导做好行政科室及临床医疗、医技科室领导的考察聘任工作。并组织实施全院职工的聘任工作;负责院内外人员的调配、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的就收安置及计划外用工的使用工作;负责医院及各科室人员的编制及定岗、定员工作;做好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出国人员的政审;做好有关人事方面的接待工作;负责制定医院有关人事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完成院长、主管院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8、信息科:负责全院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维护、信息资源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信息化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保证网络与信息安全。负责维护全院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集线器、不间断电源等硬件设备,保证全院网络畅通。编制全院信息设备计划,提出预算建议。负责或协助处理全院信息设备、计算机及与计算机相关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和维护,协助做好信息设备的资产管理。做好全院计算机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协助、监督、指导相关科室对重要数据库的管理,保证医院信息资源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根据院内执行人员的资格,做好网络用户使用权限设定和管理落实信息保密制度。维护医院内网和外网的正常运行,协助医院推行无纸化网络办公模式。 
  9、质控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按时总结汇报。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体制策划,制定医院医疗质量方针和医疗质量目标,组织制定医疗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保持现实有效性。负责组织对医院相关领域开展的新工作审查和检测结果的验证评估工作。深入科室,了解科室标准化医疗工作情况,保证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病案室的管理工作。开展医疗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医疗质量管理意识,提高职工医疗质量管理技能。根据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对全院的等级评审工作进行督导、申报并负责相关事宜。
  10、医学工程科: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请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汇编、制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后实施。严格执行国家要求的招投标制度。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使用和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工作,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负责本科室的业务训练,掌握本科室人员的工作、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并向院长提出晋升、奖惩意见。承担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11、项目办:根据医院的中心工作,制定医院基建项目发展、规划,并负责负责筛选、确定,提出重点项目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严把基建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协助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图纸设计、工程预算等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财务、材料管理,做到合理使用资金、入库有据、出库有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负责检查验收建材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搞好决策服务,做好参谋助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公共卫生科:负责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疾病健康教育,定期检查、督促、布置、指导各病区的健康宣教专栏的工作。  
  13、药剂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制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组织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建立临床药师制度,积极倡导和鼓励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负责全旗基层卫生院西药处方审核与用药管控工作。编辑出版本院药品信息通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14.病案室:负责全院出院病历的统一回收、整理、装订、审核、归档及库存管理工作,保证病案资料完整、有序。
  (三)后勤科室(2个)
  1、后勤科: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做好全院后勤保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满足医疗服务需要。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全院后勤保障供应、水电管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氧气配送及管理等工作。
  2、安全生产办:全面负责医院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拟定全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定期总结汇报。经常性的对保卫干事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法制、保密观念的教育。受理在医院内发生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和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及时向医院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配合公安机关,组织指挥保卫干事做好现场保护、案情调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维护院内治安秩序。负责治安队及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教育和发动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治观念,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特、防毒)。负责医院职工的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负责组织医院的民兵预备役组织,定期进行军事训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四)其他科室(3个)
  1、一站式服务中心:做到分诊合理,分科准确。要知道每个医生的专业特长和接诊特点,疾病对口,患者特点与医生特点对应。导医接待患者应按患者疾病的轻、重、缓、急及病种有序地挂号分诊。对待残疾、高龄、身体虚弱的患者应主动接待,应合理安排就诊,优先安排检查、治疗。对行动不便的患者应主动上前搀扶,并引导至就诊科室或交给下一位导医引导至就诊科室。对用担架抬来的急危病人,应立即协助送急诊科处理。经常巡视大厅,引导患者挂号、候诊、检查。负责患者进出迎送,展示导医风采,时刻保持角色状态,让患者在不知不觉中感应医院的文化特色。
  2.收费室:费用收缴结算:负责全院门诊、住院患者费用收取、结算、退费及医保结算工作,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做到收费准确无误。医保政策执行:严格落实医保报销、异地就医、医保退费相关政策,规范医保结算流程,确保医保数据准确、合规。票据账务管理:负责收费票据、印章、备用金的规范管理,日清日结,按时对账、交账,保证账款相符、账目清晰。收费审核管控:核对患者诊疗项目、药品及检查费用,及时处理错收、漏收问题,杜绝乱收费、重复收费现象。窗口服务工作:做好患者咨询解释、费用查询、清单打印工作,规范服务言行,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与患者满意度。
  3.120室:急救接警调度:负责120急救电话24小时接听、登记、调度工作,快速精准派车,规范记录急救信息,确保响应及时高效。院前急救处置:承担各类急危重症、突发意外事故的院前出诊、现场救治、病情监护及转运工作,规范开展急救诊疗操作。急诊衔接转运:负责急救患者安全转运至院内对应科室,做好病情、诊疗信息交接,保障急救流程连贯顺畅。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加路北路与鸿雁大街交叉口东南方向171米左右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5656105
  负责人:刘巧灵
  (六)乌拉特中旗蒙中医医院:乌拉特中旗蒙中医医院为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市旗有关医疗服务、健康保健、急诊急救、教学培训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疗救护:负责全旗人民日常医疗诊疗救护工作; 
  3.健康检查:负责全旗人民日常健康体检; 
  4.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参与全旗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5.开展蒙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及流动医院巡回诊疗。
  6.常见病多发病的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管理。
  二、内设机构
  (一)院办公室
  1.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做好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 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3.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4.做好旗委、旗政府及旗卫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务科
  1.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及其与医疗有关的其他工作。
  2.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年度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与实施检查,定期完成总结评价。
  3.组织院医疗护、病案、医保、职保、药事等管理委员会完成医疗质量控制的制度制订、技术指导、病例讨论、监控检查、技术鉴定、科研论证、奖项评审等医疗指导性工作。
  4.协调院内、外日常医疗工作,主要包括:医疗政务一般性管理如重大抢救的实施,疑难病例讨论、各类会诊安排以及门诊、病房医疗工作的日常检查等。
  5.承担院内医疗纠纷的调查与协调、讨论与鉴定、赔偿协议签订以及法院庭审等工作。
  6.认真组织完成每年度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每年度医师资格与执业注册以及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等工作。
  (三)感控科
  1.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2.负责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及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制度、措施,进行医院感染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和反馈,进行医院感染状况调查、统计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
  3.负责对各科室医院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手卫生规范感染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考核。
  4.负责医院感染病例、消毒灭菌效果及重点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分析、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时向医院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医院感染控制的最新动态,定期向全院通报。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5.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向院长、业务副院长以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调,分析原因,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6.负责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和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进行培训和指导。
  7.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情况进行督查。
  (四)财务科
  1.负责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和财政部门决算工作,根据医院战略规划,统筹财务收支计划,强化运营管理,确保“医、教、研、防”工作资金支持。
  2.牵头开展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好会计监督控制工作。
  3.负责全院的入院、结账、门诊收退费及各类收费票据的管理;
  4.负责工资、绩效的发放,对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五险的汇缴工作。
  5.负责债务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外部评价。
  6.配合年度财务报表外部审计工作,保证会计核算及会计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医院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
  7.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装订、保管、借阅、移交及销毁会计档案。
  (五)药械科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精神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在医院院两委的统一领导及医务科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规范、科学地管理全院药品,为医院医疗需要及时准确地调剂处方和制备各种普通制剂,供应质量合格的药品,配合医疗需要积极开展医院药学工作。
  3.根据医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采购、保管、供应工作。
  4.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建立健全药品检查和验收制度,不合格药品不准入库和供临床使用。
  5.积极宣传用药知识,不定期向临床介绍新药知识,监督、指导合理用药、规范用药。
  6.定期组织人员抽查处方和出院病历,检查处方合格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等,并对其进行评价。
  7.配合医务科检查各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的使用、保管、记录、安全等情况。
  (六)信息科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信息化建设做出合理规划。对分管科室和人员做好工作安排。
  2.根据医院的日常工作,对医院再用系统进行日常运维。
  3.制定日常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工作,定期总结汇报。
  4.负责组织实施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
  5.做好临床信息与管理信息的采集、整理、传输、汇总、分析与之相关的财务、管理、统计、等信息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充分、准确的参考信息。
  6.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总结。
  7.按照国家规定,医院要求做好相关业务信息的保密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护理部
  1.负责全院的护理管理工作,领导和协助各科护士长搞好病房的管理工作。  
  2.拟定护理部门的管理目标,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检查总结。
  3.负责组织制定全院护理工作制度和各级护理人员职责、护理操作常规、护理质量标准,并严格督促执行,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4.深入科室对危重、抢救病人的护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遇有重症抢救、特护任务等,(负责人力、物力调配。
  5.负责拟定全院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及考核。
  6.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布置安排护理工作,定期组织护士长进行质控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并进行质量讲圆鼓鼓,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7.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调配,疫情防控、特殊应急突发情况下合理安排护理人员。
  8.负责来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与护理有关的投诉和纠纷。
  (八)病案室
  1.负责全院病历的回收、编目、检索、归档、借阅提供利用以及病历质检、病案随访和病案统计工作及安全保管工作。定期向主管院长、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2.病案编目要准确无误,对疾病诊断编码、手术编码、M编码、E编码要依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编目。
  3.出院病案要求3日内归档,对不能及时归档病案要督促并印发催还归档通知单。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乌兰大街与哈太路交叉口正东方向102米左右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5916301-8006
  负 责 人:巴格那
  (七)乌拉特中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乌拉特中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主要职责任务:
  在上级业务机构指导下,为全旗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和计划生育三查一治)、优生指导、避孕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具体事物、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负责对下级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受旗卫生和计划生育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培训、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院办公室: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医院行政、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会务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配合院领导行政查房、工作调研。负责医院行政工作计划、总结、各类公文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与督办。负责上级及有关单位来文、来电的登记与处理工作。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借阅等工作,执行保密制度。做好公务接待承办与协调工作。负责院领导参加各种会议、外事活动等服务工作。负责医院和总值班管理。配合各职能科室做好应急管理有关工作。抓好医院办公室、院领导办公室内务管理,保持规范、整洁。
  (二)医务科
  1.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及其与医疗有关的其他工作。
  2.负责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健全院内医疗业务管理的系列规章制度,定期对业务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和制度反馈,并监督健全制度,对各科室发生的问题,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3.落实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做好母婴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方案、工作流程等,组织临床科室按时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演练,协调各科室开展院内急诊急救工作,按时更新院内母婴保健相关证件。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做好患者转院、转科、转介等流程和绿色通道管理,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5.抓好病历、处方书写质量的控制,协助病案室和药械科按时开展病历、处方的点评工作并进行汇总分析通报。
  6.负责医疗保健技术管理、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的上报,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职业道德教育,预防、减少、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临床医疗安全,增强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7.负责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医疗纠纷、来信、来访、安排院内会诊、转诊、卫生咨询宣传等工作。
  8.负责本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建立、更新、管理工作,协助医师、护士进行执业注册、变更、延续、注销等,监督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按时为临床医务人员购买医疗保险。
  9.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医师定期考核、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
  10.制定全院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卫计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开展“三基”、“三严”考试、考核工作,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外出培训、进修学习计划和人选,建立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培训档案。
  11.负责联盟医院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外聘医师的备案及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外聘医务人员的合同签订及管理,对新进人员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
  (三)感控科
  1. 医院感控科为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2. 负责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及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制度、措施,进行医院感染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和反馈,进行医院感染状况调查、统计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
  3.负责对各部门、各科室医院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手卫生规范以及传染病医院感染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考核。
  4. 负责医院感染病例、消毒灭菌效果及重点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分析、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时向医院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医院感染控制的最新动态,定期向全院通报。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5. 负责开展全院综合性监测和目标性监测。连续不断地对所有临床科室的全部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及其有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6.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向院长、分管院长以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调,分析原因,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7. 负责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和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进行培训和指导。
  8. 负责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准入使用以及使用后的处理进行审核与监管。
  9. 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情况进行上报。
  10. 完成上级和院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财务科
  1.负责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和财政部门预决算工作,根据医院战略规划,统筹财务收支计划,强化运营管理,确保“医、教、研、防”工作资金支持。
  2.牵头开展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好会计监督控制工作。
  3.负责全院的入院、结账、门诊收退费及各类收费票据的管理;
  4.负责工资、绩效的发放,对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五险的汇缴工作。
  5.负责债务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外部评价。
  6.配合年度财务报表外部审计工作,保证会计核算及会计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医院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
  7.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装订、保管、借阅、移交及销毁会计档案。
  8.负责固定资产相关系统的工作开展。
  (五)信息科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信息化建设做出合理规划。对分管科室和人员做好工作安排。
  2.根据医院的日常工作,对医院再用系统进行日常运维。
  3.制定日常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工作,定期总结汇报。
  4.负责组织实施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
  5.做好临床信息与管理信息的采集、整理、传输、汇总、分析与之相关的财务、管理、统计、等信息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充分、准确的参考信息。
  6.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总结。
  7.按照国家规定,医院要求做好相关业务信息的保密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妇幼保健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全市的妇幼保健业务工作,组织实施本市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市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危重症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网络直报;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负责本旗妇幼卫生业务工作的质量监测和质量评价。根据需要,开展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我旗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孕产保健部: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八)儿童保健部: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九)计划生育指导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组织并提供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开展婚前保健、妇女系列保健、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及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
  办公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兰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7米左右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2598
  负 责 人:王宝林
  (八)乌拉特中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拉特中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以下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推行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
  (3)卫健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科:负责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对外联络沟通、信息收集整理;承担信息化规划建设、数据管理分析、技术支持与培训等工作。
  (二)医务科:负责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及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
  (三)护理部:负责拟定全院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及考核。
  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布置护理工作,组织质控检查、反馈讲评,持续提升护理质量。
  负责全院护理人员调配,疫情防控及应急突发情况下合理排班。
  负责来访接待,妥善处理护理相关投诉与纠纷。
  (四)感控科: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和业务工作。
  拟定院感工作计划、制度、措施,开展院感及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反馈与持续改进。
  监督指导科室清洁、消毒灭菌、隔离、无菌技术、医疗废物管理、手卫生等工作并考核。
  开展院感病例、消毒灭菌效果及重点部门环境卫生学监测,及时报告与通报。
  发生院感暴发时,按规定上报并组织调查、采样、流调、落实防控措施。
  组织院感、传染病防治、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培训与指导。
  督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等管理工作。
  (五)医(住院、门诊):负责患者接诊、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制定、医学知识更新提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诊疗服务。
  (六)护:负责患者护理服务、护理信息管理、护理资源协调、护士培训与业务指导。
  (七)药剂科:负责药品供应、质量管理、药学服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
  (八)医技科室:统一管理检验科、功能科、放射科等,负责检查检验、结果报告、设备维护、质量控制,配合临床诊疗。
  (九)收费室:负责患者接待、费用核算、医疗费用收取、发票登记及相关财务支出处理。
  (十)医保结算:负责医保管理、医保登记、报销、结算等相关事务。
  (十一)导医台:负责门诊预检分诊、就医引导、咨询解答、秩序维护、便民服务及健康宣教,完成临时性工作。
  (十二)公共卫生科: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食源性疾病报告、预防接种管理、妇幼健康服务、健康促进教育、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等工作,协助完成上级交办的公共卫生任务。
  (十三)妇幼科:负责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健康宣教、高危孕产妇管理、0-6岁儿童体检与生长发育监测等工作。
  (十四)计免科:负责预防接种、疫苗管理、政策落实、专业培训、健康宣教,确保接种安全规范可追溯。
  (十五)健康教育科:负责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十六)财务科:负责预算决算、内控建设、会计核算、门诊住院收费票据管理、工资绩效发放、五险一金汇缴、债务与专项资金管理、外部审计配合、会计档案管理。
  (十七)安全生产、后勤:负责全院后勤保障、水电管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设备维护、物资采购与管理、氧气配送等工作。
  (十八)工会:负责职工培训、身心健康、文化生活、权益保障,推动单位健康发展。
  (十九)优质服务基层行负责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满足群众优质服务需求。
  (二十)病案管理科:负责病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为医疗、教学、科研、鉴定及法律事务提供依据。
  (二十一)荣军养老康健院:负责退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康复期患者康养医疗结合服务。
  (二十二)口腔科:负责口腔疾病诊疗、预防、健康宣教,提供个性化口腔治疗服务。
  (二十三)儿科:负责儿童健康管理、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初级诊疗等工作。
  办公地址:乌中旗海流图镇迎宾路13号安康巷,九维宾馆东100米处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916560
  负 责 人:李文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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