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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文字解读

  • 来源:政府办
  • 时间:2026-05-2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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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背景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治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旗区域地质环境、水文、气象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请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各苏木镇(中心、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地质灾害与地质灾害应急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造成地质环境恶化及生态环境破坏,直接或间接地给国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秩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

  三、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重点防范区

  (一)高易发区

  1.呼鲁斯太苏木团结嘎查北部重点防治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8处。其中泥石流7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6处,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6处,较易发1处;潜在崩塌1处,为小型。主要危害公路(G335)、居民房屋、农田、输电线路等以及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

  2.德岭山镇兴丰村北部高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4处。其中泥石流2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1处,均为易发;崩塌2处,均为小型。

  主要威胁对象为公路(G335)、县道、居民房屋、农田、输电线路等以及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

  (二)中易发区

  1.呼鲁斯太苏木-哈日葫芦嘎查北部中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8处。其中泥石流7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6处,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1处,较易发6处;崩塌1处,为小型。

  2.乌加河镇北部中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4处。全部为泥石流,按规模划分:中型3处,小型1处,按易发程度划分:较易发3处,轻度易发1处。

  3.德岭山镇李贵圪旦以北中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8处。其中泥石流5处,规模均为小型,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1处,较易发4处;崩塌3处,均为小型。

  中易发区内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点有呼鲁斯太苏木烂不产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独贵尔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肖布和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伊和扎拉格南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呼鲁斯太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千里庙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呼鲁斯太西沟泥石流、乌加河镇海其沟泥石流、乌加河镇养狼沟泥石流、乌加河镇粮台沟泥石流、乌加河镇西海林木庆沟泥石流、德岭山镇红旗村兵房沟泥石流、德岭山镇红旗村鲁大湾西沟泥石流、德岭山镇伊肯牙马沟泥石流、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崩塌。共15处地质灾害点,其中泥石流14处,崩塌一处。

  主要威胁对象为公路(G335)、县道、居民房屋、农田、输电线路等以及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

  (三)低易发区

  1.乌加河镇联丰奋斗村-扎木呼都格,该区共有地质灾害9处。其中泥石流3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2处,按易发程度划分:较易发2处,轻度易发1处;崩塌6处,均为小型。威胁对象为乡镇、村庄、G335公路、乡村道路等。

  2.非易发区是指乌拉特中旗易发区以外的区域。该区域共零散分布有地质灾害14处。其中泥石流3处,均为小型,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1处,较易发2处;崩塌11处,中型1处,小型10处。威胁对象为居民点、乡村道路、输电线路等。

  四、202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主要防治任务

  1.隐患排查与动态监测:全面排查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台账;对高风险区域布设监测设备,实时跟踪雨情、地质变形数据,确保隐患早发现、早防治。

  2.预警预报与信息传递:联合气象、水利部门,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广播、微信、群测群防员等确保预警信息直达受威胁群众,明确撤离信号与路径。

  3.撤离转移与应急保障:制定科学的人员撤离方案,明确撤离路线和安置点;储备抢险物资(如救生衣、帐篷、食品),组建抢险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加大宣传培训与演练力度,增强应急响应能力

  旗人民政府应组织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业局、水利局、卫生局、气象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局、武警乌拉特中旗中队、电业局等部门单位,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积极参与各种宣传活动并在现场布置宣传咨询台,现场宣传解答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避险应对等基本技能知识,及时发放宣传资料,向人民群众和矿山企业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等有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和重点企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排查任务

  旗人民政府需组织各苏木镇及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与汛后复查工作。重点对山区城镇、村庄、旅游景区、主要交通干线、重点矿山、重要在建工程等区域的巡查力度,并进行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一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于新发现并经实地核实确认的隐患点,应迅速纳入防治体系,并实施监测、避让等预防措施。

  (四)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

  2026年依托专业技术队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更新划定危险区范围、受威胁对象和风险等级,完善更新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区划成果,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通过汛前、汛中、汛后“三查”工作方式,完善地质灾害风险区分布现状,进一步理清地质灾害隐患及风险区发育特征以及影响范围,开展隐患点及风险区群测群防员信息更新、填报,动态更新乌拉特中旗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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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9日 来源:政府办

  

  一、主要背景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治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旗区域地质环境、水文、气象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请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各苏木镇(中心、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地质灾害与地质灾害应急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造成地质环境恶化及生态环境破坏,直接或间接地给国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秩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

  三、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重点防范区

  (一)高易发区

  1.呼鲁斯太苏木团结嘎查北部重点防治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8处。其中泥石流7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6处,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6处,较易发1处;潜在崩塌1处,为小型。主要危害公路(G335)、居民房屋、农田、输电线路等以及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

  2.德岭山镇兴丰村北部高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4处。其中泥石流2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1处,均为易发;崩塌2处,均为小型。

  主要威胁对象为公路(G335)、县道、居民房屋、农田、输电线路等以及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

  (二)中易发区

  1.呼鲁斯太苏木-哈日葫芦嘎查北部中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8处。其中泥石流7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6处,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1处,较易发6处;崩塌1处,为小型。

  2.乌加河镇北部中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4处。全部为泥石流,按规模划分:中型3处,小型1处,按易发程度划分:较易发3处,轻度易发1处。

  3.德岭山镇李贵圪旦以北中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8处。其中泥石流5处,规模均为小型,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1处,较易发4处;崩塌3处,均为小型。

  中易发区内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点有呼鲁斯太苏木烂不产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独贵尔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肖布和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伊和扎拉格南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呼鲁斯太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千里庙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呼鲁斯太西沟泥石流、乌加河镇海其沟泥石流、乌加河镇养狼沟泥石流、乌加河镇粮台沟泥石流、乌加河镇西海林木庆沟泥石流、德岭山镇红旗村兵房沟泥石流、德岭山镇红旗村鲁大湾西沟泥石流、德岭山镇伊肯牙马沟泥石流、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崩塌。共15处地质灾害点,其中泥石流14处,崩塌一处。

  主要威胁对象为公路(G335)、县道、居民房屋、农田、输电线路等以及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

  (三)低易发区

  1.乌加河镇联丰奋斗村-扎木呼都格,该区共有地质灾害9处。其中泥石流3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2处,按易发程度划分:较易发2处,轻度易发1处;崩塌6处,均为小型。威胁对象为乡镇、村庄、G335公路、乡村道路等。

  2.非易发区是指乌拉特中旗易发区以外的区域。该区域共零散分布有地质灾害14处。其中泥石流3处,均为小型,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1处,较易发2处;崩塌11处,中型1处,小型10处。威胁对象为居民点、乡村道路、输电线路等。

  四、202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主要防治任务

  1.隐患排查与动态监测:全面排查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台账;对高风险区域布设监测设备,实时跟踪雨情、地质变形数据,确保隐患早发现、早防治。

  2.预警预报与信息传递:联合气象、水利部门,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广播、微信、群测群防员等确保预警信息直达受威胁群众,明确撤离信号与路径。

  3.撤离转移与应急保障:制定科学的人员撤离方案,明确撤离路线和安置点;储备抢险物资(如救生衣、帐篷、食品),组建抢险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加大宣传培训与演练力度,增强应急响应能力

  旗人民政府应组织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业局、水利局、卫生局、气象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局、武警乌拉特中旗中队、电业局等部门单位,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积极参与各种宣传活动并在现场布置宣传咨询台,现场宣传解答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避险应对等基本技能知识,及时发放宣传资料,向人民群众和矿山企业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等有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和重点企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排查任务

  旗人民政府需组织各苏木镇及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与汛后复查工作。重点对山区城镇、村庄、旅游景区、主要交通干线、重点矿山、重要在建工程等区域的巡查力度,并进行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一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于新发现并经实地核实确认的隐患点,应迅速纳入防治体系,并实施监测、避让等预防措施。

  (四)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

  2026年依托专业技术队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更新划定危险区范围、受威胁对象和风险等级,完善更新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区划成果,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通过汛前、汛中、汛后“三查”工作方式,完善地质灾害风险区分布现状,进一步理清地质灾害隐患及风险区发育特征以及影响范围,开展隐患点及风险区群测群防员信息更新、填报,动态更新乌拉特中旗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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