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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视频解读:孙志春主持召开旗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

    2026-06-05 朗读

    视频解读:孙志春主持召开旗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旗政府2026年第8次常务会议,  

  • 图解:乌拉特中旗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6-05-29 朗读

    图解:乌拉特中旗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图解:乌拉特中旗2026年小麦种植补贴方案

    2026-05-29 朗读

    图解:乌拉特中旗2026年小麦种植补贴方案,  

  • 图解:乌拉特中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残膜回收挂钩...

    2026-05-29 朗读

    图解:乌拉特中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残膜回收挂钩实施 及考核验收机制,  

  • 《乌拉特中旗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文字解读

    2026-05-29 朗读

    《乌拉特中旗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文字解读, 一、主要背景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治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旗区域地质环境、水文、气象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请旗直(驻旗)各有关单位、各苏木镇(中心、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地质灾害与地质灾害应急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造成地质环境恶化及生态环境破坏,直接或间接地给国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秩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三、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重点防范区(一)高易发区1.呼鲁斯太苏木团结嘎查北部重点防治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8处。其中泥石流7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6处,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6处,较易发1处;潜在崩塌1处,为小型。主要危害公路(G335)、居民房屋、农田、输电线路等以及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2.德岭山镇兴丰村北部高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4处。其中泥石流2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1处,均为易发;崩塌2处,均为小型。主要威胁对象为公路(G335)、县道、居民房屋、农田、输电线路等以及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二)中易发区1.呼鲁斯太苏木-哈日葫芦嘎查北部中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8处。其中泥石流7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6处,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1处,较易发6处;崩塌1处,为小型。2.乌加河镇北部中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4处。全部为泥石流,按规模划分:中型3处,小型1处,按易发程度划分:较易发3处,轻度易发1处。3.德岭山镇李贵圪旦以北中易发区,该区共有地质灾害8处。其中泥石流5处,规模均为小型,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1处,较易发4处;崩塌3处,均为小型。中易发区内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点有呼鲁斯太苏木烂不产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独贵尔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肖布和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伊和扎拉格南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呼鲁斯太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千里庙沟泥石流、呼鲁斯太苏木呼鲁斯太西沟泥石流、乌加河镇海其沟泥石流、乌加河镇养狼沟泥石流、乌加河镇粮台沟泥石流、乌加河镇西海林木庆沟泥石流、德岭山镇红旗村兵房沟泥石流、德岭山镇红旗村鲁大湾西沟泥石流、德岭山镇伊肯牙马沟泥石流、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崩塌。共15处地质灾害点,其中泥石流14处,崩塌一处。主要威胁对象为公路(G335)、县道、居民房屋、农田、输电线路等以及矿山采矿设备及人员。(三)低易发区1.乌加河镇联丰奋斗村-扎木呼都格,该区共有地质灾害9处。其中泥石流3处,按规模划分,中型1处,小型2处,按易发程度划分:较易发2处,轻度易发1处;崩塌6处,均为小型。威胁对象为乡镇、村庄、G335公路、乡村道路等。2.非易发区是指乌拉特中旗易发区以外的区域。该区域共零散分布有地质灾害14处。其中泥石流3处,均为小型,按易发程度划分:易发1处,较易发2处;崩塌11处,中型1处,小型10处。威胁对象为居民点、乡村道路、输电线路等。四、202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一)主要防治任务1.隐患排查与动态监测:全面排查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台账;对高风险区域布设监测设备,实时跟踪雨情、地质变形数据,确保隐患早发现、早防治。2.预警预报与信息传递:联合气象、水利部门,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广播、微信、群测群防员等确保预警信息直达受威胁群众,明确撤离信号与路径。3.撤离转移与应急保障:制定科学的人员撤离方案,明确撤离路线和安置点;储备抢险物资(如救生衣、帐篷、食品),组建抢险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二)加大宣传培训与演练力度,增强应急响应能力旗人民政府应组织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业局、水利局、卫生局、气象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局、武警乌拉特中旗中队、电业局等部门单位,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积极参与各种宣传活动并在现场布置宣传咨询台,现场宣传解答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避险应对等基本技能知识,及时发放宣传资料,向人民群众和矿山企业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等有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和重点企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排查任务旗人民政府需组织各苏木镇及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与汛后复查工作。重点对山区城镇、村庄、旅游景区、主要交通干线、重点矿山、重要在建工程等区域的巡查力度,并进行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一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于新发现并经实地核实确认的隐患点,应迅速纳入防治体系,并实施监测、避让等预防措施。(四)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2026年依托专业技术队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更新划定危险区范围、受威胁对象和风险等级,完善更新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区划成果,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通过汛前、汛中、汛后“三查”工作方式,完善地质灾害风险区分布现状,进一步理清地质灾害隐患及风险区发育特征以及影响范围,开展隐患点及风险区群测群防员信息更新、填报,动态更新乌拉特中旗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

  • 《乌拉特中旗2026年小麦种植补贴方案》文字解读

    2026-05-29 朗读

    《乌拉特中旗2026年小麦种植补贴方案》文字解读, 一、主要背景按照《关于进一步稳定小麦生产任务的有关通知》和《2026年旗县区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粮食种植面积通知》(巴党农牧办发〔2026〕3号)文件精神,为稳定发展小麦种植面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快优质小麦发展,健全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结合我旗实际,制定2026年小麦种植补贴方案。二、补贴对象和资金(一)补贴主体集中连片种植小麦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等生产主体;对于集中流转土地种植小麦的主体应由实际种植者享有。(二)补贴资金来源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三、补贴内容和标准(一)单种小麦补贴标准水浇地小麦: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对300亩以下零散单种种植小麦的,每亩补贴标准为450元;连片种植面积300亩—1000亩的,每亩补贴500元;连片种植面积1000亩—3000亩的,每亩补贴550元;连片种植面积30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600元。石哈河地区种植水浇地小麦不予补贴。集中连片麦后复种燕麦草具体补贴由旗农科局饲草股根据2026年上级文件精神确定补贴办法。旱地小麦:每亩补贴标准为60元;地下水超采区非充分灌溉耕地种植小麦参照旱地小麦补贴标准执行。(二)小麦套种玉米(向日葵等)补贴标准小麦套种玉米、小麦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种植小麦与套种的其他作物种植比例不低于5:5,按照实际种植两种作物计算(小麦不折纯)每亩补贴300元。四、核查验收由当地苏木镇(中心、公司)组织三方公司,对散户种植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贴面积进行核查验收,旗农科局做好监督检查。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报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 等方式发放补贴。 五、相关要求(一)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大力推广国审品种“巴麦13号”等优质高产粮食品种,积极推动小麦套种晚播向日葵、小麦套种辣椒、小麦套种玉米、小麦立体匀播等高产高效技术应用,实现优质小麦标准化种植,为小麦大面积均衡增产提供技术支撑。(二)实行订单种植。鼓励面粉加工企业提前落实订单,建立稳定的优质原料生产供应基地,科学确定订单价格,力争扩大订单面积,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抓好麦后复种。 推广麦后复种燕麦草、西蓝花、大白菜等经济作物,实现“一茬保粮食、一茬促增收”。(四)加强任务落实。各苏木镇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结合秋浇,按照渠系规划,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到村、社、户、田,整区域推行集中连片种植。(五)全流程管控。旗农科局负责做好种植补贴政策、业务指导和监管以及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各苏木镇(中心、公司)负责组织开展种植面积登记、核实公示等工作。

  • 《乌拉特中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残膜回收挂钩实施...

    2026-05-29 朗读

    《乌拉特中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残膜回收挂钩实施及考核验收机制》文字解读, 一、主要背景为明确农户与经营主体责任,确保残膜及时离田,保障耕地可持续生产力。本着“公平普惠、激励导向、因地制宜、权责统一”原则,落实“谁使用、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与地膜使用、回收成效直接挂钩的补贴机制。享受补贴的种植主体,使用国标以上地膜(包含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且回收处置率达到85%以上,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挂钩实施机制(一)明确主体责任各苏木镇(中心、公司)人民政府是残膜回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二)加强组织管理成立由旗市监、公安、农科、财政部门共同牵头、苏木镇(中心、公司)、嘎查村委会参与的工作专班。市监、公安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地膜生产企业及市场销售,杜绝非国标地膜入市下田;农牧部门负责组织苏木镇(中心、公司)开展地膜使用、回收验收、补贴对象资格审核、补贴面积核定、补贴标准测算和资金发放监管等;财政部门负责根据补贴清册,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苏木镇(中心、公司)负责组织嘎查村组落实地膜使用、回收责任,对使用和回收情况进行核查、制作补贴清册等;嘎查村组负责组织享受补贴的种植主体使用国标地膜(包含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并开展地膜回收,对使用、回收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三)明确残膜回收挂钩流程回收环节。一是使用大型弹齿耙进行统一回收;二是残膜捡拾打捆一体机统一回收;三是使用者自行回收(机械+捡拾)。回收机械必须安装监测系统(北斗精细化作业管理平台或惠达农机精准作业平台),进行回收面积监测。利用环节。一是对于杂质多,根茬缠绕、地膜破损严重、不能再利用的废旧地膜根茬混合物,结合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对于杂质少、较为干净的废旧地膜,由回收主体将回收的废旧地膜打捆后送至利用企业,利用企业进行清洗、破碎、造粒等处理,生产滴灌毛管、燃料等,提高回收处理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和资源化利用率。补贴环节。实行“使用、回收验收,台账公示,资金拨付”闭环管理,验收合格后在本嘎查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植主体姓名、补贴面积、地块位置、地膜使用、回收验收结果、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限不少于7天。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补贴;未按规定使用国标地膜、回收未达标的不予补贴。温更镇、川井苏木、巴音乌兰苏木采取农户自行回收的方式进行回收残膜,不进行挂钩,不享受补贴政策。三、考核验收办法(一)时间节点。使用验收环节针对当年地膜使用情况;回收验收环节针对上年度秋收后至当年春播前回收情况。1.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2月—2026年3月)。各苏木镇(中心、公司)要对农用地膜回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回收主体和措施,做到每个嘎查村都有机械,每块地都有人负责、有人回收。2.集中回收阶段(2026年3月—2026年4月)。苏木镇(中心、公司)组织农户、合作社、企业、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区域划定作业范围,有序开展农用地膜机械回收工作,回收之前,若委托合作社进行回收,农户需要和合作社签订委托书;同时组织合作社、企业、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打捆好的农用地膜(含根茬)转运到农用地膜、秸秆处理企业,以过磅单为准,不能及时转运到企业的,要转运到农用地膜回收点储存,所有程序均要留影像资料。3.检查验收阶段(2026年5月—6月)。苏木镇(中心、公司)和嘎查村按照验收流程进行验收,旗农科局进行抽验。(二)考核验收办法。各苏木镇(中心、公司)组织本乡镇和嘎查村组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逐户、逐地块”原则,通过实地检测、影像记录等方式核查,确保种植主体使用国标以上地膜(包含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回收后田间无明显地膜碎片残留,形成可追溯的使用、回收验收台账;旗级按比例进行抽验。残膜回收工作数量和质量完成情况纳入苏木镇(中心、公司)实绩考核。回收验收流程:农户(合作社、企业、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回收地膜并离田后→翻地前向所在苏木镇(中心、公司)申请验收(验收时,拍照留痕,填写验收表,建立台账,农户、合作社、企业、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确认)→验收合格→申请旗级验收→旗农科局抽验→抽验合格→农户可以进行翻地。各苏木镇(中心、公司)组织村嘎查做好回收台账,由苏木镇(中心、公司)、嘎查村盖章签字、农户签字,作为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依据。处理利用流程:农户、合作社、企业、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回收后的残膜打捆送至处理利用企业后,需要利用企业建立接收、利用台账,过磅单等,并保存接收利用时的影像资料。

  • 视频解读:孙志春主持召开旗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

    2026-05-15 朗读

    视频解读:孙志春主持召开旗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旗政府2026年第7次常务会议,  

  • 视频解读:孙志春主持召开旗政府2026年第6次党组会...

    2026-04-15 朗读

    视频解读:孙志春主持召开旗政府2026年第6次党组会议暨第6次常务会议,  

  • 图解:《内蒙古自治区“人工智能+”行动 实施方案...

    2026-04-13 朗读

    图解:《内蒙古自治区“人工智能+”行动 实施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