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特中旗水利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等文件的政策解读
2021年11月24日,乌拉特中旗水利局印发了《乌拉特中旗水利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乌拉特中旗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暂行办法(试行)》。这是对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中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的切实履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目前我旗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大多分散公开,且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公开的实效性等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同时随着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部门网站逐步减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水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矛盾更加突出。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共企事业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制定工作方案、办法及相关制度。
二、起草过程
结合国家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在学习其他单位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水利局办公室牵头起草了《乌拉特中旗水利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乌拉特中旗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暂行办法(试行)》,并征求各中心、股室、下属公司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进行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乌拉特中旗水利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共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及信息公开的范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实用、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全旗水利工程建设、水产事业发展、水资源管理、农村牧区饮水、水土保持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灌溉排水、河湖长制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公开工作;二是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2021年底,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基本完成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水利领域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突破;三是制定了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各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探索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清;建立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规范审查程序;对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申诉,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申诉人 。
(二)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本制度共九条,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概念;二是明确了公开的范围;三是界定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四是规范了主动公开的形式;五是明确了违反制度的责任。
(三)乌拉特中旗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暂行办法(试行)
本暂行办法共十三条,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参照标准;二是明确了举报情形;三是明确了投诉方式;四是规范了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审查方式;五是明确了举报人需要提供的内容;六是明确了举报来信地址、来访地址、电话、邮编等。
乌拉特中旗水利局
2021年11月25日
关于《乌拉特中旗水利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等文件的政策解读
2021年11月24日,乌拉特中旗水利局印发了《乌拉特中旗水利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乌拉特中旗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暂行办法(试行)》。这是对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中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的切实履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目前我旗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大多分散公开,且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公开的实效性等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同时随着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部门网站逐步减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水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矛盾更加突出。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共企事业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制定工作方案、办法及相关制度。
二、起草过程
结合国家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在学习其他单位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水利局办公室牵头起草了《乌拉特中旗水利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乌拉特中旗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暂行办法(试行)》,并征求各中心、股室、下属公司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进行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乌拉特中旗水利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共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及信息公开的范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实用、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全旗水利工程建设、水产事业发展、水资源管理、农村牧区饮水、水土保持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灌溉排水、河湖长制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公开工作;二是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2021年底,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基本完成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水利领域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突破;三是制定了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各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探索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清;建立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规范审查程序;对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申诉,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申诉人 。
(二)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本制度共九条,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概念;二是明确了公开的范围;三是界定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四是规范了主动公开的形式;五是明确了违反制度的责任。
(三)乌拉特中旗水利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暂行办法(试行)
本暂行办法共十三条,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参照标准;二是明确了举报情形;三是明确了投诉方式;四是规范了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审查方式;五是明确了举报人需要提供的内容;六是明确了举报来信地址、来访地址、电话、邮编等。
乌拉特中旗水利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