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
来源:政数局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警惕特供酒消费陷阱。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明确,酒类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不得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等。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消费者需改变消费观念,避免被不法商家利用。市场流通的所谓特供酒,大多是以低价购入普通小酒厂的散装白酒,再订购包装盒、纸箱、酒瓶、手提袋等材料进行包装,通过非法渠道进入市场,以次充好。特供酒的生产销售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消费者如果发现市场上有制售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白酒,及时的向相关的管理部门反映。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针对酒类市场,生产经营者要扛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采购,销售特供,专供,内供等酒类产品,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广告发布媒介等严禁发布特供,专供,内供等酒类产品广告,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广告和信息的发布,审核责任义务。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酒类生产、销售企业购买产品。购买时应仔细查看酒水标签,是否包含产品的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还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购买酒水后,要及时向商家索取并保留购物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便于维权。